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三百年被雷劈回地球开美食民宿(38)

2025-10-19 评论

  开得近了,会发现这是一辆重型皮卡,漆面是哑光深邃的枪灰色,像已经冷却的火山岩,从骨子里透出一种沉甸甸的存在感,车后方的货斗里,他的小电鸡被牢牢固定着。

  车子在门口缓缓停稳,驾驶室的车门被推开,一只眼熟的咖啡色马丁靴稳稳踩在了地上,紧接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一跃而出。

  晏臻不知去哪儿换了身装束,黑色的棒球帽配着一身的水洗牛仔,宽面的皮质腰带规规矩矩系着紧窄的腰线,衬得肩线异常的宽阔平直,衬衫的袖子随意卷到了肘部,露出线条分明、带着些明显创痕的小臂。

  这人走到后方的货斗处,解索、轻轻一举,把小电鸡卸下来摆回原来的位置。

  转身关上货斗门,发出沉闷厚重的“砰”一声,然后微微侧头看了过来。

  夕阳的暖光正好打在完好无损的那一侧脸上,眉骨深邃、棱角分明,帽檐下露出的眼神异常的沉静,像是刚刚归鞘的刀,遮掩了锋芒,却自带一种因强大掌控力而散发出的笃定气场。

  晏臻就这样随意的站在那台庞然大物旁边,身高和气场却完全没被压制,反而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异的和谐与平衡。

  是车子的原因么?

  就这一眼,安斯年心中关于他消瘦虚弱的那个印象,居然变成了‘力量感’!

  和肌肉发达与否无关,是一种冷峻、从容的硬朗气质带出的力量感,充满了让人荷尔蒙飙升的野性美。

  “顶配版‘猛犸象’,不错吧?”晏臻慢条斯理的拍了拍裤腿上一处灰渍,“我觉得老板你现在最缺的不是前台,是司机。”

  “啊?”安斯年微微张着嘴,反应稍有点迟钝。

  晏臻走前两步,摘下帽子扒了下头发,随口说:“老板,我请求带车上岗。”

  面前的人半天没反应,只是低声呢喃:“……太帅了!”

  晏臻眼里闪出些亮光,还没来得及谦虚,就见安斯年窜了两步,一下子就饶过他到了猛犸象跟前,抚摸着那筋肉感十足的高耸引擎盖,叹息:“太帅了!你怎么能这么帅?这让我以后还怎么开小电鸡?哎……太帅了……这颜色、这竞技杠……”

  “……”

  晏臻哼笑了一声,视线在安老板头顶的发箍上停了一会儿,问:“要试试么?跑一圈?”

  倒是很想啊,太想了,三百二十三岁的男人心里也还是住着个小男孩,安斯年这会儿被这大家伙迷得找不到北。

  可他不光没驾照,才学会些理论连方向盘都没怎么摸过,就被动强制遗忘了三百年,他可没半点信心能驾驭这台猛兽。

  但又不想跟某人示弱,恋恋不舍的摸了摸车标,安斯年这才一脸惊醒的模样,使出了汤遁之术:“啊,锅里还煲着汤!差点忘了……”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屋。

  等时间到了六点半,晚饭已经七七八八的时候,两台私家车前后脚的上了半山腰,刘先生带着他的表弟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冯乐乐用曾凯的尼桑载着她未来的婆婆。

  安斯年到大门口接人,就见下了车的几人正对着花海惊叹,他盯着拿着手机疯狂咔嚓那位,惊讶出声:“糯米滋?”

  那个白面馒头一样的胖小伙转过头来,大圆盘子脸,眼睛也挺大,眉毛却粗粗短短很有点唐朝风味,可不正好就是住在他家楼下、外带初高中六年的同桌——米志?

  “年仔?哇靠,真的是你!!”

  米志叫唤完,立刻就扑了过来。

 

 

第27章 青花椒烤鱼

  老同学见面那叫一个开心, 米志搂着安斯年狠狠拥抱了一下,比人家小情侣见面还亲热,完事儿还不肯撒手, 使劲儿捶打着对方的肩膀。

  两人从高中毕业到现在差不多六年没见了。

  安斯年在广府大学念市场经济学,米志高考的时候发挥的不太好, 进了隔壁省一家专科大学,学了旅游管理。头几年还能在V信里经常聊聊天, 后来安斯年当了北漂,天长地远的,圈子差异也大,也就联系的越来越少, 可逢年过节和对方生日的时候总会记得互相问候一下。

  从小建立的友情和入了社会后的不太一样, 纯真自然的多, 无论分别的时间多久,一旦见了面, 那种熟稔和亲热劲儿就会立刻活过来。

  “天哪!太巧了吧?怎么会在这儿遇到你?你不是去京都混娱乐圈去了么?你该不是忘了我毕业就来这儿了吧?”米志连珠炮似的,嘴一刻也停不下来, “这家民宿你开的?我去, 你怎么一点没老?看着比高中那会儿还更帅了!”

