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四十五岁的干部,比我大了近二十岁,这样大的年龄差别,都没伤我自尊心,我咬了咬牙和他见面。一个胖子。(温和的胖脸闪过,肥胖绵软的手。)结果,还是他不要我。他倒是喜欢我,可他要出国当参赞……
(她目光眯成的一线,透出一丝冷酷。)
我在怀柔县和孟立才结了婚。他是个体育老师,比我大十岁,因为到砖瓦厂偷砖曾被判过两年刑,是个刑满释放犯。我的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我和他们大吵了一场——
……范书鸿冒火地站在房间里,用手指着女儿:“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你找谁不行,非要找这样一个人?”
“我找谁?谁要我?”范丹妮哭了。
“过去介绍的哪个不比孟立才好?你都看不上。”
“你怎么知道我看不上?”范丹妮歇斯底里地喊道,泪流满面,“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肯要我,我早就愿意了。”
范书鸿惊愕地说不出话来。
“是他们不要我,知道吗?可我有自尊。只好说我不满意他们。你知道你的女儿没人要吗?”
范书鸿如五雷轰顶,脸痛苦地搐动着,良久,才困难地说:“那你也不要找孟立才,我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刑满释放犯。”
“可你自己呢?有谁要你这个中统特务的女儿?”……
——我从北京回到怀柔,就和孟立才结婚了。他在那种事上太野蛮,我怕他怕得不行。除此以外,他还是不错的,对我很体贴——
……范丹妮裹着被子朝里躺着,在抽泣。
孟立才裹着棉大衣背对着她坐在床边。他回过头给她掖了掖被子,想哄慰她。
“滚开。我不要你,流氓。不许你碰我。”
孟立才缩回了手。
“你滚远点。我不要你坐在这儿,你滚。”
孟立才站起来,到火炉边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来,发现孟立才的大衣也盖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风呼啸着,孟立才坐在炉边,缩着头打瞌睡。火炉上咕嘟着什么。炉火一闪一闪映红着他那张粗黑的脸。
“你醒了,想起吗?”孟立才回过头。
“不起。”
“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礼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大碗鸡蛋羹走到床边,“就在床上喝吧,坐起来,围上被子。”
“不喝。”
“喝吧。你太瘦了,”他的声音中含着由衷的体贴,“像个小孩。”……
——可我不爱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青春。我知道这样怪他毫无道理,是我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可我还是恨,想起来嫁给这样一个人,我就浑身哆嗦。我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青春廉价拍卖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着烟,她那纤细苍白的手指又开始神经质地颤抖。她把半截烟狠狠地一口抽完,低头喷出浓烟,被呛得轻轻咳嗽着。她侧转过头,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咳嗽过去了,她抬起头。)
说小说的第三章吧,“霓虹灯是缤纷杂色的”。写的是我调回北京以后的生活。父亲的政策早落实了。我调到电影界的一个编辑部。开始到处跳舞,广泛交际,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打桥牌、吃西餐、熬夜坐沙龙。我就好像一直在舞场上旋转着,周围一片五彩缤纷。我有钱就花,及时行乐,什么衣服好看买什么衣服,过时了就送人。我要弥补我青春年华的损失。这一章是幸福的,也是疯狂的。我争风吃醋、嫉妒失眠,绞尽脑汁,大吵大闹。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颜色。一闭眼,总觉得一个霓虹灯的繁闹夜市在眼前晃动。我爱了不止一个人,也被不止一个人爱,可最后,我爱上了他。(她一口气说到这儿,猛然间,目光变得呆滞失神。)
(“胡正强?”半晌,林虹问。)
是。(她叹了口长气,说话的节奏开始变慢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爱。我也真正感到了什么是爱的痛苦。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我能在电话机前苦苦地守候一天。那一阵,我在编辑部有间单人宿舍。他来看我一次,我事先要忙上一整天,花半个月工资买酒买菜,用煤油炉给他做一餐像样的饭菜。为他,我什么牺牲都做了。可他还是抛弃了我,为了他正人君子的虚伪形象。可他越这样,我越离不开他,我到处等他,想尽办法见他一面。他却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他看不起我,冷落我,厌恶我。我简直像疯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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