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修仙救赎文学吗(22)

2026-06-08

  “好笑。”宜苏不同意这个说法,龙看事物的观念和人不一样,“人不断转世,拥有同一个魂魄,某种意义上他们的魂魄就是拥有千百年生命的,投胎转世乃是孕育魂魄的过程。每一世乃是一个魂魄的不同阶段,性格的不同,就像是你的童年和成年,你成年以后,性格还和童年一样吗?老了呢?”

  “真是一个人,你至于认不出吗?”谢春朝随口提出自己的疑问。

  “只见过你几岁模样的人,会认出现在的你吗?”宜苏不苟言笑。

  谢春朝正张开嘴巴,本来想要咬饼,却被震惊到忘记合上嘴巴了。

  他确实开始觉得好笑了,但不是因为自己居然在口舌之快方面落下风,而是对面这只布娃娃说的话。他过于有想法了,和他想象中的异兽不是一种东西。

  只能说,不愧是神级异兽吗?

  “如何?”那较真的龙稍稍抬起头,要看眼前的人如何反驳自己。

  “嗯,认输了。”谢春朝笑着点头,虽然认输,但是态度毫不在意。

  宜苏看到他这模样,没有一丝喜悦,反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郁闷。

  谢春朝持续吃饼。

  宜苏飞在他对面,大概和他坐着的膝盖差不多高。

  “我不知道你身体其他部分在哪里,也不知道你的老情人的转世在哪里。”谢春朝对他提供的报酬很心动,但是他不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毕竟他的时间很宝贵。

  “你有地图吗?”宜苏问他。

  “那么巧。”谢春朝笑嘻嘻地从乾坤袋里掏出一张折了好几层的纸,“这个世界上,估计只有我有如此全面的大地图了。”

  毕竟他哪里都去,就把一些地图上没有画上的地方补全了。

  宜苏的手朝他一伸,一股力量便把谢春朝手中地图吸走了,并且自动展开,在空中铺开。

  这是一张前所未有的详细九州大地图。

  宜苏问:“有可以做记号的东西吗?”

  “或许你需要的是一支笔。”谢春朝吃完最后一块饼,翻了一下乾坤袋,将一支毛笔沾上特殊的墨水,随后往前一伸。

  宜苏拿到毛笔后,迅速把地图上的几个位置圈了出来。

  “这就是我的身体其余部位所在之处。”

  谢春朝看过去,说道:“大部分区域居然都在大屿,不过也正常,太虚清宗就在大屿。”

  宜苏放下笔。

  “你的心脏是在哪个位置?”谢春朝突然发问,开门见山,意图明确。

  “没有圈出来,最后再去拿。”宜苏瞄了那人一眼。

  两人互玩心眼子。

  谢春朝直接笑出声。

  “我的心脏所在处,有一处秘密的水境,洞内的瀑布可以映出人的前世。”宜苏说,“我若能找到许云璃,便带人去那边验证。至于怎么找人,就是你和我之间的本事了。”

  这龙比自己想象中要难糊弄多了,谢春朝抬起头望着头上的树叶。

  就在他渐渐走神的时候,眼睛突然被一只拖着龙尾的布制娃娃糊了视线。

  宜苏看他不说话,直接飞到他的脸上去了。

  “我确实一直在找使我长生不老的办法,而且我本来就要去大屿,听起来这个交易不是太糟糕。”万一中途不想做了,也可以拍拍屁股跑路,毕竟现在这只龙爪被他封在这布娃娃的身体里,加上青云宗的法术起作用,不能伤害他。

  宜苏漆黑一团的眼睛看着他。

  “再吃点东西就上路吧,离大屿有一大段距离。”谢春朝好心地问他,“吃吗?”

  宜苏:“……”

  你是在问一个布娃娃,要不要吃东西吗?