  安斯年的笑容灿烂极了,似乎一瞬间就被米志带回了无忧无虑的中学时代,假装埋怨道:“你一下子问这么多,让我从哪儿说起?先进去吧, 饭都做好了, 先吃饭再说。”

  “哎!做什么好吃的了?你一说我口水就出来了,我就高二的时候在你家蹭过一次,到现在都还能记得你阿公做的那只豉油鸡的味道!你的手艺,现在起码能得你阿公八分真传了吧?”米志一脸的怀念状, 拥着安斯年就往屋里走,混没注意大门口一道探究的目光。

  安斯年被老同学押解着,还没忘记回头招呼一声:“欢迎啊,大家先进屋吧。”

  曾凯的妈妈李铃女士,从花海中拔出眼睛,一下就瞅见了屋檐下打坐的李保儿,压低了声音在未来儿媳耳边嘀咕:“怎么还有个道士啊?这是在打坐?”

  “不知道……难道是行为艺术?眼睛闭着呢,不用管,先进去吧。”冯乐乐也是一头雾水,不确定的答了,又转头帮着招呼客人:“怎么样?刘哥,景色漂亮吧?等会吃了饭,你才知道什么叫做不虚此行。”

  这位姓刘的男士是曾凯多年的吃喝朋友,也是米志的表哥,本人是典型的拆二代,钱多人闲,生平没什么太大爱好,就被一个‘吃’字拿捏得死死的。

  上周他被曾凯安利了这家民宿,出于相互的信任了解,压根就没考虑距离和费用的问题,立马就落了定,只不过当时他想带的是另外一个人,还为此等了人家好几天,结果还是没能等着,临出发了才决定带上了同为吃货的表弟,万没想到,竟然还能凑合了一对老同学重逢。

  “伯母好。”米志表哥礼貌的打个招呼,转头问:“乐乐,你家老曾怎么没来?”

  “出差还没回来呢,明天到,这儿明天正式开业,回头你可得帮我朋友多宣传一下。”

  三个人说着话,刚进屋,就被一阵浓郁的香味勾住了。

  中庭花园的长条木桌上,晚饭都已经准备好了,荤的素的凉的热的,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正中间的电磁炉还炖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红亮诱人的烤鱼。

  刚才见过的那位帅哥老板,端着一碗滚油从厨房走过来,“滋啦”一声,泼在鱼身铺着的鲜嫩青花椒上,一瞬间,鱼肉的鲜香、辣椒的醇香、还有蒜末的辛香被彻底激发出来,让人的食欲瞬间达到了顶峰。

  两位女士暗暗吞了吞口水,表面还是一副矜持的样子,米志表哥眼睛都直了,口水仿佛能飞流直下三千尺,他甚至觉得自己能连鱼带炉子一块吞下去。

  冯乐乐拐着李玲的胳膊,迅速在一对母女身旁落座,相互客气一下,立刻就抄起了筷子。米志招呼表哥坐在身边,自己又起身帮着倒啤酒饮料,倒比一旁愣愣坐着的晏臻更像是个帮工。

  刚开席,就听见新客们的惊叹,其实发声的主要是米志,“哇靠,太特么好吃了!年仔,你这手艺绝了,比你阿公都强多了啊,怎么练的?天啊……”

  可他也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

  说完了,他一眼就见鱼脸肉被一声不吭的表哥迅猛的挖走了,而他看上的那块鱼肚肉被冯乐乐夹到了李玲碗里……他再顾不上说话,一双筷子翻飞着加入了疯抢。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人多吃饭热闹。连一向不爱热食的晏臻都夹了几筷子鱼肉,用清水涮了涮,试了试味道。

  安斯年原本觉得很宽裕的食材分量,居然差点不够吃,连菜汤都被人倒在了碗里,搅着白米饭给干掉了,到了后面,一桌人把整锅的陈皮红豆沙也炫到涓滴不剩,这才有了饱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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