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小云总是对的。
在她七八岁那年决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将自己卖掉时,她听小云说的,随时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衣著可以褴褛破旧,但尽量不要肮脏凌乱;头发不可以有虱子;指甲不可留长、不可以有污垢;在同侪里要勤快少言,在每一个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来精干,宁愿给人觉得傻气。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丰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并且得到了超乎她预期的收获。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并且从进入主家大门的那一天,便没再饿过肚子。
其实比起晋升到京城侯爵府当丫鬟,小芳更宁愿一直待在永定县的庄园里,当个奴仆的奴仆。在同样不会饿肚子的前提下,当然待在离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随时照拂自家不是?
可身为奴仆,身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东,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么说,她就得怎么做,没她发表意见的余地。所以,当京城的主家将她提调过去,她也就只好过去了,顶著满庄园上上下下十来口人羡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却没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著庄园管事进京去了。
京城很繁华,别说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别体面了,就连缩在巷子里的乞丐感觉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还好一些、面色还丰盈一点。京城的主家很大很华丽,简直像是玉皇大帝住的天宫,那些穿著同类型制式漂亮衣服走来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厮罢了,而非她以为的主子。来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里,小芳大开眼界,觉得自己总算是真正见了世面啦!
她如饥如渴的用眼睛记忆著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简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顿顿有鱼有肉,而且好吃得让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吞口水才不会被呛著!那档次比起在庄园时吃的,又更好上几倍不止,好到她从来无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过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个小丫鬟,就吃得这样好,小芳实在无法想像那些被她们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们,吃得又是什么了?莫非是琼浆玉液仙丹蟠桃?
虽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对自己的身份认识得很清楚,就是一个在下人群体里的外来户,任何可以近身服伺主子的职位,是永远不可能轮到她身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从来不是往主子面前凑,混个体面的一等丫鬟、过著「副小姐”生活那类的。她的志向非常务实,就是要吃饱肚子,永不挨饿。所以她被发配到厨房当烧火丫头时,是很满意的,即使,这种常常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粗活,也不会有人跟她争抢,甚至可以说避之唯恐不及。可她还是为著得到这份“优差”而暗自窃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来。
十年下来,纪小芳便一直顺顺利的在明宣侯府从一个小小的烧火丫头,一路混啊混的,就给混成了采买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喽啰,前途看好,三两天就出门放放风什么的,日子过得简直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她的人生规划非常简单,就是吃饱饭,然后,也让家里所有人都吃饱饭。随著她的年纪愈来愈大,担任的职务愈来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钱以及主家不时发下来的年节赏赐,更别说厨房是个很有油水的单位了,她职位再卑,总也能分到些许好处。这些林林总总的钱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来,拚命往家里送,终于让家人在这几年过上了不再挨饿的日子了。
家里宽裕了,买了田地,也在村子里盖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会在冬日里饿死,在村子里终于可以抬得起头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粮食,在小归村可说是体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们日后说门好亲,再也不成问题。
小芳很欣慰,觉得自己卖身为奴让全家人能过起好日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终身大事
就在二十岁的小芳觉得此生无憾,可以开始存养老钱时,却被带著她的管事嬷嬷突然问的问话给问蒙了,那嬷嬷只是这么说道:
“小芳,你也二十岁了,可以配小子了,你家里可有安排?若没有,你觉得门房的小儿子怎样?还有浆衣房的林婆子那个三儿子年岁也跟你相当,他们一个现在是外门跑腿的,是个机伶的;另一个正在布庄当学徒,以后出师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听明白了,却被惊得完全反应不过来。配小子?是指嫁人吗?
对哦!难怪她总觉得自己的人生规划好像少了点什么,原来是这个!她长大了,二十岁了,应该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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