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夏和她共同消磨时间的最主要内容是音乐,他会拉二胡,会拉小提琴,沈丽喜欢弹钢琴。两人合奏的时候,沈夏常常表现得兴致勃勃,有无尽的热情,沈丽却往往感到兴味索然。她在音乐学院受过专业训练,对于沈夏的演奏技巧只是听之任之而已。一次,弹着弹着她停住了,合上琴盖陷入恍惚。沈夏则掏出指甲刀细心修剪起指甲来。看到沈丽注意的目光,他解释道:“从小喜欢拉小提琴,就特别注意保护指甲。”修了左手,接着又修右手。沈丽凝视着沈夏修指甲的动作,感到很无聊。
现在,沈夏又掏出了指甲刀,细心修理起左手的指甲来。那一下一下剪指甲的声音,在中午的寂闷中显得十分清脆。他从拇指修起,然后顺序修食指,中指。每修完一个手指,便伸展到眼前仔细地欣赏半天。
沈夏问:“你修指甲,先从哪个指甲开始?”沈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问题,略想了一下:“我好像从中指开始。”沈夏开始修他的无名指,又修小指,修完之后,一边用指甲刀上的小锉加工着一边说:“你认为五个手指哪个最重要?”沈丽不解地看着他,说:“你觉得哪个最重要?”沈夏说:“换个问法吧,你最喜欢哪个手指?”沈丽伸出手看了看,五个手指都很美丽,但她似乎更喜欢无名指,无名指最温柔最漂亮,于是她说:“我最喜欢无名指。
你呢?“沈夏说:”我最喜欢拇指。“沈丽问:”这里有什么道理吗?“沈夏说:”拇指代表父母,食指代表自己,中指代表爱情,无名指代表婚姻,小指代表子女。“沈丽想了一下,说:”那就是说,你最重视你的父母,我最重视我的婚姻,是这样吗?“沈夏得意地抬起头:”我测验过很多人,百分之九十都符合这个规律。“沈丽眯着眼想了一下,说道:”我不同意。我从来没有想过婚姻,我最排斥的就是婚姻。如果说我最重视的是爱情,倒还有情可原。“
沈夏接着便用一口上海话喋喋不休地讲起与手指相关的知识来。沈丽心不在焉地听着,感到这个水塘边的夏日中午实在是太寂寞无聊了。
这年夏天,沈丽学会了舞台化妆,略施小技,就使自己的脸色显得晦暗憔悴。同样一张面孔,颜色一老气,立刻就换了一个人,再戴上一副蹩脚的眼镜,腊黄的框子,两块正圆的玻璃,便将她变得面目全非了。看着镜子里的模样,她不禁好笑,人好看难看其实差不了多少。小时候她对着镜子经常恶作剧,只要用手将眼睛压得眼角下垂,一双三角眼立刻将自己漂亮的面孔变得丑陋不堪。
她换上一身最普通的衣装,灰衬衫,蓝裤子,在镜子里一照,很像一个满面辛苦的小学女教师了。她放心大胆地来到北清大学看大字报。这个样子出现在人群中,自我感觉完全不一样了。往常牵动男性目光的风光荡然无存,没有哪个人注意她。最初,她还有点失落,随即就有一种改头换面的新奇感。一个人能够用伪造的形象出现在公共场合,同样会获得优越感和恶作剧的快感。过去,她在别人的目光中读出了自己的漂亮;今天,她也在别人的态度中读到一个新的角色。拥挤的人群谁也不多看她一眼,没有一个男人面对她时眼睛发亮,也没有一个女人介意她。就好像二分钱一包的火柴,家家都在用,又都从未介意过它,甚至很少有人仔细读完火柴盒上的商标。
她在喧喧闹闹的人群中游来荡去,以往,男人们对她都很拘谨,现在,人们在她身前身后毫不介意地挤碰着,她也在这种毫不介意的碰撞中感到了一种自在。这是不可思议的,她从小就对身体的接触十分敏感,现在看来,这也是被他人的敏感烘托起来的。此刻,为了争得看大字报的好位置,她不再拘谨,也会在人群中钻进钻出。当然,只要条件允许,她还要保持自己的骄傲与尊严。她总是尽可能不在人群中拥挤,尽可能与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她读到了卢小龙的大字报《工作组的大方向错了!》,看到了北清大学对这张大字报的反应。有“向中学革命小将卢小龙致敬!”的大标语;也有对卢小龙群起而攻之的批判,接着,便看到北清大学革命造反派第二号人物呼昌盛的大字报《踢开工作组闹革命──从中学小将卢小龙的大字报得到的启示》。接下来,是北清大学对呼昌盛的大规模批判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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