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多看了一眼,这可爱的小罗盘,它给人方向,三百六十个方向,叫人撩乱,但撩乱中有一个指向,那是北、永远的北,你把方向盘转到南,它也仿佛指南,但实际还是北,你骗不了它,是它骗了你。
我想起美国拓荒时代的英雄丹尼·蓬(DannieBoone)。丹尼·蓬的家人是一七一七年从英国移民到美洲的。年轻的他,曾驾着篷车,跟印地安人周旋。他亲眼见过自己人被印地安人剥过头皮。他多年深入蛮荒的勇敢和经验,使他多次死里逃生,成为开拓史中的传奇人物。有一次,丹尼·蓬的十四岁女儿和两个同伴,驾小舟搁浅,被印地安人俘去。丹尼·蓬出发找寻,千辛万苦,得以救人而出。他们一行,长途跋涉,偶然间看到一份维吉尼亚公报,才知道美国独了立、才知道他们已成了美国国民。正因为丹尼·蓬是蛮荒探险的好手,所以他浪迹其中,不以险为险、不以苦为苦。有一次,有人问他有没有在森林中迷过路?他说:「没有,我从来没迷过路,我只是有过三天昏头转向而已。」(「No.Inevergotlost,butIwasbewilderedonceforthreedays.」)
当你有好多的路要走,迷路三天就不算。请让我迷路三天,我放了小罗盘的假。
小罗盘永不放假,它偷偷为我守住了北方。北方有风、风里有你。
指北针是顽固分子、指北针死不悔改、指北针唯北是问,指北针告诉我,我的邻居来自北方。
我悲哀的问过你。我喜欢北风。你说今天吹到你的,就是北风。我说我感觉到的,明明是南风。你说还是北风,只是吹过去后,又吹回来了。
北风会吹回来吗?
你把答案,化成了指北针。
指北针没有骗你,但可帮你骗自己。
在南极
在北极九十度,NORTHPOLE90°N,站在中间,走向左右。向左五步,下面是加拿大;向右五步,下面是格陵兰;再挪移一下,下面是冰岛;再一下,是俄罗斯。在脚下,东经一百八十度、西经一百八十度,多么神秘,一切在你两条大腿之下,世界变得那么小。北极太熟悉了,我去南极。
在南极,外面是时速三十四英里的强风、是华氏零下三十度以下的气温。二月间,补给飞机走后,要等到十一月才能再来。所以,在温度上和时间上,最有这种「南极感」。
在南极,看到的方向都是北方,你像一支指北针。你的窗子面向北,你看到的一律是北、北、北。
到南极,一开始必然疲乏、晕眩、头痛,会出现高山症,因为南极高度是一万一千六百英尺。不过,两个星期内,当身体制造更多红血球以后,症状就开始消退。红血球可能增多百分之十五,但白血球可能少了一半,你会变得更健康,因为没有任何传染病。
我正在南极。
我熟悉了北极的世界、也熟悉了南极。但我更熟悉了指针的指向、更恍然了指针的真正意义。
啊,大师,我要从南北极赶回,坐实在你身上。它是我的指针,它的指向就是我的定位。我的定位不靠卫星,我的定位全靠它的勃起。当它对我无所不用其极,我哭着,南极北极,对我都将失忆。
「闷骚」十七
「闷骚」,这是一个大师世代的词汇。明明风情万种,却按下不表。虽然不表,又知道在以不表为表,是谓「闷骚」,冷若冰霜,却有湿度,她使你感到她下面。
成年的女人「闷骚」,是人们刻板印象,可以想像到的,十七岁的也会吗?答案是更会。看她叫床,她不叫床,她压抑自己,表现出她是被强暴的、她无力挣扎、听凭男人在凌虐。但是,男人不放过她,在继续、在延长、在延续,男人欢喜的看出她,她不叫床,可是在间歇为颤抖出喉音,小嘴微张着、眼睛紧闭着、迷惘的半闭着,表达出不论她怎么清纯、怎么自抑、怎么不喜欢,却在男人的强暴下,她变得有点喜欢、变得喜欢。最后是,喉音掩饰不住了,颤抖的喉音透露给男人,这是一种最迷人的「闷骚」,十七岁的。骚字实在不太雅,应该用形声字的英文,那是ahhhhhh、是ooooh、是ummmmmm,闷出一连串的形声字,当男人用粗长泄了欲、十七岁用喉音泄了底。是清纯的、是处女级的,可是第一次就闷不住喜欢。
男人发泄后继续在强暴,强暴十七岁形诸声色以后再形诸文字。她屈从了。她按下连续的打字按钮,打下:
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ahh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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