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梧见乐乐脸色不对,连忙说:“干嘛挑那么高的……我有一次看你比赛,场上的孩子高得吓人!”
陶最只耸了一下肩膀,笑着,就把责任推卸出去:“规定又不是我来定,排联也没定,但打排球确实越高越好。”
“叔叔,我想喝点暖胃的酒。”乐星回打断了陶最的伤人发言,对对对,全家就你高,“吃螃蟹我胃寒,我要喝酒。”
陶俊梧看了一眼餐桌的对角线:“小最,给弟弟拿一下。”
陶最一声不吭,身体往后仰了仰。乐星回希望他不给自己拿,说点“你成年了吗就喝酒”的劝告。可陶最的手臂穿过他后颈,越过他肩胛,把温热的黄酒放在他的面前。
他就不怕自己喝出点事吗?乐星回转念一想,不会,他不怕,陶最的思维模式和正常人不一样,他从来不劝,一切都是你自己选,所以你自己负责吧。就像自己喜欢他,是自己选的,所以和他没有半分关系。
但刚才他拿酒的动作,乐星回要把它归为“一个单臂拥抱”来解读。尽管它稍纵即逝。
到了晚上,孙晴现买的床上四件套也烘干了,陶最抱着它们回屋。乐星回把自己关在卧室一下午,一直闷头在网上研究“如何攻克风向天秤男”,出来喝水的时候撞上。
“等等!”他慌张张拦住陶最,“你别进去!”
“我都进去好几次了。”陶最停下来。
乐星回气得鼻子不通气:“我先告诉你,这些年我没有进过你房间,你屋里脏,特别脏。”
“所以你挑了一间最脏的屋子当储藏间?”陶最扫了一眼衣柜。衣柜门半开,装着的都是乐星回搬进来的衣服,也没有叠好,泄愤般堆积,好似一头发疯的怪兽只为了霸占空间,其余的一律不管。
乐星回跟着他进去,喋喋不休:“因为我房间不够用了。但只是储藏间,而且这些衣服都是我不喜欢的。”
“那我一会儿扔楼下的回收站吧?”陶最拎了一件圆领T恤出来。
“你是个讨厌鬼,陶最,我明确地告诉你。”乐星回绕到他另外一边,“你这些年没有被骂过吗?一定有吧。学校里的同学肯定忍不了你,和你住一起的人一定也忍不了。”
陶最拎出一条白色的运动裤,解开裤带上的蝴蝶结:“是啊,所以和我住的人一定得能忍,忍不了好聚好散。”
乐星回又一次变成被拆分的螃蟹,被打开了:“忍也忍不了多久。就算能忍一时,好感消失之后也忍不了,戴情侣狗链也忍不了。你看着就像无缝衔接的渣男,这些年你带了多少人回去……”
陶最把乐星回的衣服叠好,叠成一小堆,指着:“你记得搬回你屋,我储藏间小了点儿。”
“你是不是带人回去过啊?”乐星回仰着头问,“你都带什么样的人回去?高的矮的?”
陶最停下手里动作,像在给他带回去的人认真分类。乐星回等答案,陶最呼出的气到他周围,他像用脸蛋接住了,像戴了一层毒区的口罩,捂得他窒息又不舍得摘掉。
“喜欢带话少的回去吧。”陶最给了肯定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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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掉落100小包包!
乐乐:妈妈复婚了,开心!
也是乐乐: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4章 一尊大佛
乐星回立刻将嘴巴闭紧。
但马上又张开来:“你真带人回去住过?”
