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将死[无限](348)

2026-05-22

  夜深了,孟行之视线轻飘飘落到那张因为趴在桌上五官被挤压得变形的脸上,那么一瞬,他希望自己手里有把刀,刀锋对着这张碍眼的脸,刺下去。

  孟思清就在这时候踢了一下他。

  孟行之愣了愣,小心翼翼看向怀里的小东西。孟思清睡的很熟,可因为吃不饱穿不暖的,眉头一直是皱着的。

  “孟思清……”孟行之很小声地念着他的名字,“孟思清。”

  孟思清,我是哥哥。

  他们抵达的小城气候温暖了许多。孟行之没成年,外地人,又带着个一岁的孩子,跑遍了地方都没找到活,还是个饭店老板娘可怜他,想请他吃顿饭。

  孟行之说自己不饿,指着孩子,问有没有热水。

  老板娘叹气,说自家孩子小时候的奶瓶还留着,可以给他。

  接过奶瓶的时候,孟行之道谢都来不及,把在保温瓶里装了一路的奶水倒进奶瓶,看到小孩拼命吮吸的模样,他久久没移开眼。

  十七岁之前的孟行之,不知天高地厚,不在乎人情冷暖,觉得人这一辈子全凭自己想要什么,就能成就什么。

  可十七岁的孟行之,人生第一次后悔,是在后悔自己不该跑那么急。

  害得孟思清一无所有。

  那之后的孟行之去了工地,他把一件旧衣服剪成了布条,把孟思清绑在背上就帮人搬砖、搅水泥,小孩的冷被风吹得通红,可好歹在这个地方不用冷得哆嗦。

  就这样勉强干了半个月,孟行之认识了一个工地上的男人,看他每天带着孩子就睡在工地上唏嘘不已,给他介绍一个地方勉强能安身,租金也不高,孟行之能住得起。

  只是孟行之租到房子的第一天就在偏僻的路上碰上了人贩子,对方显然有备而来,几个壮汉,把路堵得死死的,应当是在附近盯了他很久。

  他们不仅要小孩,也要孟行之身上齐全的器官。

  只是这几个人贩子大概也没想到孟行之身上藏了水果刀,一个壮汉靠近后那把刀就直直往对方脖子上扎,一点犹豫也没有。

  月光下,刺目的血飚飞开来,孟行之那双眼里满是恶狠狠的疯劲,手指还死死抠住了壮汉的眼窝,哪怕是那帮穷凶极恶的人见了也心惊。

  壮汉嘭地一下就倒在地上,其他人吓疯了,霎时都跑了。

  之后孟行之报了警,警察问他怎么会带刀,孟行之说,自己一个人不要紧,但他还有弟弟,他要保护弟弟,弟弟没了,他也不活了。

  警察又是好一番教育。

  最后孟行之还是被放了,那个死掉的人贩子没有人来认领尸体,孟行之的生活没有变坏,也没有变好。

  可人有了安家的地方,总归也会有点不一样了。

  孟思清三岁的时候,孟行之十九岁。

  孟思清该上幼儿园了,两人挤在一间又破又窄的出租屋里,沙发上放着崭新漂亮的书包,小小的人儿才到孟行之膝盖那里,揪着他的裤脚不放。

  哥哥,不要上学。三岁的孟思清比同龄人瘦小许多,孟行之怎么养都养不出什么肉来,嘴巴一瘪哭得丑兮兮的,孟行之蹲下去摸摸他的脑袋,没觉得他丑,只觉得他可怜。

  孟思清看他动摇,连忙扑在他怀里哇哇大哭。

  不去就不去吧,孟行之想,反正晚一年上学也没关系,话都说不清呢,在学校能学什么?

  自从孟思清会走路后,他就总要跟着孟行之去工地上,没上学的三岁更是黏孟行之紧,生怕一个不乖被孟行之送去学校了。

  可惜终究还是要去上学的,四岁的孟思清去学校的第一天学了首儿歌,回来跟个小鸡崽一样凑到孟行之身边,好奇爸爸妈妈是什么意思。

  二十岁的孟行之已经不在工地做事了,那时候的初中文凭还算有点用,成年后他就在一个工厂里给老板算账,勉强还能存下一点钱。

  听到孟思清的疑问时他还在折腾账本,随口答道,哥哥就是爸爸妈妈。

  不曾想孟思清下一句就道,那我以后叫你妈妈,不叫你哥哥了。

  孟行之问,为什么一定要爸爸妈妈,哥哥不行吗?

