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的真面目(21)

2025-10-10 评论

  紧接着,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四日,陈水扁在市政会议上宣布:卸下所有市府所属单位礼堂、会议室内的蒋公、经国遗像,从此,蒋氏父子的肖像在台北市整个消失。没有一个市府单位胆敢违抗陈水扁的指令,哪个单位还敢让陈水扁看到他心中所“恨”的蒋氏父子,单位主管肯定下台一鞠躬。
  陈水扁为了让蒋家从台北市彻底消失,可说毫无掩饰地陆续出招。
  一九九五年的六月十日,陈水扁来到北投区湖底路一百四十九号的阳明山蒋公旧行馆,当场决定把行馆和周围六幢原侍卫、蒋公当年招待访客的日式住宅,规划为艺术文化活动场所。陈水扁以推动“艺术文化”的美名,消灭掉一个在台湾历史上值得保存的地方。
  这样还不够,陈水扁进一步做出一个连蒋家当年都不会做的动作:拆除拥有合法建物和土地权状的蒋纬国别墅。
  得罪阿扁合法变违法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陈水扁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之下,率领市府相关官员,来到台北市至善路三段七十一巷二百零一号的蒋纬国别墅前,决定请市府有关单位撤销其建物和土地登记,让蒋纬国的别墅由合法变成违建,然后再执行所谓的“依法拆除”。
  这一消息传出,可真吓坏了许多台北市民,试想,拥有合法权状的房子都可以在陈水扁一人的喜好之下,一夕间沦为违建,蒋纬国的命运尚且如此,小市民又能如何?
  尤其,在台北市,早期类似蒋纬国购自政府土地或房屋的房地产案例,相当普遍,虽然这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但事后来评断,这种现象的确是有特权成分在内。
  只是,这类的案例这么多,为什么陈水扁独挑蒋家的别墅来下手,当然这跟他心中的“恨”有关。否则,国民党位于台北市中山南路旁,“总统府”正对面的中央党部大楼,一样是运用执政党的特权低价取得的,陈水扁为何不撤销其土地登记,并拆掉国民党新建的大楼,反而是在忸怩作态,声言不发给执照之后,仍然力排众议,发给执照?
  于是,蒋纬国的别墅在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被台北市建管处拆除。“宪法”保障人民财产的权利,摧折在陈水扁的“恨”意下。事后,蒋家进行“刑事诉讼”等法律行动,陈水扁面临败诉后,还私下展开与蒋家进行和解,归还土地等动作,其中究竟动用多少市民纳税钱来赔偿蒋家,各方说法不一,但以赔偿作为秘密和解的条件,是肯定的事实。
  有趣的是,蒋纬国的公子蒋孝刚事后把土地分成三份,一份自己保留,两份出售后,买主竟然可以向市府请领合法的建照盖房子。其标准只凭陈水扁的爱与恨而已。
  到了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陈水扁宣布将“总统府”前的介寿路更名为“凯达格兰大道”,“总统府”前广场定名为“凯达格兰广场”。美其名为重视原住民,其实目的还是在怀恨“介寿”两字。
  再过来就是解决掉“士林官邸”,这已是蒋家在台北市的最后象征,陈水扁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宣布,三个月后市府从“总统府”收回士林官邸,同时要在这里举办大型飙舞活动。他要利用单纯的年轻人,用飙舞来践踏蒋家,来发泄他心中对蒋家的恨。
  陈水扁还说:“李登辉再坏,也比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好些。”(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访问美国所言。)
  虽然陈水扁口口声声说,这些对蒋家的动作象征威权的瓦解,而实际上,陈水扁在做这些动作时,蒋家的威权早已是过眼云烟。所以,陈水扁的动作不但没有象征威权的瓦解,反而是象征着一个新威权的诞生。
  此外,陈水扁的“恨”还发挥在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以及台北市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的身上。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间,陈水扁强调郝柏村住宅有占用台北士林复兴桥拓宽用地,约三十多坪,是“大特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刻处理,全力执行。而台北市新工处也表示,其占用道路用地部分已完成土地征收,并于一九九六年度办理地上物补偿。
  政府公器沦为报复工具
  相对照于陈水扁对郝柏村用地征收的急急如律令,关于李登辉“总统”重庆南路官邸后方,占用巷道达三百多坪的围墙,陈水扁不但不执行拆除,还通过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的审议,以变更地目的方式,将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废巷,由巷道用地变更为住宅区,不让市民通行,牺牲了小市民的行路权。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李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