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支吾吾,心里格啷一响,懂了,原来这姑奶奶是要我去追着采访阿难呀,难怪她说书可写得像“传记”,我还以为她说错了。阿难是我十五六年前崇拜的对象,那时青春年少,阿难是“异类第一”的摇滚歌星。闻名祖国大陆之后,又走红香港、日本和东南亚,正当红时,突然从艺坛消失。我一直都没有缘认识这个奇人,但自从和苏菲认识成为好朋友后,关于这个人听得多了。她是阿难迷,而且是香港传媒最早采访阿难的人,言下之意她是这位天才的发现者,甚至她是阿难神话的创造人。
我说:“好苏菲,不用再说了。我看别的事能否让路,半天后给你回答。”
“好。我把这条电话线给你空着。我等你回答。”
不到一个小时,我就打电话过去了,说我同意,而且第二天就可以出发。我听见苏菲在那头得意地笑了。
“我知道你是爽快人,和我一样。”她让我第二天上午到机场取了票就走,机票早就订好在我的名字下,是回程OPEN头等舱,可任意改时间。这个苏菲,早猜到我不仅会同意,而且会抛开一切,马上就走!我佩服得想马上放下电话,以免她从这根细细的电话线,又揣摸到我的什么心思。
“别着急”。苏菲话锋一转:“别放下电话,我们姐妹俩聊聊:我这刻儿正高兴。你以前写历史的短篇小说都缺少冲击我的电波,你可以让一千个灵魂与你的小说一起震荡,可是对我无用。我只听到房外的刮风声,像时间在轨道上飞驰。”
“阿难现在在印度做什么?”我不客气地打断她。传媒老板又谈起艺术,而且语言花里胡哨,好像存心拿我们吃文字饭的人开心,不断提醒我世界上最容易不过的是当文人,作家诗人?浪得虚名的懒人而已。
“这点不重要。”
“那么我去干什么?”
“那儿的孔雀渴望和你一起展翅,你洗净耳朵去听听孔雀的叫声吧,有了激情,你的笔才会开花开朵。”
苏菲击中了我的要害。不去印度写一本她要的书,看来封不住她讥嘲我的嘴。我没有再推却的理由。
所以,今天我飞越帕米尔,实际上是突如其来。
虽然我曾有幻想,在某一天能够到印度去。掐指一算,这梦做在十几年前,远一点应该在二十五年前。印度一词,赛过爪哇。当第一次从书上读到“三魂六魄,早飞到爪哇国”的句子,我实在神往不已。爪哇做过世界上最远的地方。印度呢,光是灵魂出窍还不行,还要有追索的韧劲毅力,那是玄奘去的地方。二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时,有一天读完《西游记》,我在学校的世界地图上找它,怎么也找不到,原来正是我的手按住的一块铬黄色的大地方,我一松手,它就像一张大地毯神奇地飞落在我的心里。
那时我还是个穷人家的小女儿,整天担忧马上新学期到,我该用什么办法,哭,闹,还是求灶神爷帮助,才能弄到学费。那个早晨天麻麻亮,我跳出被窝,一溜小跑去排队等菜,拿着的菜票却被风吹掉了,我只好惊惊乍乍地顺风找,没有菜票就没有菜,没有菜就用酱油泡饭。酱油也是精贵的,怎么办?昨天一家子人在昏暗灯光下数着菜票豆票油票粮票煤票,就像数万贯家财那么高兴。我忘了那国家名称:两个音调神秘的字,少了一些魂魄之旅。
后来,一个人离家远走,出门在外,多少辛酸化一纸文章,为生存,从一开始我就违心写一些自己不喜欢的题材:写作成了劳作,枯燥累人,有时自己写的东西自己看了都恶心。那种年月,忘记印度是当然的,偶尔我回想生命里曾有过的人和事物时,会觉得我失去一些东西:这些东西里面又有一些我弄不清楚。这一些弄不清楚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就是印度了。
飞机就像我每天坐在书桌前一样平稳!不用敲击电脑,我用大脑写,我最喜欢不记下来的写作,那算得上最冒险的写作。机窗外是皑皑雪原,白得不应当任何笔墨文字玷污,再看那云海,一波一浪拂在我的裙边,已经开始有几分像模像样的温柔。我一改上飞机前的三分不情愿,开始找理由说服自己:印度是我本来就感兴趣的题目。起码这次旅行我并不是被强迫的,并不完全因为苏菲是我的好朋友。她要找的人,正好也是我一直想见的,巧了。况且为朋友写作,比仅为谋生写作要愉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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