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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走了?”虽然早已知道,檀梓仍是故做讶异。
“嗯……”缓缓点头,“这些年来,多亏你照顾了……谢谢你。”
“说这什么话……”抿嘴轻笑,为宝岩斟上一杯酒,“做我们这一行的,就是让客倌由我们身上找乐子,你在那客气什么……”
“还是谢谢你。”眼神极其真诚认真。这些年来,檀梓在他心中的地位似情人而非情人,像朋友也不是朋友,与平雨同样是无法定义的存在。迟疑片刻后,续道:“……真的,不要我为你赎身吗?”
檀梓轻摇,“不需要。你呢,有你该做的事,我也有我要做的事,留在这里,我是为了等一个人,等那个人来找我,等那个人来带我走,在那之前,我会一直留在这里。”
“可是……”犹豫半晌,仍是决定直言。“你大可不必留在这里等啊。”
淡淡一笑,“你不会懂的,我有必须留在这里的理由。”为了那个人的希望,为了那个人需要的帮助,必须留在这样的地方。无怨、无悔。
“不说这个了,多扫兴晦气。你在京城再留也留不久了,要走的时候只怕我是没能去为你送行。今儿个晚上,就让我为你唱一曲儿,为你饯别送行吧。”笑意一转为妩媚,“你应该觉得荣幸,我可不轻易为人唱曲儿呢。”
“……”本想再说些什么,终是无语。应以一笑,“是是是,那我就把耳朵掏干净等着听罗!”檀梓不是妙女人,可是她心甘情愿如此。也许,她所等的那个人真有不得已的苦衷吧?在这个地方,他所无法了解的事,实在太多、太多了………八年的思念如能丈量,该会蜿蜒至多长?
长年离乡远游的旅人,踏进久违已久的家乡时,尝到的是一种百感交集、既陌生又熟悉的滋味。虽然多带着霜白同行,未耽搁多少时日。
在一个清爽秋日的傍晚时分,宝岩回到他告别了八年之久的故乡。
路上行人稀疏,还没遇到什么熟悉的人,便先遇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娃儿,咚咚咚,跨着小小步伐,很有精神的跑着。
微微,笑了。
这娃儿似乎不怕生,很快地朝他扑来。“叔……叔……呀,打哪儿来……打哪儿来?”抱着他的脚,小脑袋晃啊晃。头上梳着两个小髻,跟着那颗小脑袋晃来晃去,煞是可爱。
弯下腰抱起小娃儿,笑道:“娃儿,叔叔不打哪儿来,是由这儿出去的……”话还没说完,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小唐仁儿,又在粘人啦?”循声望去,是应该很熟悉却又略带陌生的脸庞,是在这些年心里头挂记最深的一张脸,是回家最期望见到的一个人。
不是没想过可能会偶遇,早就盘算过有好多好多话要说,真碰面了,霎时间却千头万绪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只有笑,隔着薄薄尘埃,缓缓荡开。
八年了。八年来施平雨在担心这个向来不太会照顾自己的笨蛋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之余,一直叨念着如果他回来要好好的修理他、痛骂他一顿,甚至假想过可能手边有什么东西可砸人,都会顺手丢出去。
可是人当真回来了,活生生出现在面前时,反倒呆了。
回过神,正要迈开大步走上前去,却一个不小心没注意到脚下状况,给稍稍凸起的路面绊了一下,以标准的扑跌姿态朝地面扑到。
本想着这下一摔撞到头可会痛得紧,多少年没跌倒了,每次看小唐仁跌倒都觉得好痛。以自己的高度跌下去、撞到地可不是闹着玩的,头与地面的距离太远,这一撞下去怕不昏倒当场……
没想到,撞是撞上了,不过不是撞在地上,而是鼻子撞在一堵虽然有着人体热度,却总觉硬到和石头没两样的胸膛上。
甩甩有些晕眩的头,揉揉撞红的鼻子,还没来得及反应什么,便听到唐仁软软童音、浓浓的嬉笑之意:“雨叔叔笨雨叔叔笨笨……平平路还会跌,笨雨叔。”
“笨唐仁,小小年纪不学好,跟谁学会取笑人?”平雨抬眼见唐仁近在咫尺,举起右手轻推他的头。
唐仁仍旧笑嘻嘻,继续数落着:“雨叔叔……笨叔叔……”张开短短小小的双臂,作势欲扑入他的怀里。
他则反应伸手一格,“去你的,笑我还想找我抱你?门儿都没有。”
唐仁嘴一扁:“小气叔叔,大人跟小人计较……”赌气地缩往其实还算陌生人的叔叔怀里,“小气叔……”不忘顺便扮个鬼脸。
他立时送唐仁个大大的白眼,正待开口辩解,却听一个略带低哑的声音响起:“好久不见……你,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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