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打死它。”我赶紧点点头,我们两个一人削好一个桦木片。再把这木片当成夹板固定到幼獐的断腿上,用不久就会腐烂的棉布条扎好。棉布条用去了我内衣上的两个袖口。也就是这个时候,雨水渐渐停了。
不远处传来半自动步枪清脆的点射声。这是银巴的特别嗜好。首先惊动猎物,使它们迅疾奔逃,然后用漂亮的姿势连续射击,直到射中猎物。奔跑中的猎物被射中时,不是立即倒地,而会更加猛力地跃起,比跳高选手更优美地在空中画出一个漂亮的弧形,落地时就爽快地断气了。银巴说他这不是炫耀枪法,而是喜欢猎物的这种死法。呆立不动时被击中的猎物总有时间有一点力气用于最后的挣扎,让猎手在一瞬间有负罪之感。
最后一声枪响在山谷中激起的回音也消失了。
“他打中了。”一抹阳光终于钻破了云层,照亮了我们,照亮了周围的景物。
银巴回来了。
他遇见一只狼吃掉了昨晚那头麝香,他又打死了那头狼。他把那只麝香捣出来,放在我们面前,说:“每人到手二三百块了吧。”他想我们会吃惊的。后来倒是他吃惊地看到我们把饼干泡软一点点喂那只小獐。
呆立一阵,他从我手中接过茶缸细心地喂了起来。
喂完,他又采来一把嫩草放在小獐的嘴边,说:“我为你爸爸报了仇了。”小獐子像小羊一样叫了一声。真像是小小羔羊的声音。
我禁不住也学叫了两声。
——咩——两个伙伴说:“不枉是写歌的人,学野物叫也这么好听。”而我写的什么歌呢?冒牌的、矫饰的藏族民歌。现在团里又有了一个摇滚歌手。这个前高中生,刚刚劳教释放,劳教期间参加了一个什么新生艺术团。现在我又要专门为他谱写摇滚歌词了。其实,我不太明白什么是民歌,什么是摇滚。但实实在在,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串歌词:
我不是羊,不是羊,虽然对苍天我俩叫声相仿。
我会长出长长的牙齿,姿势优美,飞奔跳跃,我是一只雄獐,通身散发无比的异香。
风流过我,阳光流过我,啊,我在远远的翠绿山冈。
如果有一个好作曲家配曲,这首歌可以由迈克尔。杰克逊或是麦当娜演唱。我抑制不住又咩咩地叫了起来。现在,是小獐子跟着我叫了起来。
“不要叫了,”秦克明说,“母獐子就要来了。”我和银巴大笑起来。
“笑什么!我害怕母獐子来了我会开枪打它!”“笑话,我们不是来打猎的吗?”说话间,母獐就来了。这只孩子被生擒,丈夫被狼吃掉的母獐。我们听见它穿过树林时一路碰掉露水的声音,很快就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一伸手摸枪,它就跳开了。
这时,秦克明说:“叫它来吧,没听说过哪个真正的猎手要杀喂奶的东西。”我和银巴又笑,并听从他的吩咐放下了枪。
“你真的打死了一只狼?”“真的。”“我去把狼皮剥来我们就回家吧。狼皮做个褥子,我老婆有风湿病。”“这个季节的狼皮不好。掉毛。”秦克明摸一摸小獐子的头就走了。银巴张张嘴,冲着他的背影想说点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
我们弄灭了篝火,收拾好东西。银巴从我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装进麝香,用木塞塞好,又用打火机把蜡融化,封住瓶口。奇异的香气就渐渐淡薄并消失了。
然后,两人并肩在温煦的阳光中坐了下来,等秦克明剥了狼皮回来,等那只母獐来领走它的孩子。獐子,我们不会杀死你的孩子,除非它已离开了,长成了一只真正的雄獐,它的肚脐眼散发异香,变成了值价的宝贝。我在心里向躲在附近的担惊受怕的母獐默诵猎人千百年来遵循的准则。同时在想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于神经质了。
远处传来一声惊叫打断了我的遐想。
银巴和我立即提枪向发出叫声的地方飞奔而去。
叫声是秦克明发出的。
他就那样仰面朝天和狼躺在一起。狼的肚子已被他划开了,露出绿莹莹的一大堆肠子,腥臭无比。秦克明的肚子上也有一片猩红的血迹。原来,狼中了枪后,没有彻底断气,当他用刀挑开狼肚的时候,那家伙用最后的力气弹动后腿。就有那么碰巧,锋利的狼爪哧拉一下就划破了他的肚皮。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