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长沙发居然显得很短很短,空旷的客厅也没有方才那么空。两条狗顺势跟着主人上了沙发,一左一右地趴着。
“当然记得了,我昨天还和巧梦通过电话,但没聊你。”陶美云轻轻坐在旁边的贵妃榻上。
厉桀对她这种行为很不满意:“为什么不聊我?你儿子这么拿不出手么?”
“你妈妈和闺蜜聊天,肯定是聊她们的话题,聊你干嘛?”厉韧从隔壁收藏间溜达出来,也是一个大高个儿。
他一出来,客厅就更满了,两个男人撑在陶美云的视线范围里,她真想轰走他们。“就是,我和巧梦聊我们的事,忽然聊孩子算什么?”
陶美云说的是真心话,如果两个孩子差不多她就聊,现在小鹿那边的状况不好,她聊厉桀这不是伤人心吗?
“你有那个功夫思考你妈妈聊什么,不如思考你生日怎么过。”厉韧走过来,厉韧走过去。
陶美云皱了皱眉,高个子男人在家真占地方。
厉桀不假思索地说:“请队友吃饭呗。到时候回霄云路那边,我找几个上门做饭的厨师安排一下,我们10个人怎么也要按照20个人的饭量做。吃完大家胡闹一晚上。”
“也不错。刚好霄云路的房子大,你们也玩得开。”陶美云不想添乱,“小鹿怎么样了?你俩可别再打架,都是同学,有事你让让他。”
厉桀忽然间走了神,想到的都是林见鹿清冷的模样和眼睫毛乱乱地斜飞。还有他领口里的锁骨,训练时撩起下摆擦汗而露出的侧腰。
喉结滚热两秒,厉桀揉了揉鼻子,假咳声随即响起:“他可依赖我了。”
“真的?”厉韧不太相信。
厉桀移开视线,忽略了他俩第一次见面就打到你死我活、他在林见鹿后背抡了一巴掌、林见鹿又抡了他一耳光等等事实。“真的,他还答应给我过生日呢。”
陶美云一听当然高兴,恨不得现在亲自找厨师去安排菜品。“早就应该这样,真不懂你俩以前打来打去为了什么……”
“还不是他太贼了,每次都先发制人。我挨打肯定还手。”厉桀看了看手机,怎么林见鹿吃完饭不和他报备了?
“妈,你觉得林见鹿的性格怎么样?”厉桀转头问他妈。
陶美云回忆了一下:“那孩子特别好看……”
“你说点我不知道的!”厉桀急了。
“你和他又不是不认识,还有什么不知道的?”陶美云反而问道,“你看不出他心思细腻又敏感吗?他长得像巧梦,性格却随了林宇。所以你和他接触的时候别太急躁,他是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孩子。”
“人家又乖又老实。”厉韧迂回地溜达。
“爸你能不能老实一会儿?你比咱家的银龙鱼还添乱。”厉桀听完心里更是五味杂陈。这样细腻又敏感的林见鹿只和自己报备,那说明什么?说明他真把自己当唯一依靠了。
但他又挺被动,说明自己不能心急,不能太冒然主动,要学会给被动的林见鹿留出机会。
思索过后,厉桀又想开了。
“成,我上楼泡个澡。”厉桀摸了两把狗头,带着他两个跟班往2层走。但他没有回卧室,反而走向了专属于自己的收藏间。收藏间比爸妈的衣帽间还大,是个套间,存放着他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奖杯,以及挂了满墙的奖牌。
收藏级别的排球更是放了五大排。
厉桀拿出手机,这一次站在收藏间的门口拍摄,还使用了全景。随着相机左右滑动,一张无敌长的全景照片出现了,将他的收藏间拍得非常圆满。
厉桀检查了一下,没有遗落,然后把照片发到了朋友圈。仅林见鹿可见。
这种高级的主动,林见鹿应该看得懂吧?
