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斋——我的主人——有一子一女。当我离开H城那一年,子九岁,还在国民小学读书;女已十八岁了,在县立女校快要毕业。这个十八岁的女郎就是我的可爱的她,我的可怜的她,我的不幸的她。或者我辜负她了,或者我连累她了,或者她的死是我的罪过;但是,我想,她或者不至于怨我,她或者到最后的一刻还是爱我,还是悬念着这个飘泊的我。哎哟!我的妹妹!我的亲爱的妹妹!你虽然为我而死,但是,我记得,我永远地为你流泪,永远地为你悲哀……一直到我最后的一刻!
她是一个极庄重而又温和的女郎。当我初到她家的时候,她知道我是一个飘泊的孤子,心里就很怜悯我,间接地照顾我的地方很多——这件事情到后来我才知道。她虽在学校读书,但是在家中住宿的,因此她早晚都要经过店门。当时,我只暗地佩服她态度的从容和容貌的秀美,但绝没有过妄想——穷小子怎敢生什么妄想呢?我连恋爱的梦也没做过——穷小子当然不会做恋爱的梦。
渐渐地我与她当然是很熟悉了。我称呼她过几次“小姐”。
有一次我坐在柜台里边,没有事情做,忽然觉着有动于中,提笔写了一首旧诗:
此身飘泊竟何之?人世艰辛我尽知。闲对菊花流热泪,秋风吹向海天陲。
诗写好了,我自己念了几遍。恰好她这时从内庭出来,向柜上拿写字纸和墨水;我见她来了,连忙将诗掩住,问她要什么,我好替她拿。她看我把诗掩了,就追问我:
“汪中!你写的是什么?为什么这样怕人看?”
“小姐,没有什么;我随便顺口诌几句,小姐,没有什么……”我脸红着向她说。
“你顺口诌的什么?请拿给我看看,不要紧!”
“小姐!你真要看,我就给你看,不过请小姐莫要见笑!”
我于是就把我的诗给她看了。她重复地看了几遍,最后脸红了一下,说道:
“诗做的好,诗做的好!悲哀深矣!我不料你居然能——”
她说到此很注意地看我一下,又低下了头,似觉想什么也似的。最后,她教我此后别要再称呼她为小姐了;她说她的名字叫玉梅,此后我应称呼她的名字;她说她很爱做诗,希望我往后要多做些;她说我的诗格不俗;她又说一些别的话。维嘉先生!从这一次起,我对于她忽然起了很深的感觉——我感觉她是一个能了解我的人,是一个向我表示同情的人,是我将来的……
我与她虽然天天见面,但是谈话的机会少,谈深情话的机会更少。她父亲的家规极严,我到内庭的时候少;又更加之口目繁多,她固然不方便与我多说话,我又怎敢与她多亲近呢?最可恨是刘掌柜的,他似觉步步地监视我,似觉恐怕我与她发生什么关系。其实,这些事情与他什么相关呢?他偏偏要问,偏偏要干涉,这真是怪事了!
但是,倘若如此下去,我俩不说话,怎么能发生恋爱的关系呢?我俩虽然都感觉不能直接说话的痛苦,但是,我俩可以利用间接说话的方法——一写信。她的一个九岁的小弟弟就是我俩的传书人,无异做我俩的红娘了。小孩子将信传来传去,并不自知是什么一回事,但是,我俩藉此可以交通自己的情怀,互告中心的衷曲——她居然成了我唯一的知己,穷途的安慰者。我俩私下写的信非常之多,做的诗也不少;我现在恨没有将这些东西留下——当时不敢留下,不然,我时常拿出看看,或者可以得到很多的安慰。我现在所有的,仅仅是她临死前的一封信——一封悲哀的信。维嘉先生!现在我将这一封信抄给你看看,但是,拿笔来抄时,我的泪,我的悲哀的泪,不禁如潮一般地流了。
亲爱的中哥!
我现在病了。病的原因你知道么?或者你知道,或者你也不知道。医生说我重伤风,我的父母以为我对于自己的身体太不谨慎,一般与我亲近的人们都替我焦急。但是,谁个知道我的病源呢?只有我自己知道,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为什么病,但是,我没有勇气说,就是说出也要惹一般人的讥笑耻骂——因此,我绝对不说了,我绝对不愿意说了。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人们爱做勉强的事情。我的父母并不是不知道我不愿意与王姓子订婚,但是,他俩居然与我代订了。现在听说王姓今天一封信,明天也是一封信,屡次催早日成结婚礼,这不是催早日成结婚礼,这是催我的命!我是一个弱者,我不敢逃跑,除了死,恐怕没有解救我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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