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散文集(46)

2025-10-10 评论

  以形式来分副刊,则有的版面固定,有的变易不居。香港的副刊往往分割成许多专栏,大的像棋盘,小的像算盘,各据一方,成为粤语所谓“贩文认可区”。美国人见了,会觉得像一盘分格的电视快餐。古人见了,会说它像并田,四周的八块是私田,中间留一块做公田。在《星岛日报》上,我的三女儿佩珊一度也领有这么一块私田,我自己不过偶尔去公田耕耘一下。佩珊的私田每周耕四天,已经忙不过来。香港有不少专栏由一人执笔,而天天见报,我称之为“旦旦而伐”,就算是桂树,也禁不起吴刚之斧吧。有的专栏作家,以一人的血肉之躯而每日维持几个专栏,简直不可思议。一位专栏作家自喻写稿如车衣,只见稿纸上下推移,不见右手挪动,生产量真是惊人。
  台湾的副刊通常留下一大片公田给作家们轮流耕耘,只有几块边区给连载小说和专栏。在这样的安排下,作家出现得比较多,比较快,也比较畅所欲言,诚如旧小说所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也比较自然,只是辛苦了编辑。不过,这种主动的编辑往往能推出专辑,甚至推动文风或思潮。
  台湾的大报近年常办文学奖,金额高、评审严、宣传多、得奖作品发表得快,对文学贡献颇大。同时副刊也常举办座谈与学术演讲,听众轻易使逾千人,纪录并公之副刊,对文化影响不小。新加坡的华文报纸这两年也举办征文比赛和文艺营,十分起劲。在这方面,香港的报纸远远落在背后,甚至对本地已有的“中文文学奖” 及“青年文学奖”也没有什么报道。以文学奖金而言,香港市政局主办的“中文文学奖”最高金额是港币八千;新加坡《联合早报》主办的“金狮奖”最高金额是新币二千,都不如台湾金额之高。论稿酬,也推台湾领先。
  报纸是现代化的企业,当然要追求销路和利润,讲究经营之道。但在另一方面,它也是文化机构、出版事业,不能推卸社会教育的责任。副刊不但要满足读者的需要,更应提高读者的境界,扩大读者的视野。也就是说,它不该只是跟着读者走,还要领着读者走。它不妨带一点理想主义,去塑造未来,而不仅仅是把握现在。副刊对于社论,不妨保有相当的自主。如果副刊只是社论的延长,社论只是政策的应声,那个社会大概不是多元。副刊变成舞台,未免太花俏;变成讲台,又未免太沉闷。如何能够深入浅出,情理兼顾,寓教育于趣味,而收潜移默化之功,就有赖编辑与作家共同努力了。
  一九八五年五月五日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 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投诉,照例是没有结果。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余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