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光源(3)

2025-10-10 评论

  而从文化底蕴层面上来说,和当下热门的各种吸血鬼系列相比,《天鹅》系列打破了以往吸血鬼小说”借恐怖之名写青春言情”的惯例,这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由中国人创作的正统吸血鬼小说。小说里随处可见的欧洲古典文化,从历史到绘画,从建筑到音乐,纵横古今,恒殊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仿佛一部活着的大英百科全书。里面的各种情节,比如主角在参观国家画廊的时候,恒殊借主角之口,对里面收藏的各种名画的历史背景、创作风格一一道来,如数家珍;或者主角在某个饭店用餐,恒殊又将这家饭店的历史特色及坊间典故一一糅合在一起。《天鹅》里各处容纳的欧洲文化多得数不胜数,这也让《天鹅》超越了一般的类型小说,成为一部包罗万象的史诗般的作品。
  再有就是《天鹅》的情节设计,整部小说弥漫着让读者们怦然心动的窒息般的爱情,无数浪漫的描写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更呈现出一种哥特式的独有美感,这种危险的美让人异常着迷。除去这些浪漫的桥段,小说在情节伏笔设计、悬念营造上,都格外精彩,其中某些恐怖段落的氛围真是让人难以呼吸。在恒殊看起来波浪不惊的平稳叙述下,无处不在的细节暗示和陡然袭来的真相交错冲击读者,实在是一种顶级的阅读享受。
  最后,想谈一谈《天鹅》中我最喜欢的魔鬼与D伯爵身上的那种黑色幽默和文章里不断闪现的高级笑料,实在是非常非常聪明,这些让人会心一笑或者哭笑不得的对话和细节、反讽和暗示,实在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作者是写专栏出身的杂文家。
  在出书前夕,写宣传文案的时候,我赫然发现,果不其然,恒殊确实就是新华社《环球》杂志的专栏作家。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呐?
  ——全世界各地,都可以看见各种各样的玫瑰,千姿百态,芳香迷人。然而这种全世界开遍的美丽植物,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发源地是中国。而恒殊,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一朵盛开在英伦的玫瑰。
  ——是时候,让大家领略一下,属于这朵英伦玫瑰的独特芬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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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鬼洛特巴尔(a.k.a.奥黛尔??库珀)的博客,9月15日,伦敦
  伪善的读者,我的同类,我的兄弟!欢迎光临魔鬼洛特巴尔的博客,愿我主撒旦保佑你。
  我是魔鬼洛特巴尔,你们可以叫我魔鬼先生,库珀先生,奥黛尔(我再说一遍,这不是小女孩的名字!),或者直接简称““亲爱的””。我爱你们,爱我所有的读者,感谢你们三更半夜上网读我的日记,还和我聊天。我知道你们特别喜欢那句““你好我是魔鬼洛特巴尔,三百年来世上最强大的魔鬼之一””的例行开场,因为你们以为我和你们一样,是个不画黑眼圈就不出门,满脑子充满奇思怪想,膜拜玛丽莲??曼森的哥特。
  可是我向撒旦保证,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哥特。
  好吧,也许我外表看起来确实有点像————我常年穿着纯黑色的皮风衣和紧身皮裤(我从来不穿运动装,那是美国农民的代表),但这并非是为了扮酷,而是伦敦这种鬼地方一年四季郁结阴冷,黑色就是最应景的颜色,皮质则是为了防水。另外,我可从来不染指甲,天生的黑眼圈也使我用不着化妆出门。
  我的iPod里面有伦敦午夜、69眼、夜愿、死星,当然也有曼森。但是我也听别的歌,比如安慰剂————Placebo。我喜欢主唱布莱恩??莫尔克!因为他和我一样,经常上网和网友聊天。
  布莱恩说过一句话————别傻了,才不是什么““要做撒旦不做耶稣””的鬼话,而是他说““网友们从来都不相信我是真的布莱恩??莫尔克,尽管我每句都是真话!””
  我深有同感。看吧,我在这里上网写博客,但有几个人相信我真的是个魔鬼?相信我,在如今这个世界上,隐藏秘密的最佳方式就是把它公开发表,因为没有人会相信真相。
  上个星期我去了伦敦市中心的苹果店,去给德库拉买新出的iPad。没错,就是那个吸血伯爵德库拉,他住在特兰西瓦尼亚。
  在二十世纪以前,伯爵是欧洲各个皇家舞会上的常客,而整个战火纷争的二十世纪则把他彻底变成了一个无趣的宅男。到了二十一世纪,他开始迷上了互联网。想想吧,这对一个经历了文艺复兴、巴洛克和洛可可以及工业革命的人来说,是多么迷人的一件事!伯爵发现,在网上定购蝙蝠干比他自己抓来烘焙培要容易得多(他新买了个高瓦数的微波炉),更不要说网络上大得可怖的信息量————你简直可以用Google搜索到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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