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集拾遗补编(57)

2025-10-10 评论

  案《教育纲要》虽不过行政首领对于教育之政见,然所列三项〔2〕,均已现为事实,见于明令,此后分别修改,其余另定办法;〔3〕在理论上言之,固已无形废弃,然此惟在通都大邑,明达者多,始能有此结果。而乡曲教师,於此种手续关系,多不能十分明了。《纲要》所列,又多与旧式思想相合,世人乐於保持,其他无业游民亦可藉此结合团体(如托名研究经学,聚众立社之类),妨害教育。是《纲要》虽若消灭,而在一部份人之心目中,隐然实尚存留。倘非根本取消,恐难杜绝歧见。故窃谓此种《纲要》,应以明文废止,使无论何人均不能发生依坿之见,始于学制上行政上无所妨害。至于法令随政局而屡更,虽易失遵守之信仰,〔4〕然为正本清源计,此次不得不尔。凡明白之国民,当无不共喻此意。一俟宗旨禞定,发号施令均出一辙,则一二年中信仰自然恢复,所失者小,而所得则甚大也。
  周树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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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据手稿编入。约写于一九一六年八月间。原无标题、标点。
  《教育纲要》,一九一五年初袁世凯任大总统时制订,分“总纲”、“教育要言”、“教科书”、“建设”、“学位奖励”等五项,凡二十五款。它以“尊孔尚孟”为宗旨,规定“中小学校均加读经一科”,提倡“各省各处设立经学会”。(载一九一五年二月《教育公报》第九册,原题《整理教育要目》)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教育部参事室为“厘定学制,确定方针起见”,对《纲要》的存废问题进行讨论,一九一六年八月三日将《纲要》制订以来实际存在的问题和讨论中的分歧意见整理成“说帖”,发给各司和各视学征询意见。鲁迅为此在“说帖”上签注了这个意见。
  〔2〕指“说帖”列举的《教育纲要》中业经施行而事实上发现的三项困难:“一、中小学学制问题(总纲第四条)。二、各校读经问题(教科书第二款)。三、经学会问题(建设第七款)。以上三款,均明令公布(一二两款见之于国民学校令及施行细则、预备学校令,第三款见之于批令)”。
  〔3〕指“说帖”列举的讨论中三种不同意见之一:“取消已经施行各款。(理由)政事堂片交之件(按即《教育纲要》),虽有奉行之责任,然与明令公布之件不同。《纲要》所载多理论而少事实,此时但须就前述各款已明令者为之分别修改或废止,于理论上及计划上并未施行之款,此后另定办法,不再依照原议,即已无形废弃。准此而论,似无明文取消《纲要》之必要。”
  〔4〕指“说帖”列举的“主缓议者”所持的“理由”:“法令随政局变更,易失遵守信仰之力。”

  去年夏,日本辛岛骁〔2〕君从东京来,访我于北京寓斋,示以涉及中国小说之目录两种:一为《内阁文库书目》〔3〕,录内阁现存书;一为《舶载书目》〔4〕数则,彼国进口之书帐也,云始元禄十二年(一六九九)或其前年而迄于宝历〔5〕四年(一七五四),现存三十本。时我方将走厦门避仇,卒卒鲜暇,乃托景宋〔6〕君钞其前者之传奇演义类,置之行箧。不久复遭排摈,自闽走粤,汔无小休,况乃披览。而今复将北逭,整装睹之,蠹食已多,怅然兴叹。窃念录中之刊印时代及作者名字,此土新本,概已删落,则此虽止简目,当亦为留心小说史者所乐闻也,因借《语丝》,以传同好。惜辛岛君远隔海天,未及征其同意,遂成专擅,因以为歉耳。别有清钱曾所藏小说目二段,昔从《也是园书目》〔7〕钞出,以其可知清初收藏家所珍庋者是何等书,并缀于末。一九二七年七月三十日之夜,鲁迅于广州东堤寓楼〔8〕记。
  甲内阁文库图书第二部汉书目录子第十类,小说。
  一杂事(未钞)
  二传奇演义,杂记
  《历代神仙通鉴》(二十二卷,目一卷。明阳宣史撰。清版。二十四本。)
  《盘古唐虞传》(明钟惺。清版。二本。)
  《有夏志传》(明钟惺编。清版。四本。)
  《有夏志传》(同上。清版。八本。)
  《列国志传》(明陈继儒校。明版。一二本。)
  《英雄谱》(一名《三国水浒全传》。二十卷,目一卷,图像一卷。明熊飞编。明版。一二本。)
  《水浒全书》(百二十回。明李贽评。明版。三二本。)
  《忠义水浒传》(百回。明李贽批评。明版。二十本。)《水浒传》(七十回;二十卷。王望如评论。清版。二十本。)《水浒传》(七十回;七十五卷,首一卷。清金圣叹批注。雍正十二年刊。二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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