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宝桑今年已经29了,还打着光棍。在他身上,家庭或者说家族的那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很明显的。
似乎还没有哪个社会学研究者,来研究过北京的市民。这里说的市民不是广义的市民——从广义上说,凡居住在北京城的人都是北京市民;这里说的市民是指那些“土著”,就是起码在三代以上就定居在北京,而且构成了北京“下层社会”的那些最普通的居民——这“下层社会”自然是一个借用的语汇。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北京城的任何一个居民,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并且已不存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的层次区分,因此,要准确一点地表述,就应当这样概括他们的特点:一、就政治地位来说,不属于干部范畴;二、就经济地位来说,属于低薪范畴;三、就总体文化水平来说,属于低文化范畴;四、就总体职业特征来说,大多属于城市服务性行业,或工业中技术性较差、体力劳动成分较重的范畴;五、就居住区域来说,大多还集中在北京城内那些还未及改造的大小胡同和大小杂院之中;六、就生活方式来说,相对而言还保留着较多的传统色彩;七、就其总体状况的稳定性而言,超过北京城的其他居民——因为不在“官场”,所以没有“宦海浮沉”的戏剧性变化;因为不涉“文坛”一类的“名利场”,所以也没有多少荣辱明灭的敏锐感觉;他们离政治较远,既没有被当做过打击、批判的重点,也没有被当做过平反起复、落实政策的对象。文学艺术也很少把他们当做描写重点。有的人干脆鄙夷地称他们为“小市民”,或一言以蔽之曰:芸芸众生。
但他们的存在及其素质,实在是强有力地影响着北京城的总体社会生态景观,所以倘全面致力于北京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就不能不研究他们、体察他们,从而引导他们、开化他们。请每一个自我感觉是外在于“小市民”的“大市民”考虑一下:你的生活离得开“小市民”吗?你不可避免地要在商店里遇见他,在公共电汽车上遇见他,在人行道上遇见他,在公园里和影剧院里遇见他,在饭馆里和冷饮部里遇见他……一句话,你其实是离不了他。你之所以能保持一种“大市民”的优越感,恰恰是由于有许许多多的“小市民”在社会上为你以及你引以为同类的人,填补着你以及你引以为同类的人所不甘、不屑去填补的社会空隙——并且绝非小而无碍的空隙。
人们总是一再抱怨:服务行业的一些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怎么总是不好?工厂的一些青工,“小市民”子弟,怎么总是那么粗野、颟顸、放纵?通过思想教育、批评表扬、奖励惩罚乃至于“严肃处理”等手段,当然也解决了不少问题,然而,人们似乎还需要从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社会属性和特殊文化、心智、心理、教育结构上,去进行细致的研究,从而摸索出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教化手段来,恐怕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当然,他们当中的情况又人各有异。
卢宝桑是怎么个情况呢?
卢宝桑的父亲和母亲,都属于北京城内世代的城市贫民。
到晚清时候,北京城内最下层的贫民大体上分布在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是内城的钟鼓楼(45)一带,所谓丐帮(乞丐集团),大体上就麇集于此,每天白天由此向东、西、南三个方向推进,四处求乞,晚上再返回钟鼓楼(45)附近的“营盘”(门洞、街檐、穿堂、窝棚);另一个区域就是外城的天桥一带,天桥虽然也有乞丐,但其主体却是各色耍把式的人物,他们不大流动,一般就居住在龙须沟、储子营一线往南的杂院破屋中。
卢宝桑还记得他的爷爷,他爷爷1957年才得病死去。他记得最清楚的一点,就是爷爷晚上有穿着鞋睡觉的习惯——等他长大了他才知道,那是因为当年一到冬天,乞丐们难以生存,晚上便聚集到“火房子”中去过夜。所谓“火房子”,就是摇摇欲坠的颓败官房(当年可能是官府巡街的“执金吾”们碰头的地方),房中已片物无存。乞丐们在房中挖一个坑,拾一些树棍点燃一堆火,围烤之后,便不分男女老幼地胡乱躺下一睡。因为有鞋的乞丐怕无鞋的乞丐将自己的破鞋穿走,所以一概穿着鞋睡觉。据说当时丐帮的帮规是:凡别的乞丐到了手、上了身的东西,其他乞丐如果强夺、偷拿,便要处死;但凡别的乞丐脱了手、离了身的东西,当面捡走、取走却都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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