“这不是你说的吗?”陶最反过来问他,“乐星回,说话要负责任啊。”
“你做人都不负责任,还好意思说我吗?你……”乐星回明知道自己和“话少”不沾边,便气冲冲地说,“衣服我不拿,我就不拿,我还要把所有生活用品都搬过来,塞满你的房间。你要是没地方睡就回自己的地方去,这里太小,装不下您这尊大佛。”
然而装不下的只是房间,只是衣柜,这些都是现实世界里的物体。它们有棱有角,使用面积是明摆着的,不像乐星回胸腔里勃勃跳动的心脏。乐星回扭头回了自己的房间,他脱掉T恤,再次用审视的目光看镜子里的身体,它一点都没长大啊,像贫瘠的瘦土,开不出一朵拿得出手的花朵。
肩峰突起两块骨头,用好听的话来形容,是没有一丝赘肉、体脂率极低、骨肉相贴。通俗来说,就是瘦,瘦瘦又小小。
陶最带回去的人一定不是这样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乐星回用自己的审美判断给陶最的性取向下了标准定义。如果带回去女生,陶最喜欢的肯定是高挑性感的大美女,长头发大波浪,身材凹凸有致。如果带回去男生,他喜欢肌肉漂亮的,要高,要能忍他无时无刻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的随心所欲。
但无论男女,都得话少。上床的时候肯定也不能出声。
乐星回摸向左胸口,物体有边界,然而意识形态的领域却无边无垠。他至今不懂,心脏明明就是一条肌肉拧成的疙瘩,为什么却能装下那么多的事?衣柜只能放100件衣服,他的心里能放陶最无数的事,一放就放了好几年,没有腾出去过。也没有边界效应,陶最像某种放射性的物质留在了他的心肌当中,每次心脏跳动给全身血液打氧,他都要接受一次全身辐射。
等到乐星回晚上洗澡的时候,这场雨又下起来了。
后天就要开学,乐星回通过军训已经加入了班级群和大一男排队群。大家的ID五花八门,都不用自己的本名。军训那半个月,乐星回和一群巨人同吃同睡,每个人都比自己高一头。实际上自己也不算矮吧,踢正步的时候,乐星回记得自己和教官一样高。
教官也说,他的身高放在兵营里是顶顶够用了。
温热的水从花洒喷出来,乐星回又想起了群里的事。教练暂时没通知他们更改ID,说明每个队员的位置都没定下来。这事可比陶最是不是喜欢自己要重要多了,这关乎到以后自己的职业发展。
乐星回不喜欢打自由人,是心里的大实话。
他喜欢进攻,喜欢二次传球,喜欢出其不意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还喜欢拦网。可是自由人是什么?是后排的队员,还不能一直驻场,只有后排的副攻发球“死球”之后,自由人才能把副攻换下来。
一旦轮转开始,后排副攻回到前排,自由人就下去了。
更重要的是,乐星回从打排球那天起,就没打过自由人。他是一株过早发育的小树,在别人还165的时候,他窜到了178,窜得非常早。小学、中学他都是队里比较高的那个,一直是前排的猛将!
就是因为他窜得太快,膝盖两侧才有细细密密的生长纹。那时候他总觉得腿骨头酸疼,皮肤干,陶最说骨头疼是长个子,皮肤干是弹性跟不上腿骨的生长,会撕裂。每天晚上他都给自己涂身体乳,从大腿根涂到脚尖,可惜收效甚微,乐星回太瘦了,他的皮脂率不允许这种强拉伸的存在,一夜之间就冒出了肉粉色的纹路。
那也是乐星回最后的荣耀时刻,他在队里打主攻手。紧接着情况急转直下,他不长了。
陶最的离开仿佛带走了他的顶端优势,乐星回的骨缝像被浇水封层,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来不及了,骨骺线已经闭合。至此,身高定格在180,纹丝不动。
乐星回胡思乱想着,低头就见到一地浅红色的水。
“啊!”他惊叫出来,浅红色的水顺着他的大腿一直往下流,在盥洗室里堆积一层。他连忙摸上身,是哪里受伤了吗?难道是陶最的话真给他胸口捅了个窟窿?
惊叫后两三秒,乐星回忽然想起来,哦,对,是粉头发。他想得太入迷,把染发这事给忘了。
真是迷糊啊!乐星回甩甩头发,还好还好,他没吓得喊出陶最的名字,让他哥来救他。不然一定被笑话死。
窗外是雷阵雨,时不时飘来一阵雷声。乐星回吹干头发,在屋里溜溜达达地回荡,一会儿去逗逗乌龟,一会儿去翻翻冰箱。陶叔叔和妈妈的复婚重新改变了冰箱里的格局,以前家里都是快手菜,现在变成了新鲜果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