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指的就是过完大年三十,还是过完初三?
语焉不详,证明他并不希望我去送他。到了这个地步,送不送都不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
我们不会在一起。
明明已经痛得无以复加,泪水却依然无法从眼眶里出来。单单觉得心口阵阵发痛,干涩而狂躁地痛。
这段爱,开始与过程都太过完美——犹如一首令人心醉沉迷的音乐,在尚未曲终人散之时便戛然而止,终结在最美的高潮。
“噜噜,我还是该去送他的。至少,见他最后一面……对不对?”
摸着噜噜柔软的毛发,在黑暗中,我闭着眼轻声说给自己听。
邢克杰走的这一天,我为自己化了很精致的妆。仔细地描了眉,将久未用过的睫毛膏轻轻刷在睫毛上,选择了艳红的唇彩,脸颊上擦了淡淡的粉。我不是合格的女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为了他而化妆,在见他最后一次的时候。
在衣柜中挑选了很久,我穿了水蓝色的羊毛衫,米色风衣,颈间配了一条鲜红的丝巾。对着镜子中的自己微笑,就这样吧。这是我打扮得最为精心仔细的一次了,只是有些迟而已……如果每次和他见面都能这样精心打扮,也许留在他记忆中的我会美上几分。
来到机场,一眼便看见站在大厅的邢克杰。
他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长及膝盖。走过他身旁的人们大多会将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几秒钟,即使匆匆而过的人也会不住回头。他——一如既往地在不经意间便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你好慢啊!”李寻埋怨地嘟囔一声,“马上就要登机了……”
告别,原本就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
我走到他们身旁,看到童云飞拉着李寻走开去。
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悲喜,只是那眼中带了一份疼痛。
“很漂亮。”
沉默了几分钟后,他开口说了这三个字,声音低沉而温柔。
“路上小心。”我笑着,想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悲伤。
“你,好好照顾自己……”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还有,不要哭。”
回想起来,他是见过我哭的,在他两个母亲的墓碑前。那么久远的事,却如此轻易地就被记起。那时的他,见到我的眼泪的他,是不知所措的。
“好。”我带着笑容地答应道。
大厅内响起播音员的声音,冷冷的,不带一丝感情地宣告一场别离。
在这声音停下之前,我们都沉默着。
他伸出双手,突然抱紧我,然后狠狠吻住我的唇。我们犹如饥寒交迫的野兽,需要汲取对方的温暖才能延迟死亡,被吞噬了最后的心智……
一丝冰凉滑入我的嘴角,带着苦涩的咸味。
他猛地放开我,然后转身,没有回头地消失在我的视野,和我的世界。
缓缓摸上嘴角,这不是我的泪——是他的。
痛,排山倒海地袭来,我顿时惨遭灭顶。
身上的力量已不够支撑这疼痛,我蹲下去,紧紧抱住自己的臂膀,想要制止这颤抖。
“秋华!秋华,你没事吧?”李寻跑到我身边。
“林秋华?”童云飞也开始叫我。
他,终于要到了我应该给他的东西——眼泪。
在答应他不哭后的短短几分钟内,我食言了。无论怎样紧闭着眼,都无法停止泪水往外涌。
就这样,我蹲在地上,将头埋进双臂,哭得狼狈不堪。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这么相爱还是要分开?为什么你不跟他一起走?!”李寻的声音带着哭腔,在我耳边大声质问。为什么——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
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我不可能因他而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我们都知道的,爱情这种东西,一旦变成不顾一切地将两人捆绑在一起的束缚,就一定会变质。
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因此选择放手。他若是坚持,我不确定自己真的不动摇,但他没有……他没有说:你一定要跟我走,放弃你自己的生活。
爱,不是真的会天长地久——为他洗衣煮饭,为他收拾打扫,为他一个人而活着的女人,是不可能守得住他的爱。这样的女人,不是林秋华,不是他爱的那个林秋华……
与其变成那样,不如让爱情在最美的时候结束。这样,至少还有可能在某个秋日的午后,想起这样一段绝美的感情,而不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绕了很大一个圈,邢克杰的出现和消失,我又回到了原点——早九晚五地上班,然后回家抱着噜噜看小说。生活平静得不再激得起一丝涟漪。我让自己微笑着生活,微笑着应对他人的好奇或者关心,不再露出自己的爪子和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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