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虹影(51)

2025-10-10 评论

    满清入关,武力征服成功后,强令汉族男人留辫,女子放脚以示臣服,而且不惜在江南一再屠城压服反抗。但女子好像对放脚的抵抗更激烈,满人只能见好就收。汉人做到了“男降女不降”,男子打辫子才能考科举,女子没小脚怎么往上爬?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效率极低。根本无法号信全国军阀政府,忙于内战无法顾及社会改造的国民党政府,在根除小脚上却是异乎寻常的成功:“五四”之前妇女就开始纷纷放足,二十年代有面子的男人已经不能再有小脚夫人,三十年代如果不休掉小脚夫人就面子扫地。改造之彻底,之容易,我更不能相信小脚是中国男人的性趣。这个时期男人同时丢失的千年宝物,是科举,证明科举的确与小脚共生。一句话:小脚不是追求性感,而是改变社会地位的努力。一旦无此用途,消失得极快。
    有人说,小脚陋习之消失,是西风东渐,社会风气改变,就是中国男人的性趣,变得西方化了。我看这说法完全不了解中国社会,没有任何西化之风能叫僻远山村的女人在一代之内放弃缠足。
    专家们说道:西方女人鞋着高跟,实际上与小脚功用等同。既然如此,在燕莎眼睛贼溜溜地看高跟女郎扭腰摆臀的男人,为什么不去看据说也能使女人摇曳生姿的小脚呢?
    《毕业生》里的女人的玉腿伸出来,顶端是一个怪里怪气的畸形肉团:中国的达斯丁霍夫曼站在那儿,激动得心跳都停止了?少胡说吧!告诉那些坚持认为中国人性心理有大毛病的中外专家:我——不——相——信!

    当婚姻逼近一个男人,如果他是自由之身,即使这女子是他心爱的,他也不会放弃他做单身男人的自由。那么若是女子自己提出,那情况就更糟,干脆失败。如果这男人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这女子的爱就等于吹了一个肥皂气泡,未上青天就破灭了。
    她黑发,不高,丰满但不胖,西班牙人,才二十二岁,到北京学汉语。一开始学校有名的帅哥追她,她逢朋友就说,毫不掩饰。有一天我去看她,一晚上她抽烟抽得很厉害,说话紧张,但普通话已说得比我这个外地人还地道。
    那个幸运的中国男人有一米七八高,她说着拿出照片。我一看,长相在北京大街小巷都可抓出一大把。
    她说,他看她眼睛透亮,热情似火。她经常和他跳弗朗明哥,说着她唱起来,边唱边站起来,身子一抖脚尖一踮手就如鹤转动。
    突然她哭了,说那男人把她扔了。她决定反过来追他,结果当然不如她所愿。
    当时我感动,因为爱一个人得有爱的能力,还得有这勇气。那男人被一个洋妞追到这种程度,别的不说,虚荣心该满足了吧?
    她说,她决不离开中国,直到把他追上手为止。
    美国朋友M是一位记者,有无数男人追她,但她爱上一有妇之夫,也是个记者。她要那男人离婚和她结婚。男人不肯,开始婉拒,后来就有意躲她。她去男人可能去的地方找他,有一天终于在一个PARTY上找到。她说你没有必要对我如此,我怀了你的孩子。
    去医院做了。男人想也不想地说。
    我一人也要孩子。因为我爱你。她记得当初他说他妻子没有生育,对此很遗憾。她转身的速度比他还快。
    时间过得很快,孩子出生了,她给他送了封电子信,顺便传去孩子的照片。他很震惊,回信只有两行,一,你休想和我结婚!二,主动提出付孩子的生活费。她当没有看见一样,反而建议他看看孩子。
    一年后,她有了他的第二个孩子。他还是不肯与她结婚,但帮她租了条件不错的房子,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二年后,他们到伦敦来度蜜月。
    J的妻子在外地有份很不错的工作,周末才回家,所以他需要一个保姆照顾家和六岁的女儿。这天妻子回家,立即就发现丈夫对她很冷淡。她问他,是不是在外边有女人了?
    没有,不可能。丈夫一口否定。等见到保姆,凭女人的直觉,她明白了。她开掉了保姆。丈夫与她大吵一架。丈夫的理由是,你没有权利做我的主。
    第二次她从外地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家教,住在家里。丈夫对她说,我们的女儿需要她。结果夜里发现丈夫不在床上。她一下傻了,如果她提出离开这个男人,岂不是正中他的下怀。她不说,辞掉外地工作,在当地找了一份低薪的工作,每天都回家。但丈夫对她就像朋友一样,家教仍然住在他们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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