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闲:…………
秦予昭科普的时候,玻璃墙另一侧的一大一小两只麋鹿沿着树丛一路向前走去。
在观众们的催促下,秦予昭带着奥丁,以及跟在后面的许奔和陆纷一行人,迈入了通往其他小球状场馆的玻璃步道。
往前走了一段绕过山体,山体后方场景瞬间开阔,铺开的是一片挺大的浅湖平地。
浅湖四周水位极低,杂草丛生,土地泥泞,形成了一片肥沃的浅谈沼泽,是麋鹿最理想的栖息地。
那只小麋鹿一看到泥潭,就按捺不住天性想要冲上去打滚。
但才迈出两步,就被那只大麋鹿用角挡了一下。
【乖崽,泥巴脏脏咱不玩儿】
【前面的没听课被我抓到了吧!昭昭说过麋鹿喜欢在泥潭打滚,和水豚一样,因为可以帮助它们驱赶身上的寄生虫】
【对噢!】
【难道是为了留给乌鸦吃?】
【乌鸦吃寄生虫,乌鸦好;麋鹿留寄生虫给乌鸦吃,麋鹿好!】
秦予昭:?
乌闲:……
奥丁:哈哈哈哈哈!
【那寄生虫呢?】
【寄生虫被吃,寄生虫好!】
【寄生虫:(骂的很脏已被系统屏蔽)】
但秦予昭却在这时候说:“我觉得麋鹿大概率不是去滚泥潭的。”
这下观众们又好奇起来了。
不是去打滚,那到泥潭边干什么?
许奔听秦予昭这么说,就知道有直播素材了。
他走到玻璃边,将镜头对准了玻璃墙另一面的沼泽浅滩。
就见那只大麋鹿抬起牛一样的蹄子,不紧不慢地走到了沼泽里。
等沼泽水面大概覆盖到它的前蹄上方后,大麋鹿回头冲着小麋鹿叫了一声。
小麋鹿喜欢在泥地里打滚,但是大麋鹿站着的地方有些深了。
它有些犹豫,在原地跺了跺蹄子。
大麋鹿又叫了一声,小麋鹿被催促,不得已迈出了步伐,一步一顿地踩进了沼泽地,动作明显有些谨慎缓慢。
等到了大麋鹿腿边,小麋鹿明显往它身上靠了靠。
大麋鹿叫了一声,让小麋鹿看向自己。
而后低下头,用角在面前的沼泽水潭里开始疯狂搅拌。
【打灰!打灰!活着就是打灰!】
【前面的土木老哥疯了吧】
【是不是在寻找食物啊,捞水草什么的】
【或者是给角涂泥巴?刚刚大麋鹿的动作像是在教学呢】
秦予昭赞许地点了点头,这只大麋鹿的确是在教学,直播间的观众们眼神都很独到。
但是教学的并不是给角涂泥巴。
而是装饰。
大麋鹿用角在泥潭水面下搅弄了一会儿,抬起头时,伴随着大量的水花洒落,它头顶上的鹿角也缠满了深绿色的水草,以及落在潭底被鹿角分叉带起来的树枝。
“哇,像多出了好多分叉!”
陆纷在一旁说出了许多观众的心声。。
的确,那些绿色的水草和树枝在麋鹿的长角上缠绕支撑着,就像是鹿角平白多出了许许多多的枝杈。
“而这就是雄鹿展现自己魅力的方式。”秦予昭说。
而那只雄鹿做完这一切后,扭头看向一旁的小麋鹿。
小麋鹿收到了眼神的鼓励和催促,于是低下头,学着那只大麋鹿的动作,低头在泥潭里拱了两下。
小麋鹿还没完全长大,连头顶的鹿角都还比较短。
所以哪怕再努力,从泥潭里抬起头时,头上也只沾了零星稀疏的几片树叶,连树枝都没有,更别说潭底的水草了。
它有些懊恼地低头轻轻叫了一声。
【呜呜呜好萌的小鹿】
【啊啊啊!支持!支持全世界雄性服美役!】
【就是就是,自然界都是要雄性外貌够好看才能拥有配偶的】
【就是就是,你们看昭昭身边的男人哪个不是身高腿长一身肌肉】
秦予昭:???
不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与此同时,一旁的某个身影微微站直,顺便挺起了胸膛。
奥丁低头看了一眼,觉得胸肌比以前小了点。
得找个时间健健身。
一大一小两只麋鹿离开的时候,那只大麋鹿看了一眼还在泥潭里撒欢儿,玩得开心了就不想走的小鹿,张嘴叫了一声。
但是小鹿调皮的性格上来了,也不停爸爸的话。
这时,就见泥潭另一边的树丛里钻出来几只其他的麋鹿。
为首的那一只雄鹿高高地抬起了尾巴,朝身旁的几只母鹿晃动了几下。
就见那几只母鹿像是得到了命令,其中一只跑到了泥潭边,冲着那只小鹿叫了两声。
小鹿终于依依不舍地从泥潭里爬了出来,跟着母鹿还有旁边的大麋鹿往回走时,还在得意洋洋地晃着自己的小角。
像是在说:我头上有树枝了哦!你看我有魅力吧!
【好可爱的小鹿www想亲晕】
【小心被雄鹿顶飞】
【所以来的那只母鹿是小麋鹿的妈妈吗,那另外那只大大麋鹿又是哪里来的?】
【大大麋鹿还晃尾巴了,我还以为是令旗!】
“麋鹿的确是会使用尾巴来进行交流的动物哦。”秦予昭又科普了一个知识点。
一般来说,麋鹿的尾巴垂得越低代表越放松,抬起越高则代表越警惕,而鹿王的尾巴更是像弹幕说的那样有着令旗的作用。
这其实也是长期的自然选择和基因本能共同作用的结果。
弹幕有人问了:【总是听到自然选择,但是具体是个什么意思呢?】
秦予昭思索了一下,觉得现在也算是个不错的科普机会。
于是,他靠在玻璃幕墙边,一边看着远处渐渐聚集起来的麋鹿群,一边和弹幕解释起来。
以植食性动物为例,因为本身的战斗力并不如大型食肉动物强悍,所以它们的野外生存极其依赖族群。
而所有的族群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刻在基因里的“求生密码”。
换一种更加容易理解的说法,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在危急时刻都会将“传承基因”作为第一本能。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斑马渡河。
明明河里有鳄鱼,但是斑马依旧要渡河,在渡河的过程中一定会发生伤亡,但它们依旧选择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并往往会将年幼的小斑马保护在族群正中。
因为小斑马就是基因的传承。
还有就是当火烧到蚁巢或是蜂巢时,所有的蚂蚁和蜜蜂都会争先恐后地扑向蚁后和蜂后。
这并不是什么社会文明和规则制度,而是刻在遗传因子里的本能。
因为这两个种族的“王后”携带着可以传承下去的基因。
这就是所谓的基因本能。
“至于自然选择,回到麋鹿群作为例子。”
秦予昭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
“假设很久以前有两群麋鹿,第一群麋鹿的首领和鹿群成员懂得使用尾巴进行交流,而第二群麋鹿并不懂,那么捕食者来临时,哪一群麋鹿更容易活下来呢?”
弹幕乖巧地齐声回答:【第一群】
“对啦,大家很聪明哦。”
秦予昭又问了第二个问题。
“那假如捕食者一直捕食麋鹿,直到其中一个种群灭绝才停止,那么留下的又是哪一群呢?”
有弹幕已经很快地反应过来了。
【当然是第一群留下!】
【哦!所以不会用尾巴指挥的那群麋鹿就慢慢灭绝了?】
【然后第二群麋鹿的基因从此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