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可我真的不想成为冈普,或者那个更为知名的阿甘。我也不喜欢跑步、打乒乓,或者捕鱼捞虾。他的绝活是跑步,可是他跑那么快有屁用呢,他爱的女人还不是赶在他前头死掉了。我就算是傻瓜吧,我也想做个正常的傻瓜。正常的傻瓜就是傻瓜,跟天才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我就是一个正常的傻瓜,就读一所最稀松平常的中学,每天以无所事事打发漫长的时光。好在我的运气不错,期末只有两三门功课需要补考。这就是说我还算规矩,没有傻到逃学旷课,背了书包学三毛大街小巷去流浪。我说的三毛是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叫化,不是你们喜欢的那个长头发女人。她的书我没有读过,写字的书我读起来都累得慌。我过去只喜欢漫画、连环画、卡通片,现在甚至连这些东西都放到一边去了。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毛病,到了什么年龄就该用什么年龄的方式来说话,对不对?前年我在贵州遇见一个东北女孩,她满口半生不熟的贵州话,我说你搞什么名堂,是东北人就说东北话嘛!这一回她是说了东北话,就是赵本山那种哭兮兮的东北话,她说,咋的呢,走啥山上唱啥歌儿呢!我一下子笑起来,笑得半死,我想起课本上毛主席的话,叫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就说,真他妈有意思,你简直就是打东北腔的毛主席啊!她笑起来,用贵州话说,啥子格毛主席嘞,我是正常的女娃娃嘞。
哦,你听,我们都是正常的女孩子啊。但有些家伙偏偏说我不正常,就因为,我喜欢的东西是刀子。
哦,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的吉祥物是刀子。仅仅是刀子。可在一个所谓正常的世界里,女孩子是不配喜欢刀子的,你说对不对?可我也真是没有办法了。像我这样的傻瓜,是啃着连环画长大的。我最怕别人跟我罗嗦什么琴童、画童,还有贝多芬、莫扎特、毕加索,我们哪配提他们呢,提了都是糟蹋圣人啊。我读的第一本连环画是阿拉伯的故事集,勇士麦麦德为了向人证明他的勇气和诚实,就把一把刀子插在了自己的脚背上。那只光秃秃的赤脚塞满了满满一页的画面,连刀把都冲到画框外边去了,血顺着刀刃往上冒,把寒冷的刀子都烫弯了。我觉得那刀也像穿破了我的血管,把我的全身都烧烫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喜欢上刀子了。
勇士麦麦德,又叫做沙漠中的麦麦德,他骑着单峰骆驼,披着长长的白袍,打家劫舍,杀富济贫,明明还是很年轻的男人,眼睛里却全是苍老的感情。我要是能听到他的声音,一定也是苍老、嘶哑的吧。麦麦德最爱说一句话,这可怜的人啊!在勇士麦麦德的眼里,穷人、富人,朋友、敌人,都莫不是可怜的人呢。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句话,可不知不觉的,我也老把它挂在了嘴边上。我就想,我们都真是他妈的可怜人吧,可谁又在可怜谁呢?
我是看着麦麦德的连环画长大的。如果把这些连环画加起来,可以塞满几口大皮箱子。但是,它们现在一本也找不到了。我是一个跟书没缘分的人,到手的书,都随看随丢了。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的课本在期末总有一半找不到了。是啊,我就想,我对麦麦德尚且如此,何况是狗屁不通的课本呢。
小学的时候,为了我期末总有补考,妈妈没有少扇过我的大耳光。后来,妈妈就不再打我了,因为我比妈妈还高了,高出一个头了,我上高二了。那一回妈妈朝我举起手来,我一把就把她的手抓住了。我说,妈妈,你别碰我。你别碰我了。我使劲掰住妈妈的手腕,我说,妈妈,你真的别碰我了!妈妈的眼窝里淌出泪水来,她说,我没有白养你,你的手真是有劲了啊……从那以后,妈妈再没有碰过我了。
爸爸是从来都不打我的。即便是看着我成绩单上一半的不及格,他也没有发过一次脾气的。我所知道的爸爸,是没有脾气的爸爸。他看着我时的表情,总是露着微笑,再加上一点儿歉意。爸爸总是给我尽可能多的零花钱,我就用其中的一大半买了麦麦德。爸爸知道我喜欢沙漠,喜欢麦麦德,我过十岁生日的时候,他就用草绿色的床单把我裹起来,他裹得那么耐心、细致,我从没有看见爸爸这样一丝不苟地做事情。床单裹住了我的头、大半个脸、脖子、身子,最后拖在粘着落叶的湿地上。湿地上墁了青砖,还长着青苔。爸爸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我的头是微微埋着的,这使从床单中露出来的眼睛有些上翻,有了那个年龄少有的冷漠和阴郁。哦,其实我并不阴郁和冷漠,至少,我没有扮成麦麦德的时候,我看起来是多么热情和外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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