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风月谈(35)

2025-10-10 评论

  八月十四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八月十八日《申报·自由谈》。〔2〕指陈子展所作《再谈孔乙己》一文,内容是关于旧时书塾中教学生习字用的描红语诀“上大人,丘(孔)乙己……”的考证和解释,载一九三三年八月十四日《申报·自由谈》。〔3〕《三字经》相传为南宋王应麟(一说宋末元初人区适子)作。《百家姓》,相传为宋代初年人作。都是旧时书塾中所用的识字课本。
  〔4〕《神童诗》旧时书塾中初级读物的一种,相传为北宋汪洙作。这里所引的是该书开头几句。
  〔5〕《幼学琼林》旧时学童初级读物,清代程允升等编著。内容系杂集关于天文、人伦、器用、技艺……的多种成语典故而成,全都是骈文。这里所引的第三四句,原文作:“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
  〔6〕《太公家教》旧时学童初级读物,作者不详。太公即曾祖或高祖。此书在唐宋时颇流行,后失传,清光绪末年在敦煌鸣沙山石室中发现写本一卷,有罗振玉《鸣沙石室古佚书》影印本。〔7〕《急就篇》一名《急就章》,旧时学意识字读物,西汉史游撰。有唐代颜师古及王应麟注。内容大抵按姓名、衣服、饮食、器用等分类编成韵语,多数为七字一句。
  〔8〕其功德,当不在禹下是唐代韩愈在《与孟尚书书》中称赞孟轲的话:“然向无孟氏,则皆服左袵而言侏离矣。故愈尝推尊孟氏,以为功不在禹下者为此也。”禹是一条虫,是顾颉刚在一九二三年讨论古史的文章中提出的看法,参看本卷第13页注〔4〕。

  越客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谈》里,唐皘〔2〕先生曾经讲到浙东的堕民,并且据《堕民猥谈》〔3〕之说,以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降金,为时人所不齿,至明太祖〔4〕,乃榜其门曰“丐户”,此后他们遂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着日子。
我生于绍兴,堕民是幼小时候所常见的人,也从父老的口头,听到过同样的他们所以成为堕民的缘起。但后来我怀疑了。因为我想,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5〕,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6〕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7〕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举出最近便的例子来,则岳飞〔8〕的后裔还在杭州看守岳王坟,可是过着很穷苦悲惨的生活,然而秦桧,严嵩〔9〕……的后人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翻这样的陈年账。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10〕,也说不定。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
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
七月三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七月六日《申报·自由谈》。〔2〕唐皘浙江镇海人,作家。著有杂文集《推背集》、《短长书》等。他曾在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报·自由谈》发表《堕民》一文,其中有“辱国者的子孙作堕民,卖国的汉奸如果有子孙的话,至少也将是一种堕民”的话。
〔3〕《堕民猥谈》应作《堕民猥编》,作者不详。清代钱大昕编纂的《鄞县志》中,曾引录该书关于堕民的记载:“堕民,谓之丐户,……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丐自言则云宋将焦光赞部落,以叛宋投金故被斥。……元人名为怯怜户,明太祖定户籍,扁其门曰丐。……男子则捕蛙,卖饧……立冬打鬼,胡花帽鬼脸,钟鼓戏剧,种种沿门需索。其妇人则为人家拗发髻,剃妇面毛,习媒妁,伴良家新娶妇,梳发为髟也。”(卷一《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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