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塑造结果”,这要求按照美国设想的模式改变世界。赖斯所举的成功例子是阿富汗和伊拉克。且不论入侵成功与否,这两个国家的原政权是美国用武力推翻的,现政权是美国的傀儡,而且,入侵伊拉克的借口是捏造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中东的石油。以暴力推行民主,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行为。除去价值,剩下的只有美国的利益了。价值变成了赤裸裸的利益——美国的利益。美国独有的现实主义外交是传教士文化的一个变种。进入中国的传教士中有不少善人和圣徒,也有许多恶棍和暴徒。在政治的传教士中,很可能是后者的数量更多一些。
不要以为,有了赖斯陈述的原则,当世界都实现自由与民主之后,就天下太平了。其实,同在自由民主的旗帜之下,各国的价值也是不同的。由于这个原因,当利益冲突大到一定程度时,美国一定会找到——甚至会制造——价值冲突。日本人一定还记得1980年代美日之间的紧张关系和价值对立。虽然欧、美的价值的血缘更近,它们也有价值冲突。当欧盟成为一个强大的地缘政治实体之后,这种冲突就会激化。在2001年前后,这种迹象在德、法等国反对美国入侵伊拉克的时候已经凸显出来了。所以,按照赖斯的思路,价值一定会随着利益或意见的分歧而冲突,最后也就无所谓共同价值了。赖斯反对帕默斯顿“只有永恒利益”的陈述,但她对利益的解释只不过是帕默斯顿原意的另一个版本,仅仅多了一层虚饰而已。
广义的自由、民主是普世价值,和平、宽容、互利也是普世价值。不能为了一项而牺牲另一项。优先顺序的标准是什么?显然不应该是某一国家的利益。为了在别国建立民主而入侵这个国家,即使没有以谎言为借口,这种行为至少也是值得商榷的。所谓“普世”,就是为各国官府和各国百姓普遍认可和接受。在这个前提下,一国官府不可以垄断任何一项普世价值的定义权和认证权。如果我们对暴力和性的看法也是价值的组成,而且是极其重要的部分(性繁衍人类,暴力毁灭人类),那么,美国有权因为欧洲人不像美国人那样欣赏暴力而入侵欧洲吗?或,在有利可图之时,性解放之后的欧洲人可以为了给穆斯林送去更多的自由而发动战争吗?美国相对欧洲的性不自由主要是在公共场合和媒体。这个说法不是为了抬杠。在较重要的自由得到一定保障之后,较不重要的自由就提到日程上来了。在这里,所谓的重要或不重要是相对的。每个人对价值重要性的高低都有自己的看法。
美国高谈阔论政治制度,也表明这时候它的经济已经不那么强劲,不那么吸引人了。在1990年代,美国向日本和其他国家兜售它的经济模式,要求它们向美国看齐;在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更是挥舞着貌似胡萝卜的大棒,企图把亚洲纳入美国的轨道。2000年以后,美国的强项不再是经济,于是改弦更张,转而更多地谈论民主了。为了推广民主,小布什政府在中东小试锋芒,收获甚微。从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到民主,美国推销其价值的方式是机会主义的,其目的都是在变化中制造和寻找漏洞,使美国的利益有机可乘。可笑的是,在美国推销经济和金融自由化的时候,它的贸易保守主义抬头;在美国的历届总统中,小布什的两次当选过程都不太民主。不论赖斯如何高调谈论民主,在美国国内和在国际上,小布什政府对民主制度的伤害可能都比贡献大。不过,这一点可能要在多年之后才会有共识。
当赖斯在谈论如何促进美国的利益时,她谈到了一些大国。当然不是这些大国的利益,而是它们的责任。如果每个国家都承担与它们力量和利益对应的责任,世界必将受益很多。不过,赖斯试图用“责任”捆绑潜在对手的发展。她说,“我们一再向北京强调,随着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完全成员地位而来的是责任”,RethinkingtheNationalInterest-AmericanRealismforaNewWorld,CondoleezzaRice,ForeignAffairs,July/August2008?美国努力攫取更多的利益,同时要求别国承担更多责任,非常不愿意分享它的利益。这种办法是军事围堵的补充,虽然出于自私的目的,对于世界和平却是有益的。任何国家都必须承担对整个世界的责任。但是,把责任变成套住竞争对手的枷锁,由竞争对手承担责任,美国做得最好。对付美国的这一招,最糟糕的办法是推卸责任。各国应该尽可能承担责任,同时也监督其他国家履行职责,比如减缓全球变暖,减少残忍武器的使用,等等。只有各尽其责,互相监督,这个世界才有可能一点一点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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