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在外边等。
里边的说话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我用力去听,从口音上听当然是潘小伟的声音。他在说小提琴的事情。
“小提琴的事我很早是听我家的一个菲佣讲起的,她讲是我大哥在一个做古董生意的黄老板手上买的,那黄老板最初开价五万美元,最后以一万美元成交,卖给我大哥的。这些事情菲佣从哪里知道的我不清楚。”
接下去是处长的声音:“据我们知道,这把小提琴的价值至少在百万美元以上,做古董生意的人不会不清楚吧,一万美元怎么舍得割爱?”
潘小伟说:“我只知道这把琴是黄先生从一个大陆人手上买下的,可能很便宜的,他们做古董商的我相信应该明白这东西的来路不是很合法,这琴是没办法公开标价去卖的!弄不好警察是要来查他的。黄先生和我大哥很熟,是老朋友了。以前好像欠过我大哥的情分,所以很便宜就把它卖给大哥了。我大哥胆大,一般人有钱也不敢买这种黑货的。”
伍队长这时候开口问了一句:“这琴你大哥买了,他是不是就再拿出去卖呢?”
潘小伟说:“我不管他的事的。”停顿片刻,又说,“他手下一个马仔说好像他把琴送到泰国去拍卖过。可我大哥不肯透露我们家族的身份,所以没有卖掉。人家花这么多钱,又不知道卖主是谁,一般不肯担这个风险的。当然也可能是大哥开价太高了。我不大懂收藏,我觉得有了钱应该做别的事情。”
李向华问他:“开价多少你知道吗?”
潘小伟说:“我不知的,我大哥不和我谈这些事。过去我父亲在的时候就不许我知道这些事,他也不准我大哥教我这种事情。”
伍队长问:“现在这把琴还在你们家吗?”
潘小伟对伍队长他们这种连珠炮似的刨根问底似乎有点反感,闷了一会儿,没好气地说:“我没见过这把琴,我不知呀。”
里屋沉默了片刻,处长开口,他说:“潘先生一直是在台湾和美国念书,今年大学刚毕业是吧。据我们了解,潘先生无论在台湾、美国还是在香港,都是认认真真读书,本本分分做人的,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违法活动。我们是很赞赏潘先生这种立身处世的生活态度的。”
潘小伟这时插了一句:“谢谢老先生夸奖。”我们处长有五十多岁了,显老。
处长见潘情绪有缓和,就又往深里说下去:“潘先生虽然一直在国外生活,但毕竟是个中国人,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有知识的年轻人,我相信潘先生是有一份爱国热情的,我们真诚地希望潘先生能够不计个人和家庭得失,积极协助中国政府收回这件失踪的国宝,中国政府也会记住潘先生对祖国的这份贡献和爱心的。”
处长虽然说的全是大道理,可对潘小伟似乎多少产生了一点鼓动的作用。潘小伟犹豫片刻,终于说:“小提琴,可能,在我大哥手里。我爸爸去世后,家里现在是我大哥掌门。这样的事情是他说了算。”
李向华说:“我们就是希望你能多做说服工作,说服你大哥交回这把提琴。”
潘小伟没有搭李向华的腔,沉默不语。处长显然是不想再度谈僵,适时补充说:“我们可以按照当初潘家买这把提琴的价格给你们做出补偿,不让你们吃亏。”
潘小伟说:“你们应该知道的,以我大哥的脾气,再拿一万美金买回去,恐怕……他会觉得太便宜了。”
潘小伟这样一说,处长的话有点不客气了,“你大哥应该知道的,你们手里的这把琴,是中国政府通缉追缴的国有财产!这把琴拉出的调子,可是带着火药味儿啊!”
处长的口气听上去好像挺轻松的,其实话说得很重。里屋一下子像被这句话打哑了,没人再吭声,气氛显然已经非常僵了。刘保华原先在看客房里摆放的外国杂志,这会儿也放下来屏息去听里面的动静。好半天才听到潘小伟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琴在我大哥手里。”
这场谈话不欢而散,可能是潘小伟的少爷脾气上来了。处长和李向华走的时候,他甚至没有送出客厅。处长的脸青着,离开904房间时看到我,只严肃地点了一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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