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总是吃鱼,没什么油水,小胖尸都瘦回去了。
江桑给大黄分了一个大鸡腿,德牧叼着跑到一边,兴奋地甩着尾巴咬来咬去。他又把另一个鸡腿递给程之佑。
程之佑推回去:“我吃点鸭翅和饼干就够了,都是你的。桑桑,今天是你十七岁生日。”
“唔……什么?” 江桑嘴里塞满肉,嚼得眯起眼,听到这话,整个人愣住。
被丧尸咬过之后,他忘记了很多事,连生日都记不清了。程之佑怎么会知道?
程之佑从腰间解下那把匕首,递过去:“你上次不是说喜欢我做的这把吗?前几天重新打磨过,跟新的一样。送你的礼物,生日快乐。”
江桑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吓到。他早就不指望过什么生日,在这个末世,能活着吃上饭,没被士兵一枪崩了,就已经是万幸,哪敢奢求别的?
他嘴里塞满肉,嚼着嚼着就哭起来。本来好好上着学,突然就爆发病毒,被困在学校里出不去。
他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完了,变成丧尸迟早被人打死,浑浑噩噩的到处游走,差点饿死,没想到遇见了程之佑。
这男人说话有时候不好听,可对他,是真的温柔。
江桑攥紧手里的匕首,哭出声来。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哽在喉间,他想,自己算个什么东西呢。一个又呆又傻的废物丧尸,连人都不是。可程之佑,怎么还对他这样好?
“呜呜……”
“怎么了,哭成这样。”程之佑把他揽进怀里,拿纸巾给他擦鼻涕。小丧尸脸上全是泪,跟下雨似的,哗哗往下淌。
江桑趴在他怀里,抽抽噎噎地嘟囔:“我……我太高兴了……除了爸妈……你是第三个,对我最好的人……”
程之佑趁机问:“那林臣晖呢?他不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
江桑摇头,把他抱得更紧,回答:“没有……他没有你好……你,你最好……桑桑喜欢你……”
作者有话说:
——
虽然他俩没有正式在一起,但是也像在过恋爱生活了,
好甜好甜
桑桑终于吃到好饭了
自从橙子出柜了演都不演了,示爱这么明显,好不容易弄到肉,都舍不得吃,喂养桑桑,简直是爹系
自古高冷出闷骚
第49章 喜欢类型
程之佑低下头。
这个角度, 他低头,他仰脸,两张嘴唇近得只剩下呼吸的距离。小男孩仰着脸, 眼神愣愣的, 程之佑偏开一点, 只是在他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不哭了,吃饭。”
“好……”
江桑吃完整只鸡,把第二只鸡分了一半给大黄。德牧是军犬, 也是效忠于人类的战士, 搜寻丧尸有功劳,不能饿着狗狗。
小丧尸又把鸡腿扯下来, 塞进程之佑的嘴里:“你……你也吃……不要都留给我……我会,吃不下的……”
“好。” 程之佑想说什么都给他吃, 但桑桑心地善良,不吃独食。
他看着男孩鼓着腮帮子啃鸡腿的样子, 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像看着自己养大的孩子, 变得聪明又善良。
桑桑今天吃了顿美美的晚餐,骨头都留给了大黄。
大黄的狗爪子搭在他身上,黑亮的眼睛里满是信赖,它坚信,跟着小主人一定能过好日子。
程之佑把帐篷拉链拉好, 把狗推到门口:“去站岗,后半夜我换你。”
“汪!”大黄不满地叫了一声, 回头看见, 刚刚的位置已经被程之佑占领,小主人也被他抱在了怀里。
帐篷里亮着手机电筒的白光, 暗暗的光晕染在帆布上,两人静静地躺在一起。
江桑用衣服擦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装进匕首夹层里,像对待什么宝贝似的放在旁边:“桑桑,很喜欢……做工非常好……谢谢你。”
“不客气。”程之佑搂着他,低声说,“榆城任务结束后,也差不多到你十八岁生日,到时候在岚城给你过。搜寻完所有难民,我就带你回总部离开这里,治疗身体。”
江桑愣了一下。不知不觉,他竟然在程之佑身边悄悄长大,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一起去过那么多地方并肩作战。
“程之佑……”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如果,如果我的病毒治不好,白细胞死亡后……我是不是,就变成丧尸……那怎么办?”
