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红、若红,你在哪里?”凌云志对着洞内喊了好几声,却始终没人回应,连个影子也没有。
奇怪,若红怎么不在?
要是出了什么事,地上应当会留有挣扎的痕迹,或者柳若红也会留下东西,让他找寻,可是山洞内并无任何线索,就跟他之前离去般,没有什么不同,只除了柳若红的失踪。
也许柳若红是着急他的未归,出去寻他了,那他就留在山洞内好好等着,也许待会儿就能见到柳若红的人了。
然而漫漫长夜过去,却始终不见柳若红的人影。
凌云志知道此地不宜久留,因为那群土匪随时会寻迹而来,他还是先离开此地,至于寻人之事再作打算。真是万万没想到,凌云志会是个薄情寡义之人,他竟然只是贪图她的身子,在彻底的玩弄她之后,甚至还想将她献给土匪来保住小命。
他怎敢做出这等事来!他怎敢呀!
他的良心到底在哪里?
亏她还一心一意要把自己的一颗真心全给了他,而他竟然……竟然会是这般的狠心,这般无情的待她。
她如此付出换来的是什么?只有他的无情无义。
“我是真心喜欢你的,等到我们平安离开这里,我立刻请我爹登门求亲,我要你做我的妻子。”
“你是认真的?”
“再认真不过了,你答应吗?”
“嗯!”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楚,再说一次。”
“我说,我要嫁给你,做你的好妻子。”
“是你说的,永远也不许赖。”
“若红,你真的太美了,我好喜欢你、好爱你…”
这些话还言犹在耳,柳若红激动的揪着胸前,这苦要怎么吞得下。
如今想来,全是谎言哪!宇字句句都是可笑的谎言!
柳若红躺在客栈的床上,拿着手捂住心口,却发现呕出了鲜血,她苍白的面容上还留有未干的泪痕。她的心碎了,碎成了一片片,是凌云志一手将它打碎的,是凌云志将她送上了天之后,再将她打入了地狱。
原本还期盼着回乡,欢天喜地的准备做他凌家的媳妇,谁知她竟看错了人,不仅把身体给输掉了,连心都给赔上。
这值得吗?
她的一缕情丝究竟该托付给谁,好恨哪!
“咳咳、咳咳……”她沿途拚命赶路,没有一刻敢停下来休息,深怕脚程一慢,就让那些恶人给追上,不管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硬是按着一口气来到这个大兴乡。
因沿路受了风寒,身上也没有多余的闲钱去看大夫,以至于捱到大兴乡,就再也撑不下去了。
盘缠已然用尽,客栈也不能再住下去,今后该何去何从?
她怎么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窘境里,老天啊!她该怨谁?恨谁啊?
凄楚的哭声不断地在屋内回荡,久久不断。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能做些什么?更何况她还有病在身,根本半点力都使不上,有谁肯花钱雇一个病人。
想她在不久前还是个娇贵的千金小姐,从来不必为金钱而烦恼,也不用为米饭而忧虑,如今竟然会为了五斗米而愁得不知该如何是好,要是给爹知道,那他不知会有多伤心呢!
柳若红六神无主的走在大街上,她再也没有钱可以住客栈,正当她无路可去之时,她瞥见了一块招牌。
征歌伎一名,供食宿,意者内询。
歌伎!
眼见天色已经不早,若是她再踌躇下去,恐怕就真的要露宿街头了。
柳若红把心一横,咬牙硬着头皮走进百花楼。
“请问你们这里是不是在应征歌伎?”柳若红走进张灯结彩的百花楼,见着一位小厮,便抓住他的袖子问道。
小厮见她蓬头垢面,衣衫破烂,便没好气的说:“姑娘,我们这里虽然是应征歌伎没错,但也请你看看自己的姿色,掂掂自己的斤两,凭你这副鬼样子,也想来应征吗?我们这里可不缺乞丐。”
“小哥,麻烦请你通报老板一声,让我和他当面谈好不好?”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不然照她以前的性子,早就赏了眼前这个狗眼看人低的下人几个耳光,哪容得他如此放肆,但她如今的身分早已大不如前了。
在有求于人的时候,她还能抬头挺胸、趾高气扬的说话吗?
“小乞丐,我们老板可没那个好性子同你罗唆,你还是到别的地方讨饭去,别弄脏了我们百花楼的客人。”小厮不耐烦的推开她,她一时没站稳,人就跌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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