  谢春朝在吃东西的时候,宜苏就坐在他旁边的石头上。

  “话说,你没有骗我,你真的是金龙吗?”谢春朝和他闲聊,还在怀疑这件事情。

  “我是。”

  “你是不是以为我分辨不出颜色?”谢春朝故意睁大眼睛,靠近瞄他,以一副滑稽的模样做威胁状。

  宜苏:“……”

  “话又说回来,你那故事中,你的失误是怎么回事?”话锋一转,开始套话。

  “不想说。”

  “哦。”

  一人一龙开始沉默。

  “我脖子上的东西是怎么回事?”宜苏扯着脖子上绑着的青云宗弟子给的飘带。

  “我不告诉你,嘿嘿。”这是谢春朝报复他刚才的回答。

  宜苏嫌弃地将绑在胸前的蝴蝶结转到背后去,随后抬起头。

  他的本体庞大无比,可以盘踞在山体上,鲜少有什么生灵是需要他抬头才能看到的。

  感受到了目光,谢春朝的眼睛带笑,低下头和他对视。

  他的美貌是龙也会欣赏的程度。

  宜苏无动于衷,他不会在同一种物种上,犯两次错误。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宜苏[白眼]:你笑什么?

  谢春朝[可怜]:觉得你可爱(骗人)。

  宜苏:……

  (假装不在意,实则在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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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休息~

 

 

第16章 爱与食

  谢春朝今年二十三岁,六岁之前都在太清山下独自流浪,六岁那年被附近唯二的修仙门派之一,太清剑宗的掌门薛晨渊捡回山里。

  据说那个看上去像三十岁的人,其实已经四百来岁了。

  他的门派里除了自己,什么人都没有。

  谢春朝经常怀疑是因为那里破旧不堪,薛晨渊看起来脾气又差,所以才没有人愿意去。

  薛晨渊闻言,总是不服气地嚷嚷道:“庸俗之才,要再多有什么用,我要收徒,就只要绝世天才!”

  谢春朝觉得他再往上百年可以是这样想的,如今只是因为快要死了,必须得找个帮他收尸的,所以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从山下抱着他就跑。

  但是他确实是修仙的天才。

  修仙人知道自己死期将近,这个门派里又没有第三个人,薛晨渊在他死前两年,就开始嫌弃谢春朝不事生产,吃得还多,快点滚下山去赚钱。

  谢春朝当然没有理会过薛晨渊的话,毕竟那个老头子喝酒太多,脑子早就糊成一团了。

  他们就这样互相嫌弃地共处了十年,直到薛晨渊大限已至。

  谢春朝早就给他挖好坑了。

  薛晨渊见状,真是被气死。

  虽然谢春朝做人做事是过分了一点,但是薛晨渊还真的不是被他气死的。

  “我总有一天,我要证明,证明给那群人看,我才是对的!利用旁门左道,根本不能登峰造极,一切都是虚幻!我才是对的!就算没有人现在知道!我也要在某一天让他们承认,我才是对的!”他每次喝醉酒,就会站在屋顶上,毫无逻辑地反反复复说着这番话。

  因此,谢春朝有理由相信,他是喝酒喝太多,呛死的。若他不好酒,活到下一个百年,估计是没有问题的。

  埋葬好薛晨渊后,那个牌匾都要掉下来的门派里,就只剩下谢春朝了。

  平常其实都是薛晨渊在做饭、洗衣服、缝衣服、打扫收拾,谢春朝除了修炼外,并没有做过家务活。

  总之,他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只能按照薛晨渊生前说的,背好家当,下山赚钱养活自己了。

  时光匆匆。

  下山以后,虽然他偶尔也会乔装打扮,正如之前那样,和人结队做点小任务,但还真的没有和什么东西在一起太久的时间。

  独自一人生活的时间有七年,身边除了自己的武器,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只妖怪。

  谢春朝的眼睛不着痕迹地从他旁边的石头上的东西一扫而过。

  虽然看上去只是一只布娃娃,其实他也不习惯身边有东西。

  宜苏还在扯脖子上的飘带,他一开始想尝试拉下来,失败了以后,只能尽量把蝴蝶结的形状调整好。毕竟之前谢春朝绑的结太粗糙了,他无法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