程之佑一时语塞。
江桑抽搭两声,憋着眼泪开心笑道:“没,没事……我不怕死……就是,你可以把我绑起来……直接火化……不然,我怕变成丧尸王……你打不过。”
程之佑突然伸手,将他按在怀里。他感觉到男孩的呼吸喷在自己的颈窝里,带着微微的颤抖。
“很怕?”
江桑埋在他胸口,脸颊在他下颚蹭了蹭,皱着眉如实回答:“嗯……怕……”
程之佑抚摸着他的脑袋,指腹穿过柔软的发丝,轻轻地安抚。许久,他开口,声音低沉而平静:“我会陪你的。”
如果桑桑死在他手下,程之佑会永远陪他,和他一起离开。不会让这么胆小的小男孩一个人去黄泉之下。
江桑没有听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以为程之佑说的是陪他治病。他点点头,缩进那个温暖的怀里,闭上眼睛。
程之佑,如果是女孩子就好了。他就不用当哥哥带回家,可以直接娶回去,真可惜。
不对不对,妈妈说,不可以早恋。他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但程之佑这种类型的……他很喜欢。
桑桑快睡着的时候,牙有点痒。他摸到兜里那个梆硬的玉米棒,放在嘴里叼着咬。
咯咯咯——
程之佑听见声音,低头一看,忍不住笑了:“不怕把你其他牙都给崩没了?”
“哼,才,才不会呢。”江桑轻轻地咬。听说这个世界变异的丧尸,会长出携带病毒的尖牙,说不定他也能长出来,所以才有点痒。
程之佑闭上眼。桑桑在他耳边磨牙,像只小啮齿动物。不过也就磨了几分钟,比他还先睡着。
程之佑垂眸,看着他白皙的脸蛋,小手举着玉米棒放在嘴边,呼吸均匀,看上去和正常人类差不多。
他把玉米轻轻抽出来,桑桑突然含住了他的手指。
和上次一样,温热的口腔包裹着他的指腹,柔软的舌头无意识地舔来舔去。
那温度又热又软,灵活的触感像羽毛扫过心尖。程之佑的呼吸顿住,喉结滚动了一下,猛地将手指抽回来。
“真是磨人……”
程之佑低头看了眼,又起反应了,原来面对喜欢的人,根本控制不住身体。
-
第二天清早,江桑早睡早起,乖乖起床收拾衣服。
他换了一件粉红色的夹克外套,潮流男款,穿在他身上却衬得整个人粉粉嫩嫩的,像颗成熟的水蜜桃。
程之佑盯着他看了好几分钟,才把帐篷叠起来,放进后备箱。
越野车继续往前,开到山顶最高处时,他老远就看见远处有一层电网,还有人在前面维修风车。
那个男人听见动静,以为是丧尸来了,立马狂奔到基地,打开铁网的门冲进去,敲响了门口的铁钟。
“有人来了!”
“是丧尸又上来了吗!”
“准备铁丝,通电,别让他们爬进来!”
越野车停在门口。铁网里面,几百个人从建筑物里探出头来,等看清楚来人,才发现不是丧尸。
程之佑以前参加军事活动,上过几次新闻,所以大家都认识他。
“是程长官!”
“什么?军部那边来人救我们了?”
“真的是他!”
程之佑下车,看见一栋水泥房子被铁网围起来,坚不可摧。几座风车在山坡上缓慢转动,电源就是靠它们发起来的,所以一直都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