  孟思清说,别人都有爸爸妈妈。

  孟行之说,你有哥哥就行了。

  哥哥,哥哥。

  孟思清嘴里的哥哥叫了十五年,他虽然早产,但智商远超常人,小学和初中都是跳级上的,成熟后他明白了哥哥和爸爸妈妈是不一样的,可他每次问爸爸妈妈去哪了,孟行之都随口糊弄过去的,久而久之他不问了,心里却认为自己和哥哥是被抛弃了。

  十五岁,高三的孟思清进入了叛逆期,他不喊哥哥了,直接连名带姓喊“孟行之”,孟行之揍了一通他屁股,得来的是他更激烈的反抗,时逢孟行之事业正忙——

  几年前他跟紧风口创立了一个奶茶品牌,现在正如火如荼开展分店,整天忙得脚不沾地,也没时间管孟思清了。

  不曾想这一点点隔阂不断扩大,如同一道被忽视的溃烂疮口,等孟行之回过神来,两人已经许久没有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了。

  再之后,就是如今的局面。

 

 

第287章 孟行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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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收拾完,外头的天已经微微亮了。

  孟行之坐回椅子上,脚边堆着几个大袋子和行李箱,他对着手上一张照片出神,照片里是他和孟思清的合照,被孟思清压在抽屉的最里面。

  他伸手轻轻擦去上面落的灰,死寂的瞳孔仿佛能印出另一张面孔的生动。

  七月初,他进入不知道第几个副本,意外碰见了孟思清大学同学,对方曾在开学时候见过他一面,因为他的长发和相貌对他印象深刻。孟行之佯作温柔地问,孟思清怎么样,对方就开始掉眼泪,说人已经牺牲了……

  是吗。孟行之轻声道。

  傀儡丝无声无息渗入一层皮肉之下,他听到对方在悄悄密谋怎么凭借孟思清的东西获得他的庇佑,以及……孟思清是如何在副本里救他,又是如何反被他陷害死的。

  孟行之当时是怎么想的呢?

  思清,你看,当好人一点也不好。

  傀儡丝当场撕裂了那个人尸体,又像是将孟行之的骨血一并扯得支离破碎。

  孟行之不是个好人,但他可以为了院长去当一个好人,他可以为了孟思清去当一个好人。从小孟行之就觉得当好人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事情,当好人会被拐卖、会饿肚子、会挨骂挨打、会被所谓善良的枷锁压得抬不起头。

  可只要院长和孟思清希望他是个好人,那当好人就是世界上最有用的事情。

  孟行之把照片放进贴着心口的口袋,拎起收拾好的东西,一如来时晃晃悠悠地走了。

  哥哥有错,哥哥爱你。

  是哥哥没有保护好你,哥哥会让你活的。

  无论付出什么代价,要我的命也好,要所有人的命也好,哥哥会让你活的。

  ……

  人坐进车里后,老徐精神猛地一振,“孟老大,你终于回来了!”

  他生怕这祖宗出事自己接下来的副本没个着落,一晚上的都没敢阖眼,现在看到人全须全尾出来悬着的心才敢放下。

  孟行之把东西全部放进后备箱,听到老徐的话哼笑一声,“去换人来开车。”

  “诶、诶好。”

  换的另一个人是个肌肉男,剔着寸头,眉眼凶悍,坐在副驾驶上先是问候了一句孟行之和林皎,随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道:“昨晚出现了三波人,他们很谨慎,我没能查出身份。”

  “不愧是首都,卧虎藏龙呢。”孟行之手指点了点膝盖,“不知道又会碰上我们哪些老朋友。”

  林皎听到这话微微抬了些下巴,“周贺联系上了吗?”

  肌肉男点头:“他已经在等我们了。”

  林皎:“嗯,去他那吧。”

  ……

  两天的时间飞速流逝,兴许是环境的变化,首都的气温降得不似寻常,全然撇去了夏日残留的燥意。

  园区内,燕凉穿着简单的衬衣和西装裤坐在宽敞的会客厅里,他的长发被简单绑在脑后,睫毛轻垂,淡淡地将视线落在手里端着的茶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