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尔法庄园的岁月[西幻](214)

2025-10-15 评论

  他也真这么干了,就是在迈出帐篷前,他差点和跑过来的阿达姆撞了个正着。

  “哎呀……谁——小殿下?”

  他及时刹车,才好歹没酿成惨剧。

  “你过来做什么?”法尔法代问。

  “嗬……不是您突然传令让我过来吗?”

  法尔法代:不,我那是确认你还活着没,你给个回信就成!

  他没好气地让阿达姆从哪来的滚回哪工作去。

  在法尔法代没看到的地方,阿达姆越过他,好吧,尽管小殿下的个子窜得很快,但依旧是少年体型的他是没法在身高上和成年男子媲美的——这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巧和被救回来没多久的维拉杜安对上了视线。

  这本来没什么,法尔法代隐约知道他们不太对付,他习惯于把这归为出身、习惯和性格,没想到他刚走没多远呢,瓷器被撞碎、桌子被掀翻的声音就伴随着打斗响起,这让法尔法代脚步一顿,不得已匆匆折返。

  “阿达姆你又——”

  维拉杜安也不是第一次揍阿达姆了,一般情况下,没他的命令,维拉杜安都是站在他边上,对着阿达姆的挑衅不时冷笑或翻个白眼什么的,这让他下意识地以为是阿达姆先动的手。

  但法尔法代难得出了一次错。

  在坐着躺着都算宽敞、但施展不开拳脚的帐篷内,都没动用武器、却打得异常凶猛的两人——维拉杜安把阿达姆揍得直流鼻血,而阿达姆也毫不留情地回敬对方,把他的眼眶锤得乌黑,他们压根就是带着弄死对方的力道去的,法尔法代呵了几声都没能让他们停住。

  少年深吸一口气。

  他一拍手掌,从角落里冒出的蝎子给了他们一人一下,钻心的疼痛足以让他们僵住,然后少年迈步过去,第一次进行了物理劝架,简而言之就是给了他们一人一下。

  “你们发什么癫?”法尔法代厉声问。

  他抓着维拉杜安的右手,和阿达姆的衣领,而满嘴满鼻都是血的男人大笑了起来,这让他的血流得更多了,还让他小小地呛了一下:“哈哈哈,小殿下,可不是我先找茬……你不如问问,这个狗屎东西、咳咳……在外边做了什么!”

  “我劝你把口水咽下去再说话,”维拉杜安冷冰冰地说:“血口喷人也不是这个做法吧”

  “那就得问问是谁在心虚了。”

  阿达姆嘲讽道。是的,他是对着维拉杜安说了一句——类似于叛徒之类的话,他又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以往也没见这狗东西那么疯地扑上来打他,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您知道,”阿达姆挣扎着站起来:“我在看人这方面可很有天赋的……比如谁能当忠犬,谁是条——死心不改的恶犬!”

  “劳驾,”法尔法代说:“你看人的方法就是把人比作狗?”

  “这不重要,你意会一下嘛,殿下。”他说,抬起手,指向了维拉杜安:“不如问问他在心虚什么呢?趁领主还在,你还是早点坦白——”

  在邀请库尔库玛喝点什么的时候,侍从也顺便给法尔法代泡了一杯茶,不过,由于忧虑,他一只没碰过他的那杯茶。

  此刻,那杯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中,可能是为了掩饰心境,也可能是为了平复情绪。

  阿达姆站在法尔法代身后,他其实没听维拉杜安在讲什么,实在带着漫不经心的情感,重新点燃的烛火里,恍惚间,好像杵在那讲陈芝麻烂谷子故事的不是维拉杜安,而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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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法尔法:服了,给你来看一圈就给你看明白了

  库尔库:所以这是什么,你想的?

  法尔法:动员群众……反正你也不懂,你哪年把你的军队剥削改了再说吧(我抄的

 

 

第175章 英雄和恶鬼

  你是罪恶的吗?

