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坚实的家庭堡垒,现在却把他给困住了。
林早挥了一下拳头,不小心打中挂在旁边的大衣。
大衣掉在地上,哗啦一声,像是有东西掉了出来。
林早皱起眉头,捡起大衣。
只见大衣底下,盖着五六颗巧克力糖。
用锡箔纸包着的巧克力糖,林早最喜欢吃的那个牌子。
林早不敢相信地睁圆眼睛。
丧尸爆发之初,他就把家里所有的食物清点了一遍。
冬天的时候,他还天天穿着这件大衣。
大衣里装着巧克力,他怎么可能会没发现?
林早捡起巧克力糖,发现包装上沾着灰,还沾着零星的血迹。
他站起身,又去翻货架。
果不其然,装螺丝钉的工具箱里,也有两三颗巧克力糖,还有两三辆塑料小车。
看着像是林小饱的玩具。
但是林早可以确信,他绝对没有给林小饱买过这些东西。
就在这时,小狗像是被他吵醒,在狗窝里,哼哼唧唧地翻了个身。
林早定睛一看,发现小狗身下,压着一根打磨过的光滑树枝。
巧克力,给他的。
玩具车,给小饱的。
磨牙棒,给小狗的。
家里忽然多出这么多东西。
不用想,这些肯定都是傅骋从外面带回来的,而且一定不止一次!
傅骋经常瞒着他,偷溜出去!
林早磨了磨后槽牙,愤愤地拆开包装,把巧克力塞进嘴里。
好可恶的傅骋,竟然不止一次瞒着他偷跑出去玩!
太过分了!
林早吧唧吧唧地嚼着巧克力,走到杂物间门前。
他不睡觉了,他就在这里等着。
看傅骋什么时候回来!
*
五点多,天色微亮。
几十只丧尸,就聚集在山上树林里。
几只丧尸蹲在地上刨土,几只丧尸爬到树上摘果子。
还有几只年纪比较大的丧尸,正抱着小丧尸,哄它们睡觉。
傅骋穿着熟悉的黑色背心,就坐在正中的大石头上。
没错,这里是他的领地。
不久之前,外敌入侵幸福街,欺负他的老婆儿子。
他召唤来几十只丧尸,指挥作战,赶走外敌。
这几十只丧尸,现在都在这里。
他不能利用完它们,就不管它们了。
做人做尸都要讲义气,他要对它们负责。
他把它们安置在山上——就是小早和他一起挖土种土豆的那座山。
挖土的时候,小早听见的漫山遍野的丧尸吼叫,也是它们在召唤傅骋,向傅骋问好。
这阵子,他总是趁着老婆儿子睡着,偷跑出来,看望他的兄弟姐妹。
等天亮了,他再回家。
老婆儿子还没有发现过。
就在这时,傅骋余光一瞥,看见一只几十岁的中年丧尸,正捏着一块土豆,偷偷往嘴里塞。
他猛地站起身来,飞扑上前,一巴掌拍在丧尸的头上,凶狠地朝他咆哮:“吼!”
丧尸委屈:“吼吼吼?”
——大佬,干嘛打我?
“吼!”
——这是用来种的土豆!不是用来吃的土豆!埋进土里,快!
丧尸不情不愿地放下土豆,乖乖照办。
傅骋看着它,用力拍了两下土堆。
说实话,小早跟着张爷爷学种土豆的时候,他也在旁边偷偷学。
傅骋站起身,看看天色,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举起手,吼了一声。
其他丧尸听见他的召唤,纷纷回过头,拖着步子,向他靠拢。
“吼。”
——大佬,我们来了,不要催了。
“吼吼吼!”
——安静!所有丧尸保持安静!现在,我要宣布一件大事!
丧尸们安静下来,抬起头,用没有神采、呆滞无光的眼睛,看着傅骋。
傅骋握紧拳头,神色严肃,发出一连串的吼声——
我知道,你们当中,很多丧尸,现在都很饿!
