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些什么的时候,我的身体已经离开阳台躺在冰冷的地上了。我想站起来可是怎么也动弹不了,我听见保姆阿姨尖叫的声音,然后看到爸爸的脸,无上哥的脸,还有好多好多张不认识的面孔,他们全都悬挂在我的上方。
“再然后我便在医院醒来了,我努力回想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我想起了跟你之间的点滴,心很痛,可是怎么也想不起你的样子,我就告诉自己:那不过是我看过的一场电影,与我无关。”
“朝露,对不起,对不起……”
易日晞伸出双臂将她纳入怀中,一遍遍地重复着对不起。他不知道啊,年轻的他并不知道一场他不以为意的拒绝差点夺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邺朝露乖乖地待在他的怀中,享受着他的拥抱,任凭自己体内的每一点空气被他的拥抱挤出。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
“你不用跟我道歉,你不爱我并不是你的错。”她的回答很理智,出事以后她一直遵照爸爸的意思,活得更理智一些。
再见面后他的表白在她的理智之外。
“朝露,也许……也许潜意识里我早就预感到你在这边出事了。”回想起那天的情形,他额前的银丝在跳跃。
“到杭州的第一天,我提着行李从火车站出来。站在那里,我忽然看见了你——真的是你——穿着白色衣裙的幻影,我清楚地看见你向我招了招手……”
邺朝露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着听着。
轻轻地,让她的头靠在他肩上,他静静地说着:“是真的,我发誓我真的看到了你的幻影,是因为思念,还是什么……我说不清。我不顾一切地跑了过去,想要抓住你。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出租车冲了过来,我倒在地上。躺在地上我望向你,那个幻影微笑着走开了。”他拉高裤脚,露出自己的膝盖,那上面明显的刀口触目惊心。
“这里面有钉子,自那以后我在行动方面就有所限制。那天你跟姓孔的走后,我很想站起身,可是……那对于我来说很困难。”
她倒抽了口气,“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竟然是因为她?!
他摇摇头头,眼中坦然一片,毫无怨尤,“我想我早就爱上你了吧!”
只是,他不知道啊!
“从那天起,我就预感到你可能出事了,只是我没勇气,没勇气回来找你。我怕我找到的答案真的是……”
因为腿伤,他失去了体育记者的工作。赋闲在家的日子里更多地想起离开时她脸上的决绝,然后打开电脑,写下那些心中的文字,赫然发觉自己的心境已然垂暮。
不期然,用了“老头子”这个名字当了专栏作家。
若不是函为非以朝露的名义邀请他回来参加同学会,他依然不敢回来找她。却不想,她看到他亲吻支蔓儿,他看到她找到了孔家孙,若非天意让他们选择同一天去探望生下女儿的支蔓儿,他们几乎又是一次错过。
“朝露,我们之间已经错过太多太多,给彼此一个机会吧!也许是一生的幸福呢?”
邺朝露不置可否,只是话语呢喃:“我躺在病床上的时候,爸爸告诉我,‘痴情’是种病态,从医学的角度‘痴’本身就是一种癫狂病,痴情便成了迷惑而不合理智的感情——一如我当年对你付出的感情。”
从十八岁到二十一岁,她用了三年的时间豁出命来爱他,爱到连爱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所以——
“不爱了,不想再让自己的爱成为任何人的负担,在爱别人之前起码得有足够的力气爱自己,而现在的我……只想好好爱自己。”
好。
当她说不想再爱任何人,只想爱自己的时候,他的回答居然是——好。
当晚他便走了。
再下下下个晚上他又折回来了。
带上所有的行李、家当,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买下了“为非作歹”后面的某套公寓,没过几天他系上“为非作歹”粉红镶蝴蝶结的围裙当起了侍应生。
在客人少的时候,他会摘下围裙坐在寂静的角落对着笔记本敲敲打打,写他的专栏维持生计。上客率高的点,他会迅速系上围裙,像个士兵似的冲锋陷阵,他自命挣点外快。
刚开始,她看得古怪,还曾跟函为非耳语。可东家坚持缺侍应生,多个人帮忙正好,她想反对也无从反起,索性举手投降,任凭这两个人折腾。
久而久之,她看惯了他在店里忙忙碌碌,甚至会以为他原本就是为非作歹的侍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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