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捕后,我被抄家两次,许多文件和书信都抄走了侥幸残留的一些片段,聊可看出这段软禁期间的一些斑痕:
1970年1月26日(星期一)
一、[追记]清早魏廷朝来,说彭明敏已偷渡,且得瑞典政治庇护,昨晚家属已收到电报云云,听了令人惊奇不已!
二、午后吴相湘来,说杨西昆昨天已在北大同学会上证实此事。
1月28日《星期三)
一、王淦(王淦为上任调查局台北站站长,时任调查局公共关系室主任)午来电,约下午四点到我家。三点五十分他来,坐到四点四十。他先说去年调查局办了许多大案,忙得不得了,所以没能来拜访我。我说:“你们业务兴隆。”他说:“只可惜百密一疏。”我们对视而笑。王淦要我帮他一点忙,想想看可有熟悉的外国人跟彭要好的。我说:“好像有一个纽约时报记者FOX(包德甫),就是上次你们派了二十多个特务,在飞机场扣他五小时的那位。”他又笑问我跑不跑,我说:“第一,我要跑,1964、65年就跑了。第二,我要跑,也不会跑在彭明敏的后面。”
1月29日(星期四)
一、[追记]傍晚管区警察来,我在家吃蛋炒饭,顺便约他同吃。他貌似有难言之隐。最后说上面通令捉拿身高多少之独臂人彭明敏一名,他现在奉命来查管区内计程车,有没有搭过这类客人云云。我说你们要拜托《法网恢恢》中的医生去找,因为他是找独臂人的专家……
二、管区警察下楼,我看他直入对面小店内,其中又人影幢幢,心知有异。不久小股来,说:“怎么你的楼下有○○七?”我把话题扯开,因今晚大家玩牌,免得扫兴也!我一边赢钱,一边注意楼下活动,最后门半开,灯亮通宵。
三、临睡前重读《阿德诺传》,看被极权者迫害故事。
1月30日(星期五)
一、[追记]Strangersatthegate!
二、小华来电,说昨晚范经理等下楼,被人仔细端详,大大确定是○○七。
三、通知众朋友,“不来不怪,要来自负其责。”
四、魏胖来电“恭喜”。
五、午后经过派出所,找管区警察不在,所中值班人说他有“特别勤务”,我心里更明白了。
六、回来文岳来,我电王淦,说怎么彭明敏家门口的人跑到我家来了?我不像彭明敏,——你们看他一年半载,可是他妈妈有钱养他;你们若看我一年半载,你们吓不倒我,可是却吓走了我的朋友,那我就饿死了,我只好先卷好铺盖,住到你们局里来!请你问问沈局长,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会过后,王回电,说沈局长说,不是他们局里的,并说为我打听打听。
七、我还跟王淦开玩笑说:“这回冬防,我要特别加钱了!”
1月31日(星期六)
九、下午情报:彭一走,警总派管区警察先看我是否在家(24日上午)后,即由特勤队到我家盯三四天,后以责任太繁,决定皮球踢给市警察局,市警察局再踢给大安分局,于是由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与我的管区派出所组成专案联合小组,除由警总、市警局、分局、派出所各单位主管分层督查外,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八人(内中一名为管区警察,改派为特勤[特别勤务],免除其他业务,专门参加监视工作)。待遇除正规薪水外,组员每人每日加发二十四元,一月加发七百二十元,内定此项监视,至少三个月,八人每月开支五千七百六十元。其他跟踪车费等另报,组长以上薪水不详。同样被监视者,除我以外,有通化街的谢聪敏与和平东路的回(按后查出即彭太太),每月总开支预算是五万元。监视方法是二人一组,四小时一换班,二十四小时不断,做情况记录。’先是派出所主管以李。谢二人都在管区内,为恐祸延,坚主管区警察逼李、谢搬家。我的管区警察表示没办法。(“房子是李敖自己的!怎么逼他不许住自己的房子?”)后分局局长与管区警察面谈,管区警察表示三点:一、李敖房子已抵押,经济情况不好,没钱逃(此点已被分局局长认为李敖可受外面接济)。二。李敖是最聪明的人,他要跑,会跑在(彭)前头,不会跑在后头。三、又因为李敖最聪明,所以他目前不走,抓他师出无名,他若一走被捕,对他反倒不利(此二点分局局长同意)。
十、管区警察又先向分局长报备,以他跟我相识,分局长特准他到我家或坐我车。但他问分局长:“若是李敖到观光饭店去,我又没钱、又土,怎么办?”分局长说:“那你在门口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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