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腻透了这种生活,你自己回去吧!”古恒不耐烦地喊了起来,“别管我!”他已跟在盲人身后,他们步伐一致,像父子兄弟。
“玩笑开出格了。”我劝古恒。可我这么说完之后,发现我脚步沉重起来,像穿上铅鞋。在慌乱中我继续说,“别闹了,天都快亮了!”这句话像以前电影中穷人盼翻身一样充满了感情。当我说完这话,大风骤起,刮过我的外衣,钻入我的内衣内裤。我的手紧紧护着衣服,我叫道,“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但你别跟瞎子走,别吓唬我,行不行?”
我的手臂不由自主举了起来,怪风拼命地撕扯我的衣服,要把它们全剥掉,让我没法去拉住他。古恒往前疾走,看也未看我一眼。
我奔跑起来。我感到身体的每个部位都由一个心思驱动,拦不住古恒,那么我拦盲人。
盲人如果机敏,会绕开。如果迟钝,会跌跤。可是盲人步子不变,脸被一顶草帽遮得严严实实。我的心猛跳,在他接触我的一瞬,我毅然决定直撞上去,把他撞倒。不料盲人却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我是一扇门,推一下就通向另一个空间,或者反过来,他是一个洞口,一走进去,便无尽头。我叫了一声,倒在沥青马路上。
当我从比梦境还深的回忆中突然醒过来时,东方仍然没有露出它淡薄的微光,四周的漆黑将我重新引入只有鸡啼的凌晨:古恒不在床上。
一个梦?但那个瘦瘦的盲人,我想起来似乎在哪儿见过,在不久前来学校演出的一个戏里,那盲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演员扮的。
我终日昏昏欲睡,颓唐地揉捏身上的酸痛处,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精神的话,我会尽早恢复日常状态,但哪儿能找得着精神呢?我开始用镇定药片,然后用安眠药,尽可能不从睡眠中醒来。同时我再次爱上独身带来的自由以及徘徊于自杀走廊里的孤独。我几乎没有梦见过古恒一次,自从他突然不辞而别走了之后,当然他常这样,但以往哪一次没这次长。
谁会相信我这一夜的经历?
几天来我早就厌倦了和各种人前来纠缠此事的来龙去脉、分析过去分析过来,把各个理论体系如洗澡水一样翻动,我不再骑车去学校上课,一次也不去,更不与人约见。不拆信,也就谈不上回信了。由厌恶自身到厌恶他人,虽然我时时实践着最高限度的容忍,令人窒息的容忍!但我一天天习惯并接受了古恒的失踪。他不过是一个二流货的诗人,从借调到一家杂志社编诗为生混到省作协养着的专业诗人,终其一生,浑浑噩噩,不过如此而已,决不会突然创造出一个奇迹来。如今这样的结局,对他对我都很难说不是最恰当的安排。
当然,用如此蔑视的口气打发他,是有点过分。他不乏过人之处,比如会将一口标准的北方话转化成带点夹生的本地口音,这使他从外省来到上海这个城市犹如鱼拥有了水、鸟拥有了天空。浓得像浮雕的男性魅力,加上几本书名怪得吓人一跳的诗集,将他的声名抬得又远又高。慕名写信乃至不约而来的人,绝大部分是大学内就读的女大学生、女研究生以及学院外爱附庸风雅的女文学青年。只有一点让我细想起来应该心存感激,那就是他只用一部分时间耗在崇拜者身上,让她们簇拥,与她们周旋厮混,大部分时间却像水泼在我四周,水渗入泥土,肥沃的是校园不停生长的花木,滋润的是一个个黯淡的夜晚,不是我。
以他的话来说,如此使用时间是诗人生涯之妙谛。“多产诗人”让人瞧不起。得名之法是少写!因而他和我泡在一起时极其心安理得,年华流逝得很高雅。
他拿出一张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女人照片,让我看。
卷曲的头发包裹在军帽里,五官搭配到位。“她很漂亮!”我由衷地赞美。
“是我妻子,”他将照片小心地放回钱夹里,“你走在我的左边,她走在我的右边,这幅画将会绝妙无比。”
那么在遥远的北方某市菜场,那个穿白衣戴白帽卖豆芽的女人呢?
“那是前妻!”
他说与前妻整日大事小事争吵不休。我想他说的或许有充分的文件根据,如同他老想把我推向你对我错的形式逻辑之中一样叫人难以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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