吐完之后,林见鹿直接将手机关机了,两天没开。
他怕再收到队友的消息,怕一转眼就看到他们在群里讨论自己缺钱。更怕厉桀威胁性的电话忽然打过来,让他束手无策。
原本应当周日晚上返校,林见鹿借口想在家里多住一晚,愣是熬到了周一的中午。
再不走就没法解释了,林见鹿只好硬着头皮离开家门,再次回到噩梦一样的校园里。
一个周末并没有让校园改变什么,树还是那么绿,天还是那么蓝。林见鹿步伐沉重,绕着名人墙的小花园走了无数圈。
花园中心的粗糙石碑不知道为什么被学校移走,可能会有新的规划。或许学校根本不想建立雕像,只想种花。换成自己可能也会种花,花那么多钱弄一个雕塑又能怎么样,又不是每个人都不忘运动员。
在不懂的人眼里,在对手眼里,运动员也可以是耗材。除了真正爱他们的人,谁会体谅珍惜呢?
林见鹿绕到下午3点,才朝着宿舍楼走去。
“你快点!一会儿比赛该打完了!”
“看什么啊?咱们学校是不是要输了!”
林见鹿的脚步停了下来。体内升腾着一股力量,像剧烈的化学反应要把他撕扯开。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再反应过来,人已经在排球馆的门口。
排球馆门口挂着校联赛的横幅还有院系送的花篮。里面人声鼎沸,林见鹿稍稍往里一看就看到了正在苦战的队友。
第1局,比分20:24,汪汪队落后4分,领航者队再赢1分就拿下这局了!
林见鹿忍不住往前了两步。
就是这两步,让他瞥到了休息区的一个人。
那人也像有心电感应,看向了这边。
一瞬间万籁俱寂,林见鹿和孙轩再次见面,而场上吹响了最终哨,领航者队首先拿到25分,且超过了汪汪突击队2分以上。
在林见鹿踩入场馆的这一秒,第1局输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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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回归蓄力中!
桀桀桀:他天天和我报备!
小鹿:关机……
第17章 换我上场
周围明明吵闹无比。
但林见鹿还是恍惚一瞬。
他不愿意承认,但此刻的回忆就像开了走马灯,片片面面都是他高中时和队友们一起训练的瞬间。
“小鹿,你说你为什么对球的感应这么好?”高一孙轩在手里转了个球。
高一的林见鹿躺在排球馆的中央,两只手垫着一个球,时不时接一个。他还不知道两个月之后膝盖会受伤,说起话来不知天高地厚。他的胜负心和骄傲比飞起的排球还高,可以一跃而起,冲破高棚训练馆的天花板。
他和排球一样,梦想直上云霄。
“因为我知道它在哪儿。”林见鹿冷冷地说。
孙轩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说不上是看他还是看球。一旦一个排球到了林见鹿手里,哪怕是最为普通的训练球也可以发光。他是球星,球只是借了他的运气,在场上来来回回飞了几百个回合而已。
“你怎么知道?”孙轩也躺下来。
林见鹿一把将球抱住。
“难道你不知道吗?”他反问。
孙轩没回答,但答案已经显而易见。这种天赋并不会随时随地降临,天赋之所以称之为天赋,只因为它发生的概率极低。
“我好像天生就知道怎么打球,知道怎么给攻手传球。”林见鹿抱着球,清澈的目光里只有排球,所以也就错过了孙轩那异常独断的眼神。
时光一晃而过,林见鹿如梦初醒,耳边被哨声、欢呼声、鼓掌声吞没。平日里只有排球运动员训练的地方成为了赛场,学生会的志愿者正在擦地,电子计分器归零,左右两边更换场地。
排球赛采取五局三胜制度,先胜三局的队伍胜整场。现在第1局已经有了输赢,但比赛也刚刚开始。
孙轩被换下来,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想休息。他是首发大主攻,打了一场就知道没意思了,首体大的短板太突出,项冰言只能应付简单的局面。
一旦对面的局势复杂起来,项冰言那个接应脑袋根本转不过来。下一场,孙轩压根不打算上。
仅仅是一个暑假没和林见鹿见面,他的第一反应是林见鹿又瘦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