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盘接受粮食系统的另外一个好处是给公司带来一个好名字。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时候,必须重新起名字,比如"新天地进出口公司"就应该重新注册为"新天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但因为额外接受一个粮食系统进来,光用"进出口"名字就不全面了,因为随粮食系统一起并进来的那些粮站和仓库显然与进出口没有关系。另外,体改办的同志一再强调,不能搞歧视,如果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当中只包含进出口而不包含粮食,那不意味着厚此薄彼嘛。所以,必须要重新起一个名字。最先考虑的方案是合二为一,干脆叫"新天地进出口粮食股份有限公司",但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听都觉得不合情理。又想到把位置调整一下,叫"新天地粮食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意思虽然通了,但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从名字看,别人还以为该公司专门做粮食进出口业务的呢,这不是明摆着要限制公司将来的发展空间嘛。不行,更加不行。最后,还是体改办的同志建议,叫实业公司,因为"实业"包罗万象,符合股份公司将来走集团化多元化的广阔发展道路。黄鑫龙也觉得不错,他从小就从电影和小说中听说过"实业救国",但当初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懂了,自然同意体改办同志的意见,而且,他认为这个名字比原来单纯的进出口更好。在黄鑫龙的观念中,做企业当然大比小好,多比少好,既然体改办的同志主动提到了集团化和多元化,那么还不如现在就把"集团"两个字也包括进来,况且,这样做也比较符合实际,不是已经包括供销和粮食两个系统了嘛,叫"集团"也是实事求是。如此,最后的名称定为"新天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深圳挂牌上市,黄鑫龙成为中国最早一批上市公司(15)的董事长。后来,由于天时地利钱多,募集来的资金不用利息也不用还本,多得花不完,公司实现超常规发展,集团下面立刻派生出五花八门的公司甚至总公司,这些公司或总公司的一把手也都叫董事长,跟黄鑫龙没有区别,他的助理李惟诚建议,集团设立董事局,黄鑫龙叫董事局主席。并且说香港的一些大公司也都是这么搞的。
李惟诚是当年公司搞股份制改造的时候由特区体改办推荐来的指导专家,新天地实业成功上市之后,其他专家回北京了,或被别的公司请去继续当指导了,而李惟诚却被黄鑫龙盛情挽留下来了,留下来给他当助理,其实是专门处理与股份制有关的事情。
黄鑫龙这样做是有远见的。既然公司上市了,那么就必须有一个这方面的专家,否则,别说实际运做了,就是回答股民或记者的问题也吃不准。后来的实践进一步证明,黄鑫龙留下李惟诚是英明正确的,套用一句领袖的话,公司成功上市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还有很多路要走,没有一个懂行的怎么行。比如增发,比如在大陆A股上市之后再在香港发行B股,还比如后来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等,哪一项都不是黄鑫龙或肖仲明这样的人能干得了的。因此,黄鑫龙非常信任李惟诚,在很多重大问题上都尊重李惟诚的意见。这次自然也不能例外,既然李惟诚建议设立集团董事局,黄鑫龙由集团董事长改称董事局主席,黄鑫龙也就欣然接受,成了"主席",这才有了后来吴晓春称黄鑫龙"主席"的事件发生。
李惟诚虽然建议黄鑫龙成为主席了,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这么叫过。主要是习惯。李惟诚作为股份制改造的专家刚来公司的时候,称黄鑫龙为"黄总",公司成功上市之后,他自己留下来当黄鑫龙的助理,发觉大家都叫黄鑫龙老板,只有他一个人叫"黄总",似有不够尊敬之嫌,于是入乡随俗,也跟着大家一起叫黄鑫龙老板。时间一长,习惯成自然,要突然改口叫主席还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就继续叫老板。好在老板和主席是一个意思,至少在新天地集团内部,不会有人发生误解,因为新天地集团只有一个老板,这个老板不是别人,就是黄鑫龙。可吴晓春没有这个习惯,他是新近加盟新天地集团的,所以他可以上来就叫黄鑫龙"主席"。
吴晓春虽然没有习惯,可他也不是聋子,当然知道全公司的人都叫黄鑫龙老板,按常理,他也应该入乡随俗,随大家一起叫老板,但是,他没有随大溜,而是逮着机会标新立异地叫黄鑫龙"主席"。
吴晓春这样做是有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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