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的药自然是有效的。”
主仆俩闻声看去,只见美得令女人相形失色的男子正拎着一只野兔从外面走进来。
“公子好。”小红眼睛发亮地看着他。
沈小策在一旁暗自窃笑。这丫头简直是把人家的身影看进眼里拔不出来了。
“姑娘可好些?”
“有劳公子挂心,好多了。”沈小策垂眉敛目,轻施一礼。
凌云风看她一眼,漫不经心地道:“姑娘,穿男装行女子礼恐怕不合适。”
“还请公子口下留情。”沈小策也不是省油的灯,轻松回应。
他不觉莞尔。这姑娘伶牙俐齿得很,不动声色就给了他一记闷棍。
“是在下失言,只是还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不敢,小弟姓沈,名小策。”对于自己这个名字,沈小策一直是很有怨言的,男不男、女不女,不过,也因为这个名字,她以男装行走在外根本不必改换名姓。
“在下凌云风。”
“凌兄。”
“沈兄弟。”
两人相视一笑,许多未竟之言尽付眼波之间。
沈小策朝外看了看,“雨似乎停了呢。”
“是停了,只是地上泥泞不好走。”凌云风如是说。
“小红,帮我束发,咱们还要赶路呢。”
“是,小姐。”小红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世上怎么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
在小红的巧手之下,沈小策一头乌发以一方白帕束于头顶,发间插了一支翠玉簪,耳侧留了两绺长发,更显得人如美玉,倜傥风流。
凌云风看得忍不住在心中叹气。这女子易钗而弁反而比他这男子更有英气,着实让人受打击。
“小姐,好了。”
沈小策低头检视自身,满意地点头,“没问题了,咱们可以上路了。”
“嗯。”
沈小策将披风迭好,捧到凌云风面前,“昨晚多谢凌兄了,披风原物奉还。”
“举手之劳罢了,你太客气了。”他接过披风,甚是随意的说。
“请恕小弟急于找寻家父,不便在此多作耽搁,先行告辞了。”
“一路保重。”
“多谢吉言。”她冲着他一笑,而后转身走向丫鬟,一起步出破屋。
跟小姐互相扶持着走在略显泥泞的道路上,小红一脸不解。
“小姐,为什么要急着离开呢?”她们从来不曾急于赶路的。
沈小策瞄了她一眼,笑道:“我怕你被美色迷了心窍,到时候弃主他奔,不得已,只好拽着你跑路了。”
小红闻言涨红了脸,瞪着自家小姐说不出话来。
瞧丫鬟一脸郁闷的吃瘪模样,沈小策笑得可乐了。“傻丫头,他是江湖人,我们不能跟他太过牵扯的。”
“小姐怎么知道?”
沈小策直言,“你见过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子能捉到野兔的吗?”
“虽然难了点,也不是不可能啊。”小红振振有词回道。
“外面路面泥泞,你可见他脚底带有泥泞?”
小红一楞,仔细回想,确实未见。
“真的没有耶!”好神奇。
“所以了,你这个傻丫头,江湖可是是非之地,咱们还是安安分分地去找我爹比较妥当。”
“小姐,为什么你懂那么多啊?”
“因为在你看美男流口水的时候,小姐我并没有。”沈小策很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小姐—”
“哈哈……”沈小策大笑着朝前跑去。
小红气红着脸在后面追。
不远处一株大树后露出一角白裳,凌云风俊美如斯的脸上浮现一抹玩味的笑。这个女子果真有趣得很。沙平镇,是个面积不大的镇子,可是它的地理位置甚为特殊,交通四通八达,经此可以转道多方,商旅往来极为频繁。
所以一进沙平镇,小红就忍不住拉住主子的袖子小声说:“小姐,这里哪里是个小镇嘛,这么繁华。”
说得也是。沈小策深有同感。
不过,眼下不是思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天可是快黑了,而她们还没找到歇息的客栈。
“走吧,先找住的地方。”
“噢。”小红的目光在街上留恋着。
在她们接连走了五家客栈都没房间之后,沈小策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
眼前这家客栈是镇上最后一家客栈了,要是再没空房,她们今晚就只好露宿街头。
“两位客官里面请,客房已经替你们准备好了。”
不料,她们还没开口,迎面出来的小二便热情地将她们往里面请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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