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曼字字句句计较德文书的出版,而对其它文版本不在乎,我想,这就好比一个进入暮年的人,行将别世的人,看重一生中唯一有过的一次快乐体验,是一致的。顾城最终未能逃过遗忘和失去读者孤独的追击,在新西兰嘻皮士居于的貌似自由的小岛上,与他构想成童话的自由擦肩而过,他的写作即使到了组诗〖鬼进城〗一种张狂挥洒自如的状态,但这自如的状态不过是他虚拟的文字的气势,甚至借〖英儿〗人为安排一种发泄,他也未进入真正的自由写作。我们只要轻轻地闭上眼睛,就可看到他作品后面不便公开的怨艾,在他的叙述时就被扼杀。他无法自由处置别人的生死,只能自由处置自己的生命。我不得不对自己说: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有那么少数,并且是优秀的作家,最终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结局,与其说是绝望,不如说是最后坚持选择权。
是的,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可归于是我们自已选定的。这么说,道理十足。自由打着漂亮的幌子,教我们自欺欺人,我们有了这假饰的自由,写着经过精心装扮的自由的文字,与自己的内心打着哈哈,跳着一轮又一轮漂亮的假面舞。
女作家天生凭感觉写作,即使极少数女作家有丰富的技巧和经验,感觉这一因素在任何女作家的创作中也占了相当重的比例。感觉是接近自由的,但是依靠着这近距离的优先,我们获得了写作的自由吗?没有。
虽然我们可以写非“正常”之的感情,异性的,同性的,超自然的,我们仍被圈于一个框或笼子里。可笑的是这框或笼子,在许多时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是几十年来,几千年来,咱们古老文化潜移默化在每个中国人身上的印痕,是伪善的道德巨大的投影。是的,当我决心结束自己肉体生命,谁可拦得住我?当我决心写部艺术上自己满意而卖不出去的小说,谁能剥夺我这个选择?读者?出版商?批评家?我必须维护我的最后一个选择。我忘掉他们,我就得到了解脱。
列车停止的方式很奇怪,停得那么慢,最后还是一个猛煞车。车厢接头哐的一响,他的笔尖猛地划了一长道。哦,到了。他从报上抬起头,合上笔套。可窗外不是站台,暗淡的灯光照着隧道的墙壁,贴着车窗。电缆上积满灰尘,像烟瘾者的肺管。这是中途停车。
半年都过去了,何必在乎半分钟。他看了看手表,九点十分。约好九点见面。她在电话里半开玩笑说,站台人很多,你不会认不出我的脸吧?她说她会在站台上,像以前等他那样。
这安排似乎太温情,跟她的性格有点不符。在一起两年,他领教够了这个骄傲的心灵,哪怕是毫不足道的失败,哪怕是菜里多搁了盐,也不喜欢提起。她不喜欢输,万一输了,忘得越快越好。为什么她主动提起了这事呢?她本不会再提起会面。实际上这半年来她从未主动打电话给他,只来过两封信,只说事务不谈自己,简短干脆,第二封比第一封更短,不像她写的信。
车停了,车厢里谁也没有在意。一对年轻恋人在车厢那头,手拉手,互相注视,眼珠也未转一下。如痴如醉,真是一个美妙的开始,他想,如一切开始一样。对面的醉汉也没有动,打着鼾,眼角挂着两滴泪水。车厢里各人干各人的事,没有人对半途停车有任何不耐烦,他们知道,一切不由他们控制,甚至没有在乎,没有像他那样抬手看表,当然,没有分手半年的情人在等他们。
只有一个老头,衰老得几乎不能动了,顺腿挂着的手杖,轻轻叩着地板。就这一点不耐烦,灰色而苍白。
他低下头,又看起手中的报纸。报纸再厚也已经看腻,乘地铁从北到南,跨越整个城市,好像跨过很大的时差。非洲的饥饿,南美的暴乱,看过了,都与他无关。早在十分钟前,他就开始做字谜。英国人的玩意,这比读报更能消磨时间。
17(竖三格)被水盖住,三格,很简单,WET.怎么啦?他想。这是个暧昧的字眼,一个叫人怦然心动的字眼,一个她重复过无数次的字眼。她第一次说,我都湿了,满脸绯红,虽然那里他们已同居很久。那也是在地铁里,他说了一些只有他们才懂的话。她握着的手,指甲抓了他一下,还瞪了瞪眼睛,你敢再胡说。
不是停车这个事实,而是这个事实的讲述使车厢里的人感到了异样。连对面的醉汉也眼开了眼。而那对恋人也开始注视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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