  有人贴着他的耳廓问,仔细深究来,到底有没有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对着他说过这句话,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在流动的云所带来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让人心生绝望,烈日当头,连飞鸟都寻不见一只,他和同伴们从田地里走回家,踩着皲裂的大地,像一道贯穿的伤口,却没有雨水来使之愈合。

  “你还不走?”同伴停下脚步问他。

  “这不是在走着吗?”

  “放屁,你都快落后边去了。”

  “好吧!我这就来!”他说,其实他想等一起来的人走了,自己去兜点野果,他视力好,老远就看到了被绿叶叠在身后的梨。这鬼天气,晒得人个个黝黑,晒得草木不得安宁。

  但他最终没能避开同伴,打到那两个野果,大老远的,他们听到了一阵哒哒声,听上去像骑兵队的声音,其实也没差。他们两个赶紧往旁边躲开,没多久,道路的尽头就出现了骑着马的人。

  从一个,到两个,再到一群,逆着烈日,看不清脸,但这其实无关紧要。在别处见不到的马,在这里就不稀罕了。这里——昂多里茨,有时候也叫萨瓦,可能还有人喜欢叫别的什么,而没有任何人愿意听从本地居民的意见,喊这里为“福斯诺”。

  他的姐夫老说,我们福斯诺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当然,他的姐夫年纪挺大的,几乎可以给他当父亲,他在爹娘死后,没什么好的去除,只能过来投奔早就出嫁的长姊——虽然多一张嘴,但起码也多了一个半大的小子帮忙干活,而他算是家里难得能帮忙顶梁的,至于那些外甥——也不知道这家人是触怒了哪方神圣,在穷乏的日子里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见怪不怪,谁家没夭折过一两个小孩呢?甚至都没人来就这事劝慰两句,想听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几里远的路,到镇子上,把硬币捐进箱子,才能得到一两句僧侣的开导。

  他们家中现在只有两个半大的孩子,五岁和三岁,还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顶上。

  即使是这样,他,阿达姆,也还是持有一份乐观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着过境的军队,说道:“总有一天,我也能骑上那个。”

  “你?”同伴转过头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放屁。你说说看,你要怎么骑?”

  “我能给他们驯马。”

  等骑兵们走后,他们才敢慢吞吞地回到主干道上,他眉飞色舞:“我姐夫的兄弟,是个马倌,我能去和他学这个,瞧好了吧……瞧好了!”

  在将他介绍过去时,姐夫拍着他单薄的肩膀,说道,这是个混不吝的小子……简直魔王在世!你收下他,准没错。

  胆子大吗?

  他九岁就敢去偷蜂蜜补贴家用了。

  我这儿不养闲人,当学徒,我管饭,但是没有工钱,一分钱都没有,而且我只教你三天如何上马。那人用手指比划出一个三,然后才继续道:你办不到,我就不收。

  从这儿到那,从农田到牧场,好像那份晴朗也不曾改变过,他将手掌贴到马匹温暖的侧颈上,很快又把额头也靠了过去。在十七岁那年,他为不停轮换的军队养马,同年,他和一个看不爽自己的牧人打了一架,非常狠厉,差点闹出人命,以至于马农不得不解雇了他。

  这没什么。阿达姆嚣张地冲那呆了五年的地方啐了一口,背上包袱,开始游荡在各个地方。

  没有敬畏,也没有信仰,从不在乎什么的年轻人背着一个包袱,跟上了淘金的队伍,在一群兴奋过头的年轻人里,无所事事地叼着一根稻草,中途,他们看到了乘步辇出行的教皇;在和投机分子挥别后,他一路流浪,到了海边,学着当渔夫,手掌与纤绳相互较劲,举着野猪鬃毛做成的刷子,成日和那些附着物作对。

  没多久,他攒下了一条船,也学着出海,捕捞,在狂风骤雨中寻找生机。

  很快,阿达姆又腻了这样的生活,他在码头学会了喝酒,也从海员的歌声中沾染了乡愁。他卖了船,清点了钱财,带上一柄弯刀,踏上了回乡的旅程。他的家乡还是如此贫瘠,姐姐和姐夫惊喜于他的归来,他把半数的钱都交给了他们,并在外甥们跑上前来时,将这些长大了的小伙子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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