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回忆录(25)

2025-10-10 评论

  虽然如此,严师母和我,总希望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上的帮忙,或能免掉国民党的嫉忌。因为这种关系毕竟是血亲问题,总不是政治问题。在一阵日子拖过后,严侨毫无音讯,严师母和我商议,决定北上投亲,她希望辜振甫等能施以援手。就这样的,严师母收拾残破的一些家当,带着三个小孩,含泪北上了。严师母北上后,没有任何消息了。我个人也忙于大专联考等,没有再能做什么。严侨和严侨一家,就这样在台中育才路消逝了。我有时夜里散步,经过严家的旧宅,遥望院里的一片浓荫和屋里的一片死寂,内心悲凉不已。
  几年以后,一天胡家伦在台大告诉我:“你记得严侨吗?他死了,死在火烧岛。”(我们那时都叫“火烧岛”,不叫“绿岛”。)胡家伦的父亲是国民党中央社老人胡传厚,与叶明勋他们熟,他的消息应属可信,我听了消息,十分难过。
  这时我在思想上,受了胡适、殷海光的影响,已经十足是一个成熟的自由主义者,在我思想成长的过程中,严侨虽然对我已是“过去式”,但他的伟大人格、他的声容笑貌、他的热情犀利、他的悲惨人生,却对我永远是“现在式”,他是我人格上的导师,我庆幸在我一生中,能够亲炙到这么一位狂飙运动下的悲剧人物,使我在人格形成中,得以有那种大陆型的脉博、那种左翼式的狂热、那种宗教性的情怀与牺牲。在这些方面,严侨都给了活生生的身教,也许严侨本人并不那么丰富、那么全面、那么完整,但对“少年十五二十时”的李敖而言,无疑地都成为我的导师。最后,虽然导师自己倒下去了,但他的学生还在前进,——他的学生没有倒!
  在台中一中的同学,转成我好朋友的颇多,高我三班的有张世民、何同纹、周春堤;高我二班的有李天培、金嘉锡、陈钦铭、蔡希灼、陈世熙、黄容;跟我同班的有陈正澄、张育宏、赵天仪、吴铸人、杨尔琳、赖宪沧、韩毅雄、王新德、黄显昌、施启扬、朱广诚、刚华民、熊廷武;跟我同届的有张光锦、孟祥协、吴文立、何西就、胡家伦,何铠光、李耀祖、张仁龙、庄铭山、赵秀雄、林益宣、李仁、谭伟力、李述古、李华竣章含精、任建园、马安国、宋世源、李咸林、姚嶂、江合祥、程国强、徐武军、胡业纯、陈振威;晚于我的有李文岳,丁善奎、吴杰人、陈瑞洲、张宏谋等。最有趣的是林正方,他在一中,以留级出名,从高我几届到低我几届,算也算不清了,他是个有趣的人,只是太粗线条了。

  我在1954年以同等学力参加大专联招,第一志愿填的是台大中文系,但因几分之差,却误入台大法律专修科。法律专修科在报名简章中明列台大各科系之一,我不明就里,在圈选的一大堆科系中,也顺便填了它,不料放榜之日,吾名在焉。入校以后,才知道全班有的是成绩足以分发到法律系却被误分到此班的(如陆啸钊等人);有的是因入学成绩少考了三到五分而被名列此班的,并且知道我们这班是第二届,头一年还有一班第一届(苏秋镇那班),两届一共有一百五十人,当时考大学是四校院联招,四校院是台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前身)、省立农学院(中兴大学前身)、省立工学院(成功大学前身),我们这一百五十人考试成绩都在后面三个学院学生之上,却不能如他们那样念四年。戴方帽子,当然群情愤激,认为无异上当。班上同学谢世闻,以“陋闻”为笔名,在1955年6月15日香港《自由人》上投稿《谈台大的法律专科》,就指出“该科设立原由‘司法行政部’提议……经费由‘司法行政部’拨给”、“‘司法行政部’也管起大学来了”、“适见自乱体制,破坏教育之行政系统耳”。以上种种,经同学一再反映,再加上教我们“刑法总则”的林彬本是“司法行政部”部长、教我们“中国司法组织”的徐世贤(李无簇的丈人)又是“司法行政部”次长,他们也从善如流,赞成改制,于是,法律专修科决定改为法律系司法组,原有的法律系改为法学组,一百五十位同学闻讯欢喜,一两年的怄气,顿时一扫而空。
  我个人本来志在学文,不在弄法,只因几分之差,没考入台大文学院,沦入法学院,心有未甘,决定重考。但台大学生不能重考本校,得先自动退学才成。我很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就在改制前夜的6月27日,自动退学了。一百五十人中,我是唯一一位因兴趣不合,敢于退学的。由于胡家伦为我恶补数学,考了五十九分,得以在1955年考入台大文学院历史系,从此我告别了法学院,但是并未告别法学院的许多朋友,朋友中陆啸钊者,此中之尤也。我初与陆啸钊长谈,在念法律专修科的一天清早,我在教室看书,他走过来聊天,并拿他写的一篇署名《青鸟》的文章给我看,我不客气地提出意见,他颇为折服,从此成为好友。陆啸钊又精明又聪明,对我了解最深。1955年4月27日,爸爸死了,我赶回台中,全班同学捐了一大笔钱送我,捐钱时人人都捐,唯独陆啸钊不肯,理由是:“李敖个性耿介,他绝不会收你们的钱,不信你们送送看!”不出所料,当史静波、邵显章携款赶到台中时,果然钱被我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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