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卓呆(1883—1961)是中国现代体育和新剧的创始人之一。“在他一生有三个时期,第一是徐傅霖时期,是体育家、教育家、童话作家;第二是徐半梅时期,是新剧家;第三是徐卓呆时期,是小说家。”范烟桥《徐卓呆的滑稽史》,载《半月》四卷12期。徐卓呆擅写短篇,因为他认识到“小说是描写人生片断为主,所以既不必有始有终,又无需装头装脚”《小说无题录》,《小说世界》1卷7期……他的短篇,灵活多变,善于捕捉司空见惯的平凡事件,以小见大,“往往在滑稽中含着一些真理”严芙孙《徐卓呆》,魏绍昌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P542……所刻画的小人物不时有契诃夫的味道。沦陷时期,他的代表作《李阿毛外传》,完全可视为纸上的卓别林电影赵苕狂誉徐为“小说界的卓别麟”,见《红玫瑰》5卷9期《花前小语》……“在民不聊生的重轭下,作者所写的是超常规的求生之道。铁蹄下的市民们似乎已无法用自己的勤劳赖以维持生计,作者只能用马浪荡的狡智来博取苦恼人们的苦笑。这些笑料并非教唆人们去施行骗术,因此在夸张中加上了浓重的荒诞成分,……但他毕竟源于生活,忠于写实。”范伯群《东方卓别林、滑稽小说名家——徐卓呆》,“民初都市通俗小说”丛书之六,台湾业强出版社1993年。徐卓呆的艺术观念和创作技法比予且等人还要接近新文艺,只是他死死抱定“趣味”,在每一个字眼中找笑料,整个生活都是滑稽化的。所以有人认为“他应该与新文艺工作者为伍”刘扬体《鸳鸯蝴蝶派作品选评》P260,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年。,而张赣生《民国通俗小说论稿》只因这位通俗大家“具有新文艺色彩”便不予专论(仅在56页有百字简介)。滑稽小说至徐卓呆,实已超越了讽刺、谴责小说的美学境界,而带有若干黑色幽默气息,倘能继续与新文学交流,必会更放异彩。
其他类型的通俗小说,亦与时俱进,不再赘述。抗战时期,从国统区的张恨水,到沦陷区的“三山五岳”各路通俗小说,经历着一个复杂错综而又不约而同的雅化过程。这预示着雅俗格局在长期“冷战”之后,迎来了一个多极时代。
经是好的,只是被歪嘴和尚给念坏了。
我们常常怀着这样的信念去理解马列文论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辛苦遭逢。于是我们常常指责论敌离经叛道或者是胶柱鼓瑟,于是常常要正本清源,辨明嫡庶,仿佛非如此就不能够保证它的纯洁性和延续力。殊不知再好的经,从来都是要误读的,谁也无法逃避“橘生淮北则为枳”的命运。误读无罪,研究者的任务不在于拨乱反正,而是应该将计就计,把误读当作一种既存的现象,那现象背后之物才是我们的标的。即以马列文论中现实主义文艺问题这一支脉来讲,考察它的误读史,必将会给现实主义理论带来许多始料未及的成果。
讲到现实主义,不论强调它是一个文学思潮,还是一种创作方法,都免不了要一再指出它的三大性征,即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人们围绕着它们的定义、具体内涵争论不休。到底什么是真实?怎样才算典型?客观性究竟有无?这些争论本身已经构成了现实主义理论发展的一部分。实际上重大的理论问题很少能够通过争论来真正地在思想上取得一致。“批判的武器”抵不上“武器的批判”。争论的意义主要在于促人思考,从而使问题深入。争论得以出现的前提必然是“误读”,没有误读也就没有争论了。
对真实性问题的误读主要在于,或者认为文学作品通过描写某一现象能够反映本质,也就是说,本质在各种表象上的显现是不平衡的,只有捕捉住某若干种“真象”,才能摸花轿一般逮住本质;或者认为不论描写什么现象,只要尽心竭力,深挖细剖,自然就会拨云见日,探骊得珠,所谓“处处有生活,处处有真实”也。
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实绩证明了这两种误读都自有其道理。由前者产生了一种“题材主义”,或通过重大题材为历史树碑立传,或精选角度,以微见著。获得成功的作品很多,但流弊是主题先行,尤其对于艺术功底平庸的作家,妨碍他们创作水平提高的原因之一就是这种抢购式的机会主义。但这种流弊却正好从后者那里得到了补偿。由后者产生了“体验主义”,即深入生活,同化于环境,“熟悉那里的一草一木”,从而取得对体验对象的绝对发言权。这样的作品在细节和情理上一般都禁得住推敲。但往往倾向性不够明显,缺乏“轰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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