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昨天就已经下定决心,要亲他了。
傅骋眼睛一垂,眼神一暗,林早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林早又说:“你这种行为,特别恶劣!极其恶劣!所以我决定……”
决定什么?
傅骋抬眼看他。
“先去给小狗送饭!你等一下再吃!”
小早的声音,掷地有声。
小早的话语,伤透他心!
傅骋往前快走两步,想要挽留,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小早的脚步,已经离开。
他带着林小饱,来到狗窝旁边。
现在是早上,阳光从东边照过来。
林早把已经不热的暖宝宝撕掉,再把狗窝搬去东边的窗户底下。
前几天晒白菜,现在晒小狗。
林小饱端着小碗和奶瓶,跟在爸爸身后:“爸爸,等等我。”
“好。”
父子二人从杂物间门前经过。
傅骋站在门后,目光似乎穿透铁门,盯着他们,从这边到那边,从那边到这边。
小狗都能换房间,小狗都吃上饭了,他还没吃上。
林早把米汤装进奶瓶里,送到小狗面前。
林小饱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也有点心动。
“爸爸,我学会了,让我试试好不好?”
“嗯……”
林早回过头,看了一眼铁门,故意压低声音。
“好啊,来。”
他往旁边挪了挪,把奶瓶交给林小饱。
“你就这样扶着奶瓶,小狗自己会喝。”
“好。”
林早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见林小饱做得不错,他也就放下心来,站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杂物间前,提起保温桶。
他踩上长凳,和从前许多次一样,慢悠悠地、从窗外探出脑袋。
骋哥现在在干什么呢?
不会一个人躲起来难过了吧?
不会还掉眼泪了吧?
结果,林早刚露出一双眼睛,就和站在窗下的傅骋,对上了视线。
这样的小动作,林早做了很多次,傅骋当然也记得。
可是这一回,傅骋看见他又回来了,不仅没有扑上前去,反倒往后退了两步。
他怕吓到小早。
他已经反思自己了。
林早知道他在示好,鼓了鼓腮帮子,忍住笑。
“好吧,那这次就原谅你一次,以后不许在我面前露牙齿,很可怕!”
傅骋颔首,紧紧闭住嘴巴,用柔软的嘴唇把尖利的犬牙包裹住。
林早把保温桶放在窗台上,准备给他送饭。
可是他抬起手,把窗户里里外外摸了个遍,都没摸到那条系着篮子的绳子。
奇怪,绳子呢?
没绳子他怎么送饭?
林早皱起小脸:“傅骋,你把饭篮子拿走了?”
傅骋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我?我拿走的?
下一秒,林早灵光一闪,拍了一下自己的脸颊。
“噢噢噢,是我!是我拿走的!”
他把傅骋的饭篮子,拿去给小狗做狗窝了。
他懒得再找一个篮子,昨晚给傅骋送饭,也是直接开门送进去的。
他给忘了!
傅骋深吸一口气,定定地看着他,一副被负心人辜负的模样。
他被小早辜负了!
林早一脸心虚,挠了挠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林早提着保温桶,跳下长凳,拿出钥匙,再次推开铁门。
“骋哥,我来啦!”
傅骋坐回了床上,他大马金刀地坐着,两只手按在膝盖上,不理林早。
“别生气了。我亲自把饭送到你的床前,怎么样?”
虽然知道傅骋认得他,但林早还是不敢懈怠,头盔手套都戴了。
全副武装才敢进来。
毕竟傅骋之前也提醒过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放松警惕。
林早把保温桶送到傅骋面前,傅骋晾了他三秒——
这可是足足三秒!
傅骋才伸出手,把保温桶接过来。
他熟练地拧开盖子,握着勺子,把稀饭搅和搅和。
傅骋倒是越来越有人的样子了。
林早朝他伸出手:“你先吃,我看一下你身上的伤口,不可以攻击我。”
还是排气扇划出来的旧伤。
林早原本想着,家里伤药不是很多,省着点用,就两天给他换一次药。
正好今天早上要换一下,他特意把药和绷带装进口袋里,带下来了。
但是现在……
林早小心翼翼地揭开傅骋肩上的绷带,一卷一卷,一圈一圈,慢慢揭开,露出傅骋精壮结实的上半身。
傅骋的肩膀上、手臂上,纵横交错的、大大小小的伤口,竟然已经结疤了!
结痂和结疤可不一样。
结痂,结的是血痂,把血痂抠开,还会流血,伤口底下还是坏的。
结疤,就是……
他已经全好了!
这才几天啊?
就连他胸膛上贯穿的那道伤口,也已经好了。
林早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伸出一根手指,凑上前,轻轻戳了戳傅骋的胸膛。
碰到的瞬间,傅骋身上僵了一下。
他把保温桶放到一边,也不吃饭了,就看着林早。
林早一脸认真,只是盯着他身上的伤疤,毛茸茸的手套划过,一路向下,又带起傅骋身上一片冷硬。
深褐色的伤疤,不像是前几天伤到的,反倒像是陈年旧伤。
伤口太大,新肉硬生生合拢在一起,似乎有些撕裂开,所以周围,还有一道一道的小裂痕。
傅骋这样小麦色的硬汉身材,这些伤疤在他身上,不仅不突兀,反倒十分和谐。
“哇……好糙噢,抱我睡觉肯定……”
林早不由地感叹一声。
但很快的,他就反应过来。
他连忙直起身子,清了清嗓子,摆出生物专家的架势来。
“根据本人观察,丧尸的愈合能力是普通人类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这可能和丧尸体内的细胞分裂速度有关,也可能和丧尸本身强悍的体质有关。”
“我觉得……”
林早抬起脑袋,还在装模作样地思考,连傅骋朝他伸手,都没发现。
隔着手套,傅骋轻轻捉住他的手,把他的手放回自己的胸膛上。
小早喜欢摸他。
他给小早摸,只给小早摸。
“诶诶诶……这样不好……”
林早一激灵,刚想把手收回来,却忽然改了念头,变了方向。
他反手抓住傅骋的手腕,把他的手拽到自己面前。
或者说,是傅骋压根就没有反抗,把手送到了他面前。
林早低下头,认真看看傅骋的手。
既然要给他戴手套,当然要仔细观察一下。
傅骋做人的时候,手就很大,经常不经过他的同意,随随便便就掐他的腰。
变成丧尸以后,他的手好像变得更大、更厚了,几乎可以说是“掌”。
傅骋作为家养的丧尸,自然也爱干净。
他会用林早提进来的水洗手,也会在墙上磨指甲。
所以他的手干干净净,指甲也不像外面的丧尸一样,留得很长,到处乱抓,弄得乌漆嘛黑的。
作为丧尸,他真的很不一样。
林早很满意。
就是不知道,骋哥的手长大了,还能不能戴上之前给他买的手套。
林早这样想着,干脆张开手,把自己的手,贴在了傅骋的手心里。
比划一下就知道了!
林早低着头,仔仔细细地用自己的手,去比傅骋的手。
傅骋仍旧定定地望着林早,看着他认真的神色、低垂的眼眸,不自觉被吸引,入了神,凑近前。
他今天没喝汤,但还是有一团火,在他胸膛里熊熊燃烧。
他记得,小早说过的,不能离他这么近。
可这回是小早主动靠过来的,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