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正传(80)

2025-10-10 评论

    "派蒂愈来愈温柔了,蟋蟀都欺负她,我们就把她放在外面养好了。"硬颈一月三十一日
    昨天晚上,派蒂是在她那粉红屋子里度过的。一个垂死的妇人,重回年轻时恋爱的地方,不知有怎样的感受。
    虽然她在这屋里跟她的恋人做爱,也在那里杀死她的爱侣。但如同垂死的武则天,差点断了大唐的国祚,却留下一块空白的石碑,等待后人的刻铭与评断。
    "我是不得已,如果你是我,你也一样。"
    过去的宫廷里,多少妇人用尽心机,像是泯灭天良一样杀。为什么?为了让她的儿子能登基。她们杀、她们狠,不是为恨,是为爱。
    派蒂不也为了爱她的孩子,而吃掉丈夫吗?
    一大早,我就把派蒂拿了出来。先喂她喝两管"鸭嘴笔"的水,又用镊子夹着一只蟋蟀,送到她的嘴边。
    我把蟋蟀最柔软的肚子送过去,派蒂一口咬住,嘴已不停动,却没吃下去。我把镊子往回拉,因为派蒂咬住蟋蟀屁股而扯断,扯出不少内脏。
    她跟着把那些内脏吃了下去,而且吃得很快。我又让她咬住蟋蟀,再拉开;她又咬下一截,吞了下去。
    我发现喂螳螂吃东西,要用"咬住再拉开"的方法。如同派蒂平常抓到猎物之后,一边咬,一边推开自己的双臂。螳螂的本事,是嘴上咬得紧,手臂又推得开。也可以说它们要用"咬住,再撕裂"的方法,把猎物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往下吞。
    其实每种动物的"吃",都是"嘴"与"手"的关系。龙虾的"双钳"总是一大、一小,因为它们的嘴很弱,必须用一只钳子夹住食物,另一只钳子去撕开,再放入口中。老鹰则不同,它们有带钩的"喙",一边用爪子紧紧压住食物,一边用"钩子"去撕裂。鹦鹉虽然钩形的喙,却只用来攀爬。吃东西时,全靠灵活的爪子,把食物转来转去,转到有利位置,再咬。人类则最高明,既能用手撕裂,也能用嘴咬断。
    现在我右手的镊子,相当于派蒂的钳子;我左手抓住她的背,则是为制造撕开的力量。如果我不抓住她,只让她咬住,便向外拉,她的整个身体就都会跟着被拉走,而毫无"厮"的力量了。
    "咬"不代表一切,必须"咬住"再"扯开",才能产生大的破坏。无论摧毁食物,或摧毁敌人,你都要先"咬住他",再把事情"扯大"。但在喂派蒂的过程中,我也发现她的颈子有多么强,我花那么大的力量扯开蟋蟀,她竟然能咬住不放,让我觉得几乎会拉断她那细细的脖子。
    一个动物,一定先要"硬颈",才能去撕裂。这是我的另一项新发现。
    过去派蒂是"只要死的虫,就不吃"。我原来猜想当这蟋蟀的脚不再挣扎,她也就不会吃。可是显然"年老",连个性也会改,当派蒂把整只蟋蟀吃光,我试着去罐子里找出干干的虫尸喂她,她居然也高高兴兴地吃掉。这是因为"老而贪"呢?抑或因为她自知没有力量再去"杀生",便也甘心吃这不会动的"肉干"?
    如同见到一个昔日的英雄,穷途末路地乞食,求一碗饭,蹲在门前吃。她过去的英武到哪里去了?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抓我时,那尖刺戳入手指的疼痛。也记得她怎样把双钳向后挥,钩住我的手,再回头咬。
    现在,我正用拇指和食指抓住她的上身,把她悬空拿着,这是最没安全感的情况,她为什么不挣扎?
    多么聪明啊!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也可以算是大丈夫了。想起司马迁写伍子胥,说伍能"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又说当伍子胥落难在长江边的时候,甚至在路上乞食,但是他没有一刻忘怀杀父之仇。真是"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司马迁写的真是伍子胥吗?只怕他也写了自己吧!"一个人为了雪耻复仇和名垂后世,可以不顾义气,而且被赞美为大丈夫。"这种观念对中国读书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司马迁在被阉割的仇恨中,苟活下来,为什么?是为留得一口气,借着历史人物,发抒他的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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