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你送我一场春雨(10)

2025-10-10 评论

  卡洛不知道它的主人永远不会再出现,还是它知道,都是它希望奇迹会出现,因此七年来风雨不改在医院外徘徊?贾西亚·马奎斯有一个短篇小说,名叫《你滴在雪上的血痕》,一对金童玉女般的新婚夫妇从马德里到巴黎度蜜月,年轻的太太被玫瑰刺伤了左手无名指,沿途不停流血。到了市中心,丈夫送太太到医院,医生要她留医,吩咐丈夫六天之后再来,丈夫只好独自离开。为了方便照顾太太,他没有住进早已预订的那见酒店,他选择到医院转角处一间小旅店投宿。
  几天之后,他再到医院,找不着那位医生,也找不到自己的太太,离开医院,他迷路了,在街上孤单地徘徊。他在约定的六天之后再到医院,医生问他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他太太在入院第二天就流血不止死亡,在这之前,她请求医护人员到酒店找她丈夫。他们找不到,因为他没有住进那间酒店。他曾在医院外徘徊守候,却不知道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也在寻找他。
  最凄凉最弄人的不是你知道失去所爱的那一刻,而是你在门外徘徊,犹未知道已经失去。   每次送客人离开,我总会站在门外,陪他聊一会,目送他进入电梯,才关上大门。
  客人一踏出门口,主人就关上大门,撇下他一个人在走廊,总有点残忍。
  如果大门的位置看不到电梯,那么也该在听到电梯到达之后,跟客人说一声再见,才进入屋里。
  那是主人的温情,客人一走,门就关上,太过不近人情。
  那天去探望一个朋友,离开的时候,她说了一声再见,便顺手关上门,把我留在屋外,那一刻,无端地失落。原来她没有目送客人离开的习惯。
  可知道被关在屋外的感觉时多么寂寥?独自在走廊上等电梯到达是一件很孤单的事情,何况还是三十四楼?主人家里最好有一个阳台,客人离开时,主人走出阳台,刚好看到客人从大厦走出来,大家挥手道别。主人目送客人离开,直到他的影子在孤灯下消失。
  每一次离别,都是一份惆怅。因为总有一次离开是不会再见。
  我喜欢被目送着离开,不要把我关在屋外,虽然我还是要孤身独自上路。
  我来了,而且要走,何不惜取别离时?   你上一次分手是在哪里发生?在这个都市里,最热门的分手地点是地铁站、卡拉OK、餐厅和其中一方的家里。这些地方太多人选择用来分手,太平凡了。
  分手是最后一幕,比开场更重要。多情的人,是不会甘心在这些地方分手的。
  一个男人在北爱尔兰一个小镇的码头跟女人分手。他要回到未婚妻身边,她和他在这个小镇上度过最后的日子,然后,她送他到码头。
  烟波渺渺,他站在船上跟她告别,她说:“我会永远记着你。”这是她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船到岸之后,他乘搭夜车到伦敦希斯路机场接他从香港来的未婚妻。事隔十二年,他依然忘不了这一次分手。
  码头——船——夜车——伦敦——机场,这一幕分手刻骨铭心,因为五个景点都是那样苍凉而伤感。码头、车站和机场是离别的地方。船和夜车孤独,情人和未婚妻在同一天出现,一切都把离别推到高峰。
  当然,令景物凄迷的,是欲断难断和来生不复再见的伤感。没有嚎哭,没有责难,没有怨恨,只是无法永恒。最刻骨铭心的是我仍然爱着你。
  告别的一幕,营养着一段逝去的爱情,因为告别得好,爱情得到永生。
  令爱永恒的,竟是别离。   当你犹豫:“是否应该跟他分手?”
  “是否应该跟他离婚?”
  “应该选A君还是B君?”
  “是否应该继续做第三者?”
  “应该向他示爱吗?”
  “是否应该继续单恋他?”
  “我应该跟他结婚吗?”
  “我应该跟他通奸吗?”
  “我应该揭发他的婚外情,还是装着不知道?”等等人生的大问题时,别浪费时间,你只需问自己,到了人生的终点,你想得到甚么?知道自己想得到甚么,那就很简单。
  你要的是爱情,他不爱你,那就跟他分手吧。你要的是钱和安定的生活,他不爱你,却能提供给你,那就不要分手。
  A君不羁,B君踏实,你不介意七十岁时孤单一个人,选A君吧。你希望七十岁时有人照顾,选B君吧。
  丈夫和奸夫,你还是爱丈夫多一点,希望与他终老,那就不要最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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