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237)

2025-10-10 评论

    UNPF军事人员总数为两千不到吧,包括部队千把人枪、军事观察员百余。除了军事观察员以外,联预部队的军事部分主要包含三个机械化步兵营-一个北欧混合营、一个印度营、一支澳大利亚陆军特遣队,中国派遣一个工程兵大队和一个野战医疗队提供支援,其他国家派遣少数参谋人员和后勤支援人员大概百余人的样子吧。联预部队由200左右的国际和当地文职工作人员提供支援。国际文职和军事人员来自50个不同国家。
    其次,UNPF部队的作战条令和奖章授予——
    呵呵,维和不是你们想象那么简单的。
    作战条令,尤其是历史长的维和行动的作战条令,是厚厚一大本,它在维和行动中的地位至高无上。那都是多少代维和军人用智慧、汗水甚至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当然,其中也有少数偷奸耍滑之徒为了在维和行动的历史上留下一点自己的印记,凭借自己当时在维和行动中的地位硬塞进去的废话,不过那总归是少数——那就不点名了,这个话我是说不出的,是总部跟着来的翻译和我闲聊时候胡砍的,不是什么权威的发言啊,请你们注意。
    UNPF作战条令,我这个层次的士兵可以知道的,我现在还记得住的,大概就这么几条了:
    1、UNPF人员禁止单独进入维和区。
    2、UNPF人员离开营区进入维和区必须穿防弹背心,携带防弹头盔、信号弹和无线电通信工具。
    3、UNPF人员离开营区进入维和区,无论是徒步还是乘车,都必须按UNPF电台通联程序建立电台通联,接受总部作战处或各营作战处调度。
    4、UNPF各营人员离开营区进入维和区,必须随身携带武器
    5、UNPF的武器使用原则:必须在本人或UN人员遇到直接生命危险时,才能使用随身武器进行自卫;使用阵地内机枪必须得到所在营营长批准。使用车载机枪、迫击炮、反坦克火器,必须得到UNPF司令批准。行使自卫权的程度到足以制止对方进行进一步侵害为止,不得过度;如果针对UN人员的侵害行动停止,UN人员的自卫权随之自动中止。
    这也就是说,当年我小庄如果留在工程兵大队的营区或进入任何一个UN阵地,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意走动。一旦离开营门,就必须是两个人以上,携带自卫武器。而且必须穿统一配发的蓝色防弹背心(防弹能力II级),携带有蓝色帽罩的防弹头盔(只在遭到直接射击的时候才需要戴)和上面提到的那些零碎。

    不仅UNPF的武器使用规定非常严格,即使情况紧急UNPF下放了自卫权限(而且只限轻武器),参加UNPF部队的各国军人还要受本国维和条令的约束。有的国家对还击的规定是对方先开枪,有的规定是对方先向自己开枪,而有的国家的规定在我看来确实苛刻的很——譬如芬兰的规定是必须对方首先开枪而且造成了本方人员伤亡。
    真正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就是这个操性的,绝对的是不敢主动上手的,常常是挨打了还不敢放手还击的。——呵呵,所以维和部队这种鸟地方应该是绝对没有什么重型装备的,就是有几杆子破枪几个鸟人而已——几辆破轻装甲步兵战车也不敢随便用。
    “蓝盔”不是那么容易戴的,一忍再忍是绝对的原则。
    我前一段在网上随便忽悠,居然见到有人叫嚣要派重装甲部队参与维和,不能让咱们的士兵挨打了白挨打——我告诉你,只要你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就是打了你白打,你一点脾气都不会有的,当时你没有还击,没有打中袭击你的人,那这件事就真的算了。
    UN部队,就是这个操性的。
    动武力,你以为那么容易啊?——动轻机枪就要UN部队的营长批准,动重机枪就要UN总部的司令长官批准!呵呵,科索沃和索马里哪里是维和啊?那就是开锤啊!
    维和的含义是什么?
    ——你们自己琢磨去吧。
    戴个蓝色贝雷帽真的象你们想象的那么威风吗?
    呵呵,说不好听点,真的是挨打了白挨打的料。
    事实就是这样,全世界所有参加维和行动的部队遵守的都是这个原则。我也是只有自己去了才知道——哦,原来真的是打了白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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