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拮据。我没问她是不是缺钱。虽然我们同住一室,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很少提起家里的事。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嗦着走下床上洗手间,看到刑露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开门出去。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
“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
“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问:
“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
“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说:
“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说:
“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拮据。现在辞职,不是连年终花红都不要了么?她是不是疯了?何况,她根本不喝咖啡。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啜了一口冒着粉红泡沫的酒,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喝酒,除了玫瑰香槟。”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的声音。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说:
“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
“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 一九八三年冬天,一个星期四的清晨,刑露从家里出来,朝咖啡店走去,咖啡店离家约莫二十分钟的脚程。寒风冷飕飕地吹着,她一张脸冻得发白,更显得柔弱。
她身上穿着一件带点油腻的黑色皮革西装外套,底下一袭低领的缀着蕾丝花边的连身黑色裙子,脚上一双黑色的短靴,风吹动她的裙子,露出纤巧的小腿。
她总是有办法把衣服穿得很体面。她知道鞋子最不能骗人,便宜货会毁了一身的打扮,因此,她这双皮靴是从前在时装店工作时狠下心肠用员工折扣价买的。皮外套是她三年前在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她把样式抄下来,自己稍微改了一下,挑了一块皮革,给一位老裁缝做。那位老裁缝是在她工作的那家时装店里负责替客人改衣服的,他那双手很巧,店里的女孩都偷偷找他做衣服。刑露很喜欢这件皮革外套,她连续三个冬天都穿它,好不容易才穿出一种带点油腻的高级皮革才会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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