这是丧尸的生理结构决定的。我们永远处于饥饿状态,永远无法吃饱,所以我们永远会被人类所吸引,追着人类啃咬。
但是,我们要知道,人类是很聪明、很机智、很勇敢的一种生物,比如我的老婆。我们永远都没办法无限制畅享人类自助餐,甚至人类反抗,还会给我们造成生命危险。
所以,我教大家打猎,教大家种菜,为大家带来了新的食物——
土豆!
土豆,是一种高产、美味的食物,聪明的人类都在种植土豆,作为丧尸,我们也不能落后。
从今天开始,所有丧尸,专心种植土豆,等待收获那天,特别是老弱病残,绝不允许再外出抓捕人类!
——明白吗?
“吼!”所有丧尸齐声应道。
傅骋颔首,特别满意。
训完话,傅骋也准备回去了。
老婆儿子爱睡觉,但是八点多就会醒。
他得在他们醒来之前,赶紧回去。
傅骋拨开茂密的枝叶,朝山下走去。
十来个丧尸追在他身后,舍不得他走。
“吼吼。”
——大佬,你什么时候再过来?
“吼吼吼。”
——过几天再说,最近要留在家里陪老婆儿子。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有记忆,我是有老婆儿子的丧尸。
——噢,大佬怕老婆。
傅骋皱眉。
——胡说八道,我可是一家之主,我让老婆儿子吃肉,他们绝对不敢吃菜。
——大佬会用成语!
——大佬威武!
——大佬慢走!
傅骋下了山,和几个丧尸道过别,朝城市走去。
灾难过后的城市,空无一人,寂寥萧瑟。
傅骋没有戴止咬器,大摇大摆地走在街道上。
他瞒着小早,出来好几次了。
偶尔撞到别人,他只要举起手,怒吼一声,摆出要追对方的姿势,对方就嗷嗷叫着逃走。
他根本不用害怕。
傅骋穿过街道,在路过一家小超市的时候,停下脚步。
超市里没人,门窗都被砸碎了。
傅骋踩着玻璃,大大方方地走进去。
他走到超市最里面,打开仓库小门,在一片狼藉的地上,找到一颗巧克力糖。
他总是瞒着小早,偷跑出去。
这样不太好,有点对不起小早。
所以每次出门,他都想给小早带点东西。
他还记得,小早爱吃巧克力糖。
第一次出门的时候,他就找到了这家超市,捡了点糖果回去。
第二次出门,他去教那些丧尸抓山上的野鸡,又找到一家玩具店,给林小饱捡了点玩具。
第三次出门,他什么都没找到,就折了一根树枝,打磨干净,给小狗当磨牙棒。
虽然带回去的东西很多,但是他暂时还没敢让小早发现。
他怕小早生气。
傅骋捡了两颗巧克力,攥在手心,也不回头,穿过窗户,继续往前走。
做丧尸就是这样,一般不走门,直接横穿。
傅骋嗅了嗅清晨的凉风,循着熟悉的气味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几分钟,他回到幸福街,从后面围墙翻回去。
啊,对,小早他们在围墙上加装了玻璃。
不过他不怕,他的手又粗又硬,扎一下也不疼。
傅骋终于回到自家门前。
他站在后门外,低下头,拽了拽身上背心,打掉身上灰尘,又捋了一下寸头。
最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止咬器,给自己戴上。
变回那个乖巧无辜的家养丧尸。
行了,干净了,可以回家了。
傅骋拿出钥匙,戳进锁孔里,熟练地拧了一下。
开门关门,也是跟着小早学的。
这阵子,小早总是带着他进进出出,他看着就学会了。
老婆儿子,我回来了!
“吱嘎”一声,后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黑暗里,林早听见动静,鼓着腮帮子,含着巧克力糖,从杂物间里探出脑袋,露出一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