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个瞬间,我想亲吻她。以前和一个刚结识的女孩接吻对我来说,只是技巧上的小小问题,但这一刻,我看着她的眼睛,却发现自己有些小心翼翼。
我们对彼此的过往一无所知,只是两个在网上聊过几十个小时,然后在生活中刚看了一场100分钟左右电影的陌生人。
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和花瓣一样的嘴唇,突然被自己心里的寂寞摧毁得无法言语。然后我送她上了出租车,我说,希望你这个晚上是快乐的。她在关上车门之前,伸过手来轻轻抚摸我的脸颊,她的手心冰凉而柔软。
我期待着她说些什么。然后听到她轻轻地对我说,再见,林。
我们没有再见过面。因为那个夜晚过得很快乐,彼此都没有想到留下地址或电话。感觉中是非常熟悉的旧的朋友,能够相对无言却又心意相通,只是我没有想到她突然消失无踪,在IRC上面她像水珠一样蒸发。
我还是常常把那张暴暴蓝的CD放在机器里面听,这样高亢而沉郁的声音,原来在暴戾的深处是有着凄恻的柔情。世间人情也是如此,人永远都无法看清最本质的东西,而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个清醒的男人,并且已经开始过非常理性和现实的生活。
经过马哥勃罗的欧式玻璃门,我知道我不会碰到一个穿G-STAR男装大衣和粗布裤子的巨蟹座女孩。在醇郁温暖的小麦芳香中,很多热爱生活的女子匆匆而过。但都不是她。
我想念她,在一些隐约的深夜时光,想念那场陈旧的电影和街头的雪花,以及她柔软冰凉的手心,在我脸上像蝴蝶翅膀般飞掠的瞬间。但是我知道我不会去网络上四处寻找她,或者张贴寻人启事。我不知道她的身份,对她一无所知。
不知道我们爱一场会如何,是否会如星象书预言般的不欢而散,还是会爱得缠绵悱恻,深情执著……或者是我无法爱上她,或者她无法爱上我。所有的可能和不可能的猜测,让我知道自己的寂寞。
我想她也应该如此,只是我们仍然在继续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不同角落。 他认识她的时候,是去年的冬天。晚上一圈人聚集在钱柜KTV,她坐在靠墙角的红色长沙发里,左右一手各搂着一个男人,跟着别人大声地唱伍佰的《挪威森林》。我不喜欢伍佰,因为他长得不好看。乐曲停止的时候她喧哗地站起来说话,笑得颠颠的。
于是他听到她的声音,甜美清脆的童音,带一点点尖,像某种兽类。穿一件白色印度细麻衬衣,很脏的球鞋,脖子上戴着镶石榴石和珍珠的旧银项链。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乱糟糟的,非常邋遢。也不化妆,只在嘴唇上涂有湿漉漉的唇油。
沙美说,是七白啦。她今天第一次来。她那时候在和他的一个朋友谈恋爱。
一整个晚上他坐在离她最远的沙发末端。也不唱歌,只是默声喝酒。有人说,任浩树是我们这里真正的酷男人,就是能够做到不发声。他说,有点累了。而且我也不会唱歌。然后他就跑进跑出,给人家端可乐拿点心。在过道里他点了一根烟,听着周围的寻欢作乐的浮浪,心里索然。
那年他33岁。在IBM里任职,刚刚开始又往上升。工作压力不是问题。他在北京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只有一帮偶尔在一起吃饭和唱卡拉OK的伙伴。生活中的寂寞却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对付。
她在半途跑出去打手机,进来的时候要挤过他的位置才能回到原位。突然弯下腰来对他说,任,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嘴唇长得非常好看。我不相信你会唱不好歌。
一股强烈的酒精气味夹杂着苔藓香水味道混杂着扑到他的脸上。他看到她水光潋滟的眼睛,下意识地往后避了一下,她就嘿嘿笑着纵身一扑,跳进沙发里面去。
他不常参加这个圈子的聚会,只是偶尔,但每次她都会过来吃饭,一起玩,只是从不付账,因为没有钱。渐渐知道她多一点。曾经在巴黎住过很长时间,学过电影和油画。在结束了一段短期婚姻之后就回到了北京。带回来的钱刚好付掉一套单身公寓的首期。也曾在一家法国汽车公司工作过,拿着高薪,但很快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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