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
“我就是这孙家饭馆的少东家。”孙绍鑫说着,下巴微微抬起,双眼自傲的往斜上方瞄去,只留一点眼尾余光轻轻瞥过眼前这对看起来就像营养不良的姊弟。
不是他太不把人放在眼里,只是眼前这两个像是小鸡仔一样的姊弟,他随便都能用手给拎起丢出门去,他实在不想多费工夫去理会。
阮龄娥这下几乎可说是绝望了,因为在他开口承认后,往日那一点稀薄的回忆逐渐和眼前几乎把眼睛长到头顶上的男人对上。
她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爹交代她走千里也要寻得、那小时指腹为婚的未婚夫。
他长得又高又壮,完全承袭了她以前对孙伯父的一点微弱印象,而他五官分明,若是不开口说话,就这长相出了门也算是在人群中数得着的俊俏。
而就她对他小时候的印象,他就是个浓眉大眼、大嗓门却带着一点跋扈个性,记得那时候他能为了和她抢一盘炸果子把她弄哭,最后还是孙伯父出面,将那炸果子分了她几个,但也换来他恶狠狠的瞪视。
过去的回忆并不那么美好,她忍不住皱眉,看了看眼前这个有点熟悉却又陌生的男人。
浓眉大眼依旧,只是脱了儿时那一点稚气,脸也变得有棱有角,刚毅的线条和轻抿的唇让人看了就明白,主人的脾气大概是不怎么讨喜,略显苍白的面容和眼下的一抹青色则说明了他多半是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
阮龄娥快速的打量了他全身,还是忍不住心中那一点奢想,脱口问道:“所以你是孙绍鑫?”
一听这像豆芽菜一样的丫头直接喊出他的名字,孙绍鑫终于施舍似的垂眼看着她,“小丫头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难道妳是因为爱慕本公子才找来的?”说着,他还鄙视的看了她一眼。
瘦不拉几的小身板、凌乱又干燥的头发,整个五官看起来明显就是还未脱稚气的样子,又穿着一身破布补丁的衣裳,上上下下都看了遍后,似乎也只有那一双灵动大眼还有几分可取。
唉,这样的小豆芽实在不对他的胃口。
一听眼前这男人用轻佻的语气说话,再加上最后那鄙视的眼神,阮龄年忍不住想张口骂人,却被阮龄娥压着,只得忍耐下来。
阮龄娥深吸了口气,压制住心中那酸涩又恼怒的复杂情绪,简单的在他面前福了一福后说着,“小女子名阮龄娥,是孙家少东家孙绍鑫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家父临死前让我带着幼弟前来投靠望能履行婚约。”
闻言,孙绍鑫挂在脸上的张扬笑容顿时僵住,就连手上自以为风流而拿的那把折扇也不搧了,整个人像是吞了一整颗生鸡蛋一样,话梗在喉咙里,上上下下的就是发不出声音来。
这是在开什么玩笑?这个豆芽菜竟然是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都城里这几年在小儿之间最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就是—嫁麻子、嫁傻子,就是不能嫁王钱孙家的败家子。
话说这三家公子说是败家子一点也不为过,瞧那当初名满全城的孙家饭馆在孙老爹死后,才不过几个月的工夫,整间饭馆就几乎了无人烟,再也不复之前每天座无虚席的热闹模样
如果只是这样,或许还不能成为有名的三大败家子之一,在餐馆破落至此时,孙家少爷没有半分长进也就罢了,竟还把家产拿出去变卖喝酒,大部分时候都可以看见他在夜色初上时分出门,而后早上带着一身酒气回家,让本来就已经对这败家子不屑到极点的人们更是鄙视和厌恶。
尤其是原本住在孙家饭馆附近的几户老人家更是替孙父感叹不已,生了这么一个败家子,还把他一生的心血糟蹋成这个样子,要是孙父地下有知,只怕连死都不瞑目。只不过,不管一干人等怎么想、怎么感叹,孙绍鑫依旧我行我素,很快地,原本因为孙家饭馆而无比繁华热闹的一条街,最后也因为孙家饭馆败落,慢慢冷清萧条了下来,而孙绍鑫也成为城里要说亲的人家避之唯恐不及的人选。
这些事情对已经多年不曾再入都城的阮家姊弟而言自然是不清楚的,所以才会大剌剌的就把两个人自小订亲这件事情直接说了出来,却不知道她这番话带给孙绍鑫多大的震撼。
愣了半晌,孙绍鑫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和理智,一脸错愕的看着眼前这两个只比游民好上那么一点的豆芽菜姊弟问道:“妳说妳是我的未婚妻谁知道妳是不是想趁机讹人呢?我可不是随便让人讹骗的,豆芽……不对!小姑娘,做人可要老实点,要不然我这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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