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紧绷的方初颤了下眼睫,脑子才接受到这个命令,还没来得及思考身体就已经做出了反应,转头扒开周厌衣领张嘴就咬。
对方脉搏已经薄弱到近乎没有了,身体的凉意刺得人骨头打颤,随着方初进食温度才一点点回升。
有用!
方初眼前一亮,极其兴奋地甩了下尾巴。
……嗯?尾巴?!!
略微愣怔的小少爷僵硬转头,看到那熟悉的桃心尾巴时眼前一黑。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系统你告诉我这是什么?!”
快要破音的嗓子似乎能震破天际,系统却声线平静,仿佛才发现似的,说:【哦,救人的副作用而已。】
方初:“……”报私仇还说得这么清丽脱俗。
暗戳戳地给这死东西竖了个中指,没再去浪费时间理论,扭头的方初又一口咬在周厌脖颈上。
他不敢太用力,万一把人家整块肉都咬下来也太惊悚了,所以只是咬破了点皮,然后吮出血又将舌面抵在上面舔掉。
兴许是他成了魅魔的原因,吞下去的血没感觉到什么腥味,反而甜甜的。
说实话,有点好喝。
松懈下来的方初头脑晕乎,像喝了酒一样眼神都开始迷糊起来,根本没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和鲜血早就消失不见了,头上顶着两个小犄角,晃悠着尾巴不断往周厌怀里钻。
后者脊背抵在田埂上,思绪从一片濒死的昏沉中扯出来几分,模糊的视线里忽然出现了条尾巴。
细细长长,光滑柔软,顶端还是爱心形状,在月色下翘着来回晃悠。
周厌有些愣怔,胸腔中被子弹打穿的心脏重新奇迹般的鼓噪起来,血流如注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痊愈。
可这些周厌都没有在意,他颤着目光一点点下挪,终于看清楚了怀中的人。
浑身干净得似雪白的玉,赤脚甩着桃心尾巴趴在他身上,乐此不疲地到处咬出痕迹,又用舌尖把溢出来的血珠舔掉,头上的两个小犄角时不时抵到他下颌。
尾巴……
……他的小少爷,有,尾巴……
周厌表情都是空白的,甚至在那一刻忽略了身体上的兴奋,下意识盯着那晃晃悠悠的尾巴,气息急促地忽然伸手抓住。
“唔!”
一股极具刺激性的电流瞬间从尾椎骨窜至方初头皮,他瞬间绷直身子打了个颤,呜咽出来的声音陌生古怪到让人面红耳赤。
直男方小初瞪圆了眼,思绪都还没跟上就恼羞成怒地把尾巴蛮横地从周厌手中抽出来,然后“啪”地一声重重抽在这死变态的手背上。
——尾巴尖尖上的小桃心没什么感觉,只有靠近尾椎骨那一块才敏感到不能碰。
方初有了结论,跨坐在周厌腰腹上挺直了脊背,火急火燎地伸手去护住自己的尾巴根,桃心尖尖竖得高高的,凶恶地对准起死回生的周厌。
“再碰老子抽死你!”
他表情凶狠,语气也很粗蛮,但变回本体的小少爷实在漂亮,湿漉漉的紫色瞳眸含春带媚,眼波流转直叫人骨头都在跟着酥麻,即便色厉内荏地凶人,也像是在调情似的。
手背上的红痕像是被火燎过,疼痒渗进皮肉里,变成了一种极为怪异的……快感。
周厌眉头微微颦蹙,咬紧舌尖轻轻颤着眼睫压低视线,不敢正眼看向方初。
他没有去问为什么会有尾巴,为什么自己能活过来,只是自顾自地滚动着喉结,被打到的那只手青筋勃发,指骨痉挛几秒后极其小心翼翼的碰在了方初腰上。
“喂!干嘛?别动手动脚的嗷!”
甩着尾巴跃跃欲试的方初威胁道:“今天看到的不许说出去半个字眼,否则别怪我把你挖心挠肺,连骨带皮吃得渣渣都不剩!”
