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几天,我们就在湿砖地上铺上席子,晚上睡在上面,席子下面薄薄一层草实在挡不住湿气。白天苍蝇成群,夜里蚊子成堆。每个人都被咬得遍体鳞伤,奇痒难忍。后来,运来了木头,席子可以铺在木头上了。夜里每间房子里还发给几个蘸着敌敌畏的布条,悬挂在屋内,据说可以防蚊。对于这一些“人道”措施,我们几乎要感激涕零了。
这时候,比起太平庄来,劳动“罪犯”的队伍大大地扩大了,至少扩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们不清楚,也不想清楚,这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观察了一下,陆平等几个“钦犯”,最初并没有关在这里,大概旁处还有“劳改小院”之类,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过去在某个批斗会上见过面,有一些则从没有见过面,大概是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入发展,新“揪”出来的。事实上,从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经常不断地有新“罪犯”参加进来。我们这个大家庭在不断扩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里有了《劳改罪犯守则》,就等于有了宪法。以后虽然也时常有所补充,但大都是口头的,没有形诸文字。这里没有“劳改罪犯”大会,用不着什么人通过。好在监改人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方的称呼?—出口成法,说什么都是真理。
在“宪法”和口头补充法律条文的约束下,我们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点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许。一声铃响,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绕着院子跑步。监改人员站在院子正中,发号施令。在我的记忆中,他们很少手执长矛,大概是觉得此地安全了。跑步算不算体育锻炼呢?按常理说,是的。但是实际上我们这一群“劳改罪犯”,每天除了干体力活以外,谁也不允许看一点书,我们的体育锻炼已经够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举?再说我们“这一群王八蛋”已经被警告过,我们是铁案如山,谁也别想翻案。我们已经罪该万死,死有余辜,身体锻炼不锻炼完全是无所谓的。惟一的合理解释就是我发现的“折磨论”。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种办法。让我们在整天体力劳动之前,先把体力消耗净尽。
跑完步,到院子里的自来水龙头那里去洗脸漱口。洗漱完,排队到员二食堂去吃早饭。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根据口头法律,谁也不许抬头走路,谁也不敢抬头走路。有违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脚。到了食堂,只许买窝头和咸菜,油饼一类的“奢侈品”,是绝对禁止买的。当时“劳动罪犯”的生活费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属十二元五角。即使让我买,我能买得起吗?靠这一点钱,我们又怎样“生”,怎样“活”呢?餐厅里当然有桌有凳;但那是为“人”准备的,我们无份。我们只能在楼外树底下,台阶上,或蹲在地上“进膳”。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与我们无关,只能吃点盐水拌黄瓜,清水煮青菜之类。整天剧烈的劳动,而肚子里却滴油没有。我们只能同窝头拼命,可是我们又哪里去弄粮票呢?这是我继在德国挨饿和所谓“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的第三次堕入饥饿地狱。但是,其间也有根本性的区别:前两次我只是饿肚子而已,这次却是在饿肚之外增加了劳动和随时会有皮肉之苦。回思前两次的挨饿宛如天堂乐园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饭以后,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劳动任务。此时我们都成了牛马。全校的工人没有哪个再干活了,他们都变成了监工和牢头禁子。他们有了活,不管是多脏多累,一律到劳改大院来,要求分配“劳改罪犯”。这就好比是农村生产队队长分配牛马一样。分配完了以后,工人们就成了甩手大掌柜的,在旁边颐指气使。解放后的北大工人阶级,此时真是踌躇满志了。
还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忘记的。在出发劳动之前,我们必须到树干上悬挂的黑板下,抄录今天要背诵的“最高指示”。这指示往往相当长。每一个“罪犯”,今天不管是干什么活,到哪里去干活,都必须背得滚瓜烂熟。任何监改人员,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可能让你背诵。倘若背错一个字,轻则一个耳光,重则更严厉的惩罚。现在,如果我们被叫到办公室去,先喊一声:“报告!”然后垂首肃立。监改人员提一段语录的第一句,你必须接下去把整段背完。倘若背错一个字,则惩罚如上。有一位地球物理老教授,由于年纪实在太老了,而且脑袋里除了数学公式之外,似乎什么东西也挤不进去。连据说有无限威力的“最高指示”也不例外。我经常看到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眼下鼓起两个肿泡。我颇有兔死狐悲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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