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006(47)

2025-10-10 评论

    严防忽悠,也给“海龟”戴“戒指”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2年间,沈镇林采用与出版社签订虚假组稿合同的手段,以向组稿人支付版税为由,将54万余元稿费和5万元公款私吞。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外表文质彬彬的沈镇林当被法官问及学历时,沈镇林特意强调自己“在国内是高中”。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沈镇林将所有罪责推到当年引荐他的出版社社长秦女士身上,他多次辩解说“钱都是秦老师给我的,我只听秦老师安排。”甚至购买私人用品到单位报销,沈镇林都说是“秦老师允许的”。沈镇林的这些话,让秦女士不禁心寒,也终于让秦女士看到了沈镇林这个骗子的“不仁义”。在庭审过程中,秦女士出具证言否认自己知道沈镇林的这些行为。
    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审理,法院认为,沈镇林身为国有企业中负有经营、管理职责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本单位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2006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沈镇林有期徒刑13年。同时,判令在案扣押人民币36万余元发还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责令被告人沈镇林退赔人民币22万余元,发还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
    一名由只有高中文化的清洁工冒充的假洋博士,何以能忽悠出版社社长和众同事?当前,查个身份、查个文凭并不是什么难事,“组稿”的书籍到底是原创本还是盗版本,网上查查、电话问问也很容易知道真相,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却偏偏不屑于此。因为沈镇林是耶鲁大学计算机博士,更因为他是社长亲自推荐的,众人眩目于名校之光芒、屈从于领导之权威,凡事不想较真或不敢较真,各种手续能免的都免了,心甘情愿地被人忽悠着。对于一年半时间里“组稿”出版了98种计算机类书籍,众人也只有羡慕的份,红眼的份。
    如果出版社在引进人才时,有合乎规范的制度,那么必然会对沈镇林的身份、经历、学历等有一套要求。如果按制度办事,从外交部到教育部就有一套认证外国学历的程序,尤其是像耶鲁大学这样名牌学校的认证,更是有很多渠道,沈镇林的败露最初就是因为同事在耶鲁网站的毕业生名单中没找到他的名字,但为什么出版社开始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无非是因为领导对沈镇林印象很好,他头上有着“洋博士”的光环。无论是因为“眼缘”还是因为对“洋博士”光环的敬畏,反正,在这样的非理性因素作用下,所有的程序和制度已经被抛诸脑后了。在这点上,不是说清洁工就不能当副社长,而是说一切要经过正规的程序。在这两个重要的环节上,制度在人情和盲目崇拜等非理性面前都不堪一击,加上财务制度不完善,骗子成功就不足为奇了。而非理性因素压倒制度的情况,又岂是这家出版社独有的现象?
    海外华人在中国学术界行骗的丑闻不断传出。关于“汉芯一号”的报道最引人关注的,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从美国买回芯片,将其标志磨掉,然后加上“汉芯”标志,就算“研制”成功。这种行为竟能骗过各级学术委员会,获得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及有关机构下拨的大量经费。
    这使笔者想起另外一件非常相像的案子。某医学院引进了一位海归,据说他在DNA研究方面很有影响,曾在美国获得专利。实际上这个人以前的表现平平,在海外毫无建树,但带着海归桂冠的他却被当成重要科技骨干,并成为“学术带头人”,向政府申请了相当多的“科技攻关资金”。此人的真面目后来被揭露,但主管方却在私下说,“其实我们也知道这个人是有问题,有作假之嫌。但为了要让项目得到国家的资助,先让他表演一番。”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明明知道此人有问题,但为借其吹嘘去申请资助,也管不得其中有诈。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还看到很多像沈镇林这样的“假洋鬼子”。
    中国经济发展很快,于是就引起一些不学无术的所谓海归的垂涎。他们以各种名目到回中国,用中国人最喜欢的一些所谓名牌大学教授或学者的身份骗人、捞好处。时下我们的一些政府机关、高校、研究机构和学术单位,动辄夸口几十万、几百万元请海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座上宾”,似乎请来了“海归”就请来了学术、知识、技术,请进了财神爷。一味地“崇洋媚外”,盲目引进人才,不上假耶鲁博士的当,恐怕才是真正的奇事、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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