他学着那些妖怪龇牙咧嘴地凶人,声音故意压得阴森森的。
气息粗沉混乱的周厌依旧没有抬头,确认面前的小少爷不是他临死前的幻想后,才终于喘出那口气,劫后余生般将额头轻轻抵到他颈窝。
“……好。”
声音沉闷嘶哑,也不知道是在应方初的哪一句。
但小少爷也不太在乎,就算周厌拿着大喇叭出去广而告之又怎样,才不会有人信他。
方初想通了这一点,立马泰然自若了,坐在周厌身上拍了拍他的脑袋,想要叫他背自己起来,毕竟系统那个死东西给他换装,鞋都不带给的。
他又不想踩在地上,麦秆扎脚,很难受。
……哦,回去还得找一下这块地的主人赔钱。
毕竟死了个脏东西在这儿,怪晦气的。
思绪飘远的方初乱七八糟地想着事情,才刚要开口,远处公路上就忽然亮了灯。
有人来了,还不少。
打头的是一辆库里南,后边缀着一大串警车和宾利,闪着的警示灯叫方初心口突突直跳。
他知道大概是家里面找过来了。
可他现在还长着尾巴啊!!
方初在心底尖叫,手忙脚乱地从周厌身上扒拉下外套,匆匆裹在自己身上后又把脑袋拼命往周厌衬衣里钻,活像一只受了惊吓的鸵鸟,还气急败坏地责怪人家为什么不穿戴帽子的衣服。
周厌自然是全盘受着的,缓了这几分钟才勉强把身体上的反应压下来,小心翼翼地托抱起方初,撩着眼皮松松看了一眼躺在远处的那具尸体。
眸底不见什么情绪,淡漠得似乎死得不是什么仇人或者父亲,只是一块可有可无的烂肉。
视线敛回来的下一秒,刺耳到极点的刹车声响彻耳边,周厌抬头看过去,和从车上踉跄冲下来的梁归正正对上目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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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后者状态极其诡异,面色苍白,眸光空洞,满是红血丝的瞳孔古怪地发着颤,渗血的目光死死看向周厌的脖颈。
那里有着两三个牙印,还在微微往外冒着血丝,吮吸出来的红印和吻痕没什么差别。
这是第二次。
梁归呼吸轻到几乎没有,耳边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三天两夜,整整七十二个小时。
他的乖宝被人骗走了这么长时间,肯定被吓坏了。
……可怎么能躲在别人怀里面呢?
又怎么可以那样轻而易举地三番四次去标记别人?
那他怎么办?
那要他怎么办?!!
梁归骨头缝隙里面像是有虫子在爬,他指尖神经质地发着抖,呼吸重得吓人,脑海里那些歇斯底里的尖叫最终只余下一个声音——
杀了周厌就好了。
撕了他那张皮,挖掉他的眼睛,踩断他的手脚……
叫这条贱狗再也不能勾引他的弟弟!!
梁归心脏鼓噪得快要坏掉,唇角颤着挑高,缩成细点的瞳孔渗着怪异的光亮,脚下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
而处在风暴中心的方初终于靠着那张嘴让系统烦不胜烦,隐藏了他的“魅魔皮肤”,没了犄角和尾巴,他底气都足了两分,迫不及待把脑袋钻出来。
可谁知道他才顶着鸡窝头一抬眼,就瞧见大步迈近的梁归拎枪上膛,枪口直指周厌。
还来?!
方初都快对这副场景PTSD了,炸毛似地挺直脊背,哇哇乱叫,“干嘛干嘛?!把枪收回去!”
可那傻狗像是根本听不见话一样,两步上前捞住方初腰身,将其上半身按到自己怀中后直接对着周厌脑门开枪。
幸好因为方初挣扎,外加周厌侧身躲得快,子弹只堪堪擦破了点耳尖。
但那也够危险的了。
心脏跳到嗓子眼的方初被夹在梁归和周厌中间,谁都不愿意放手,又因为他的挣扎束手束脚,但这并不影响两人招招致命,稍微反应慢上一些就要被爆头。
更要命的是方初身上只穿了件外套,幸好系统还做个“人”,给他留了件底裤,可仅仅也只有一条底裤,除此之外,他外套底下全是空的。
空的!!
呼呼喘气的方初简直要被气死了,他的腿夹在周厌两侧像是条难抓的小鱼一样蹬来蹬去,塌在梁归怀中的上半身也在跟着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