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可以写,什么呢?
提案一:把某恩卖掉
提案二:把某季和某广卖掉
提案三:把某贝卖掉
基于各位读者对某贝绝对不会有兴趣,提案三被否决。至于提案二,大家等会儿可以慢慢翻看书宝宝,一起看看某季有没有被某广拆骨入腹。所以最后还是只能选择提案一。
某恩是一个多产的作者。她写的故事天马行空,数数手指有比较传统的古代、现代、穿越时空,比较特别的应该是人鬼、吸血鬼妖怪。不过所有故事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那字里行间渗出来的甜蜜。
通常大家这样跟她说后,她总会跟你说:“有吗?哪儿甜?甜在哪儿?”然后左顾右盼,不久又写出一堆甜蜜蜜的故事。
不过要数某恩的写文习惯,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改文瘾”。为什么某贝会说“瘾”?因为某恩真的很爱修改文章,每个故事(尤其是长篇)在过稿以前,我想最少被她拿来修改不少于二十次。所以就算你在书宝宝诞生前有幸一窥故事内容,也请切记一定要再去带一本书宝宝回家看看,免得错过了最后的一个新版本。
某贝就曾经在看过书宝宝后,列出与第一版的十大(?)不同之处。
还有一点,事务繁忙的某恩很会选时间出现。她找我帮忙的时候,我通常都是正处于水深火热的工作堆中。上次她跟我说竹马要交稿了,所以要在寄稿给编编前一起来捉虫虫。为了可以早一步看到季生跟广安的后续故事,某贝便顶着一双熊猫眼边看故事边找虫虫。
今次某恩找我写序时,又刚好碰上某贝正埋在报告堆中。
某恩,某贝我极有理由相信,你放了一个侦测器在我的小笔里,只要我的Word长期开着你便知道我正在头昏脑胀中。
本来打算在写这篇代序前先重看一遍这个故事,不过为了避免不小心透露了故事重要的情节,所以还是让各位读者自己慢慢看吧。不过可以透露一点点,下半部的故事会有人被“吃”。
好,应该够字数了,某贝可以下台。
散花、拉鞭炮、开幕…
应该是属于花草类的某贝季生为了情而烦,广安同样的也为了爱而扰。
拼命地在情路上追逐着一个不会回头的身影,就像是掉进一个醒不过来的梦魇。
季生不管身后苦苦追赶的他,笑着跳着不断往前去飘去,眼看近在咫尺,或许一伸手就可以摸得到,可是每次他伸出手,那距离却转眼成天涯。
他并不常涉猎玄学,而且对于坊间对梦境的解读没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并没有很多人知道他已经对这永无止尽的追赶感到厌烦与存疑。
依照跟卓文君相处久了而被感染到仙气的广宣,这个“半吊子大仙”提出的具有说服力看法是:“成为追赶的目标之后,就只能跑。”
佐证一:谁被追时不跑呀?
听说这是存在人体基因里的一种刻印,为得是在大难当前时得以保护自己。
佐证二:季生的确不追不跑,越追越跑。
这是广安这些年来迄未明了的问题,季生跑什么呢?
他到底是哪里不好让季生觉得不安,非得要跑得远远的才觉得放心呢?
他是不懂什么“基因”、什么“遗传”、什么“物竞天择”……等等的“神话”,但是,从这堆有的没的……里面,他得到了一点启示。
物极必反,既然“追不得”,那“不追”不就得了吗?
这一反。倒是为他反出不少没见光的“好东西”,让他睡不着的“好东西”。
算算,这些日子……季生来来回回偷袭了他一百多次,可是却都在紧要关头落跑。
夜深人静,广安提了一壶温热的茶,坐在八角亭里。
所有“谋害他睡眠”的“证据”全都对季生不利,身为“很有自觉”的“被害人”,广安顿时有种感慨。
想来想去,或许有些事埋在暗地里不听不闻,心里也会好过一点。
今天一脚踩进他房里的卓文君行色匆匆,来得突然去得飞快。
虽说对卓文君的特异行径已经成了习惯,但是对卓文君直言不讳地“教育”季生,广安确实感到招架不住如陷虎穴。
看来,他根本不需一一确认季生的心态,季生都已经摆明了立场,再试探也是枉然。
有时他真想扒开季生的脑袋整理整理那堆“稻草”,或是划破季生的肚皮确认里面的心肝是否真的硬得可以拿来把人砸死。
空想归空想,他还是舍不得,搁在心头的这些有的没的太沉重,压得他闷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