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启躲着小姑娘的眼光,他没想过要真的带她去宾馆。
他事后想起来,自己的态度并非始终如一,他起身时说的那句话就有点让人产生歧意,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一种邀请,他说的是“走吧”。
这样,跟在他后面走出沙县小吃店的小姑娘,便没有返回小网吧,而是直接挽住了李明启的胳膊,动作既熟稔又自然,好像他们是一对真正的情侣。李明启想起来了,这肯定跟她以前做过的职业有关,她做吧女的那会儿,肯定没少半挽半搀过那些真醉佯醉的酒鬼。这个想法让李明启有点不爽,他想把她的手甩掉,又怕显得太假正经了,也似乎有点不舍。
可是,真的把她带到房间里去吗?去干什么?给她看自己的记者证,再听她讲故事?那不真成吃饱了撑的了?李明启太知道孤男寡女在一个房间里最可能干什么了。现在的姑娘真是胆大,你要是把她卖了她可能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她做过吧女,对男女之事也许早就看得稀松平常,刚才她说没有套子她不做,言下之意有二:一、她不职业,不是专门的女性工作者,所以不会套子随身带;二、如果有套子,你只要想做她可以奉陪。李明启想到这里有点怯,他活了几十年了,也算是个走南闯北的人,可他还没嫖过娼哩。
李明启不想自己怯,便在内心里进行了一场并不激烈的思想斗争。两个声音轮番发言,一个说,没嫖过娼怎么啦?了不起呀?另一个说,嫖过娼又怎么啦?会死人啦?
前面那个声音说,没嫖过娼不一定证明你是好人。
后面那个声音说,嫖过娼也不一定证明你是坏人。
才一两个来回,两个声音就达成了共识:说来说去,也就xx巴点事,有什么可怯的?她就是小姐又怎么样?现在找人过性生活太方便了,连男的强xx女的的事都少多了,难道你还怕她强xx你或者把你吃了?
可是,万一她不仅是女性工作者,而且是个小偷呢?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添乱、找麻烦?
可是,她真是小姐吗?
如果真是小姐,她完全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她可以用性感的穿着、勾人的眼风,用半启的嘴唇里慢慢伸缩和搅动的舌头等等肢体语言明示或暗示你,她甚至可以明目张胆地问你要不要打洞(就像招待所的那个骚扰电话),她也不会连续两个晚上待在同一个小网吧里,玩无聊的扑克牌,因为对她来说,时间一样也是金钱。她会栖身在街边那些灯光黯淡的茶室、按摩房或酒店的KTV厅、美容美发室,因为那些地方才是公开或半公开的性交易市场。她上过大学,一定具有起码的判断能力——在那个小网吧里等待嫖客无异于缘木求鱼。
可是,如果她不是小姐,干吗随随便便地跟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又是吃东西又是上房间?她到底是干什么的?她想干什么?她能干什么?
事后李明启在分析自己为什么会在那个城市遭遇生命中最窝囊、最屈辱的一段生活经历时,给自己找了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第一,如果不来这儿,就不会碰到小姑娘这个人,当然也就不会发生以后的事;第二,如果自己不是记者,没有那种职业好奇心,也就不会对于一个行迹可疑的、萍水相逢的人,发生进一步的兴趣;第三,如果自己那会儿不是头昏脑涨,两条腿像灌了铅似的不听使唤,也一定会谢绝她的搀扶,并从她的行为举止中提高应有的警惕;第四,如果不是老婆的电话搞得他心烦、安琪把手机关了搞得他意乱,他也不会产生放纵一下、堕落一次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的想法。
不管怎么样,小姑娘还是跟李明启一起上了房间。
她一进屋就把自己仰八叉地横搁在了那张被子都没有叠的双人床上,闭着眼睛很享受地躺了一会儿,这才朝坐在窗户下面的椅子上的李明启侧转身,说:“躺在床上的感觉真好。知道我为什么会发这样的感慨吗?”她似乎来不及等待李明启的回答,接着说:“因为我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在床上睡过觉了。”
李明启见小姑娘一进屋就把他的床霸占了,便只好坐在了现在的椅子上,他很累,却一直没有动,既没有起身开电视,也没有为小姑娘烧水泡茶,听了她刚才的自言自语,随口问道:“你干吗不睡觉呢?”小姑娘说:“有时候睡不睡觉由不了你自个儿,我想睡可没地方睡。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吗?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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