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再不是那段初恋故事
《朝露待日晞(2)》,我初写时是2002年,当时和另外五篇稿组成一个系列故事,一起投稿,然后六篇文一起被退(我最惨烈的一次投稿,45万字啊啊啊啊啊啊),所以大家一直无缘见到这个故事,我却在一些采访中提到过这篇稿。之所以对它情有独钟,因为它写的是我初恋的故事。
高中时很喜欢很喜欢一个男生——大概每个女生都经历过那样的阶段吧,但初恋大多无果,何况我那段还是单恋。每个写言情小说的女生或多或少都会把自己的感情投注到小说里,我也一样,何况还是我那段没有开始就已然结束的悲惨初恋。
退稿后对这篇文耿耿于怀,一方面是觉得这篇文真的很打动人心,怎么会被退稿呢?另一方面,我别有用心——那时候的想法是等书出版后一定要送给那个男生,算是一个纪念吧!心里想着修改后再投稿,可那几年有写不完的灵感,又一直纠缠在《涩世纪传说》里,所以始终没有时间动手。
就这样一直拖沓到如今。
前段时间收拾电脑里的文件夹,翻出了最早的《朝露待日晞(2)》。六年以后再去看这篇稿,文笔太稚嫩,构架有内伤,至于那打动人心的情感……有点恶心(估计小男小女徘徊在爱情里就是那样吧,现在的我,老了。)。
可想让它出版的愿望至今未休。
所以重新开稿,重新铺垫,重新构思,重新……写。
再不是那段初恋的故事,它在讲述十八岁女生的蜕变与梦想。
楔子
我叫邺朝露,她是支蔓儿,她叫函为非。
我们三个从高中起就是同班同学,后来一起考入这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在外人看来我们该是感情很好的姐妹。
没错,蔓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函为非却是我最讨厌的家伙,因为她抢了我的青梅竹马崔无上。
——时至今日,邺朝露依然记得这是她跟易日晞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第1章(1)
落夕湖畔伫立着一所名闻遐迩的东方学院,它是一所综合型高等学府,至今已有百余年,在世界享有盛誉。
学院的南侧一隅开了一家名为“为非作歹”的休闲屋,这里提供各类饮品、小食,味道一般,价钱合理,主要是让那些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懒人歇歇脚喘口粗气,常客大多是东方学院的师生或从这里走出去的毕业生。
混的就是个熟客。
老客都知道这里的正牌老板叫函为非,可最常见到的却是住店管家朝露——从侍者到熟客都叫她朝露,也不知道是真名还是浑起的。
她爱在“为非作歹”刷得鹅黄、粉红、天蓝、草绿、淡紫,还有雪白的各色墙壁上留下自己几句感慨,那小字的下面留有这样的字样——朝露某年某月某日天气多云,心情大晴——看了那些文字,大家便都直呼她“朝露”。
“朝露!”
又有人叫她了,她懒洋洋地转过头,但在见到那人的刹那间打起了精神,“老板,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她的衣食父母,不谄媚不行啊!
“找你。”函为非直奔主题,屁股搭上吧台,她随手从包里摸出白色的一支烟就往嘴里送。
朝露赶紧拉住,“你答应无上哥不再抽烟的,我得负责看住你。”
函为非大翻白眼,将手里那支直接塞进朝露嘴里,以示清白,“糖!戒烟糖好不好?”味道不错,所以即使不想抽烟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啃糖。
“说吧!”朝露两手一摊,“你不会浪费宝贵时间无缘无故跑来找我的,有什么事?”
她还真是了解她呢!“来通知你,下个月一号在‘为非作歹’举办同学会——大学同学会。”她特别强调后面这几个字。
朝露的脑筋打了个结,头一个想问的问题是——“谁是发起人?”
“你!”
“我?”朝露指着自己的鼻子闷哼,“我什么时候发起同学会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说是你发起的就是你发起的。”函为非摆明了一副我是老板我说了算的霸道气势。
欺负她好脾气?朝露拿出跟函为非学到的蛮不讲理技术叫嚣起来:“没你这么欺负人的,抢了我男朋友,又压榨我的劳动力,现在还逼迫我对不平等之事就范,你也太没人性了。”
函为非奸诈一笑,诚恳地告诉她:“小朋友,你忘了吗?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为非作歹。”
好吧!遇见函为非,但凡还有点人性的只能认栽。
邺朝露无所谓地大叹:“办就办吧!好久没见了,同学会会也不错,我负责准备吃食酒水就是了。”她就是劳碌命,劳碌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